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抵押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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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抵押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时间:2024-08-22 13:08 点击:19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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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发现作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是能够转让的财产,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担保的目的,同时成为可以抵押的财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那么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抵押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抵押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抵押物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马毅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第四百条规定,抵押合同应当具备下列内容:

(一)被担保债权的种类和数额;

(二)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三)抵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四)担保的范围。

抵押物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应当具有特定性。

2.应当具有交换价值和可让与性。

3.不因继续使用收益而损毁其本来的价值与形态。

4.应当是能够以登记的方式予以公示的财产。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四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前款规定的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为抵押人,债权人为抵押权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财产。

宁夏瀛智律师事务所马毅律师解析:

在抵押合同中,仅抵押人负有主给付义务,故为单务合同。抵押合同经意思表示一致即成立,不以抵押物的交付为特别成立要件,故为诺成合同。抵押财产的价值通常较高,且抵押合同为单务合同,为使当事人谨慎从事担保行为,法律要求抵押合同必须采用书面形式,故为要式合同。

订立抵押合同是在当事人之间创设与抵押权设定相关的权利义务关系,是物权变动的原因行为;抵押权的设立是基于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产生的结果,属于物权变动的行为。抵押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抵押合同的生效,为抵押权的设定奠定了基础法律关系,是抵押权设定的必要非充分条件。抵押权的设立除了满足合法有效的抵押合同的条件以外,还要符合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

律师、仲裁员、经济师(人力资源管理)、法学副教授。主攻方向:民商法及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的理论与实践。具有夯实的法学功底和丰富的实践办案经验。专业的事交办专业的人,最大限度的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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