在借款活动中,担保人并不是那么好当的,其除了要具备一定的资格条件以外,还要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的时候承担一定的担保责任。那在法律上,借款担保人承担什么责任呢? 网友咨询: 借贷担保人承担怎样的责任? 湖南律师事务所廖偲威律师解答: 借款担保人要为其担保行为承担一定的责任,具体如下: (一)首先,看担保人是承担的一般担保还是连带担保。 如果担保合同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连带责任保证承担保证责任。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
2024-07-19
附条件的合同,是指合同当事人设定一定的条件,并将条件的成就与否作为决定效力发生或消灭的根据的合同。 网友咨询: 附条件合同要符合什么要求? 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邓广烟律师解答: 附条件合同所附条件要符合以下要求: 1、必须是尚未发生的客观不确定的事实。即在签订合同时尚不能确定其是否发生。对于已经发生的事实或者虽然尚未发生,但已肯定必然发生或者根本不能发生的事实,就没有必要作为合同的附条件了。 2、必须是当事人任意选择的事实。当事人可以通过决定是否附有条件及附条件的内容,因而它是属于任意性的条
2024-07-19
在如今的社会生活当中,合同是约束双方行为范围所签订的,虽然合同是在相对的当事人之间签订的,也只能对当事人产生约束力,但实践中可能当事人会将自己的合同权利义务进行转让。 网友咨询: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有何区别?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黄富威律师解答: 合同转让与合同变更区别是: 1.合同转让系由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或债务人的地位而成为合同当事人;而合同的变更只发生在合同当事人之间,不涉及第三人。 2.合同转让只涉及合同主体的变更,不涉及合同内容的变化;而 合同的变更则表现为合同内容的改变,不涉及合同
2024-07-19
合同是工作或者生活中经常需要用到的一种,大家一旦达成一致就可以进行签订合同。但是在很多时候我们签订的合同有属于无效的情况,那么在财产方面应该怎么进行返还呢? 网友咨询: 合同无效,双方应当相互返还财产?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段艳梅律师解答: 无效合同当事人是否应当相互返还财产,有时要取决于具体案情、特定合同类型及特定标的物。 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
2024-07-19
最常见的委托合同便是当事人委托律师代理诉讼,当事人是委托人,律师是受托人,在满足一定情形下,当事人与律师均享有解除合同的权利。 网友咨询: 委托合同终止有什么法律后果?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宝淇律师解答: 1、因解除委托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赔偿损失,但不能归责于自己的原因; 2、委托人因委托人死亡、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破产而终止委托合同,损害委托人利益的,受托人应当继续处理委托事务,直至委托人的继承人、法定代理人或者清算组织承担委托事务; 3、委托合同因受托人死亡
2024-07-19
孳息是指由原物派生的,且与原物向分离的额外收益,孳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一般是指依据物的自然性能或者物的变化规律而取得的收益;法定孳息是指由法律规定产生了从属关系,物主因出让所属物一定期限内的使用权而得到的收益。 网友咨询: 无效合同返还的财产包括孳息吗? 辽宁中霖律师事务所衣思律师解答: 返还财产的范围应包括孳息。 依据《民法典》规定,合同解除后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恢复原状指恢复到订约前的状态,恢复原状时,原物存在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存在的,如果原物是种类物,可以用同一种
2024-07-19
现实中的代理行为经常发生,在生活各方面都可以见到。但要注意,不是所有的民事法律行为都是可以代理的。 网友咨询: 哪些民事法律行为是不能代理的?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周海森律师解答: (一)具有严格的人身性质的行为,不能由代理人代理。 1、法律直接规定的不适用代理的行为。例如,结婚登记、离婚登记,男女结婚或离婚必须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进行结婚或离婚登记,才能发生法律效力,而不能由代理人代为进行。 2、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自书写,不能亲自书写遗嘱的,采取代书遗嘱、录音遗嘱、口头遗嘱时,应当由两个以
2024-07-19
亲切的主播、惊人的低价、夸张的话术、躁动的下单氛围、信誓旦旦的正品保证,这是直播带货最常见的营销方式。在直播带货中,经营者应当按照约定提供符合产品质量要求的产品,不得做虚假宣传,诱导消费者进行购买。那么消费者直播间购物买到假货怎么办? 网友咨询: 直播间购物买到假货怎么办? 湖南大义律师事务所卢林益律师解答: 1、收集证据。用相机拍下商品各个角度照片,还有与商家沟通的聊天记录,以备投诉时使用。担心直播间购买商品不是正品可以向厂家求证核实,或者通过权威鉴定机构鉴定,在这过程中,要注意保存证据。
2024-07-19
在我们现实生活当中,目前我们国家对于无权代理和越权代理是有非常明确的规定的,无权代理从最开始就没有代理的权限,但是越权代理的话是有一定的代理权限的。 网友咨询: 越权代理的合同是否效力待定? 广东杰海律师事务所曾剑凌律师解答: 所谓越权代理,是指代理人虽然享有代理权,但在实施代理行为时却超越了代理权的范围。 越权代理是效力待定,无权代理是非基于代理权而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的旨在将效果归属于被代理人的代理。委托代理以被代理人授予代理权为要件,无权代理与有权代理的区别就是欠缺代理权。 没有代理权、超
2024-07-19
现在许多小区都配有物业公司,在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成立了一种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关系,业主需要按时缴纳物业管理费,物业公司需要提供物业服务。那么,物业合同到期怎么办呢? 网友咨询: 物业合同到期后怎么处理呢? 湖北建祥升律师事务所张思律师解答: 1、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了自动续约的情形,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符合此种情形的,合同自动续约。 2、如果合同未对自动续约作出约定,物业服务期限届满后,业主没有依法作出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人的决定,物业服务人继续提供物业服务的,原物业服务合同继续有效,但是服务期限
2024-07-18
2024-08-22
2024-08-22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