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网友咨询:什么是承揽合同?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韩大伟律师解答: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为承揽人和定作人。订立加工承揽合同时,对定作物的质量的规定应当明确具体,不能简单或者模棱两可。当事人对质量约定不明的补救措施,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履行;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符合加工承揽合同目的
2024-07-25
居住权是《民法典》物权编新增的用益物权的种类。居住权是指权利人为了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按照合同约定或遗嘱,在他人享有所有权的住宅之上设立的占有、使用该住宅的权利。网友咨询:居住权的期限一般可以约定多少年?河北崇睿律师事务所张鹏律师解答:居住权的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确定或者约定。我国法律在对居住权制度创设初始,为达到保护居住权人的目的,赋予居住权长期性的特点,一般持续至居住权人终生;如果当事人未对居住权期限作出约定,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人死亡的,居住权消灭。居住权期限届满、生效法律文书
2024-07-25
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居住权作为用益物权,是指在他人住宅上设定的为特定自然人生活需要而对该住宅享有的占有、使用的权利。当事人设立居住权,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签订居住权合同。网友咨询:居住权合同的内容是怎样的?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吴俊杰律师解答:设立居住权,当事人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居住权合同。居住权合同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住宅的位置;(三)居住的条件和要求;(四)居住权期限;(五)解决争议的方
2024-07-25
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时间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成立,须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预约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内容是将来订立本约,合意达成的将来订立本约应当是一项确定性义务,反之,则不构成预约合同,预约合同对双方当事人均具有法律约束力。网友咨询:什么是预约合同?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韩大伟律师解答:预约合同,是指约定于将来一定时间内订立本约合同的合同。预约合同的成立,须由双方当事人达成合意,预约合同当事人合意的内容是将来订立本约,合意达成的将来订立本约应当是一项确定性义务,反之,则不构成预约合
2024-07-25
近些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信息技术和互联网技术的迅速发展,整个世界进入了知识经济时代。特许经营日益成为一种十分流行的现代商业模式。网友咨询:什么是特许经营合同?北京市中迈律师事务所韩大伟律师解答:特许经营合同是指拥有注册商标、企业标志、专利、专有技术等经营资源的企业,以合同形式将其拥有的经营资源许可其他经营者(被特许人)使用,被特许人按照合同约定在统一的经营模式下开展经营,并向特许人支付特许经营费用的经营活动。认定商业特许经营合同的关键,在于被特许人是否利用了特许人的经营资源,是否统一经营模
2024-07-25
合同一旦签约,具有国家法律保护。合同解除,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或者双方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依法解除合同效力的行为。 网友咨询: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吗? 广东卓建(龙岗)律师事务所吴俊杰律师解答: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可以单方面解除合同。 合同的解除分为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前提是一方当事人违约情形已然发生,属于合同法定解除事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2、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
2024-07-25
执行和解既是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变更或者消灭某种民事法律关系的民事行为;在和解协议经执行法院确认并得到履行后,也是可以产生中止、终结执行程序的诉讼行为。 网友咨询: 什么是执行和解制度? 广东金桥百信律师事务所吴涛律师解答: 执行和解,是指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和解的内容,可以是一方自愿放弃一部分或全部权利,也可以是一方满足
2024-07-25
合同有效的条件包括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意思表示真实,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也不违背公序良俗。 网友咨询: 合同有效的条件是什么? 山东统河律师事务所杨秀珍律师解答: 一、当事人必须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自然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必须具备《民法典》规定的民事行为能力。即作为合同主体的自然人,应该是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作为合同主体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它们的行为能力是不同的,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登记核准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济活动,才具有法律效力,法人、非法人组织只有在它们的经
2024-07-25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这种合同。 网友咨询: 什么是附义务赠与合同?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赵光绪律师解答: 附义务的赠与合同,也称附负担的赠与合同,是指在赠与合同中赠与人对其赠与附加一定的条件,使受赠人负担一定的给付义务的这种合同。附义务的赠与的效力: 1、受赠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2、受赠人仅在赠与财产的价值限度内有履行其义务的责任。 3、在附义务的赠与中,赠与的财产如有瑕疵,赠与人在赠与所附
2024-07-25
合同有两种主要形式:口头合同和书面合同,只要是双方自愿、平等的基础上签订的合同就是合法有效的。口头合同广泛应用于社会生活的各个领域,与人们的衣食住行密切相关,如在自由市场买菜、在商店买衣服等。 网友咨询: 什么合同可以口头订立? 浙江浙联律师事务所李励律师解答: 口头合同属于不要式合同,是指当事人以语言为意思表示、而不用文字表达合同内容的合同形式。 可以以口头形式订立的合同有: 1.法律或当事人未限定订立形式的合同,例如,自然人之间借款,以口头形式进行约定的; 2.当事人限定使用口头方式订立的
2024-07-22
2024-08-22
2024-08-22
2024-08-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