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路段被迫变道,发生追尾谁的责任?
2024-10-22现在国家的经济在不断发展。人们生活水平也在不断提高,所以很多人在有钱之后,都会想买一辆车作为代步的工具。不过随着车辆的增多,出现的交通问题也就越多。很多人在开车的时候都会遇到一些小的碰撞,那么施工路段被迫变道,发生追尾谁的责任? 网友咨询: 我驾车所在的车道因前方修路而临时封闭,必须要向左变道通行。我随即将车子转到左边车道上时,突然后方有一辆车撞了上来,追尾了。但交警认定事故是由我变道引起的,须负全责。追尾应该是后车的责任啊,怎么会是我的责任呢? 山西龙易律师事务所郑锐龙律师解答: 交警的责任
夜间施工扰民 该投诉那个电话 什么部门
2024-09-24对于夜间施工扰民,可以向当地环保部门进行投诉。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三十条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前款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第五十六条规定,建筑施工单位违反本法第三十条第一款的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的集中区域内,夜间进行禁止进行的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
施工过程中受伤的,哪里的法院有管辖权?
2024-09-24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是司法实务中很常见的一类案件,任何案件都会涉及到管辖的问题,管辖也是有一定原则规定的,还有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问题,这些你都清楚吗? 网友咨询: 我是一名做装修的农名工,一家装饰公司让我去给他们做装修,并让我代表另外三名工人和他们签订了一份施工合同,在施工中我受了伤,装饰公司不给于我一分医疗费,我将他们告到他们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人身损害赔偿诉讼,但对方提出管辖权异议,要到合同约定的小县城法院审理。 一审法院审理作出裁定,驳回对方管辖权异议的请求,对方不服,上诉至中
施工损毁道路致行人损害能要求赔偿吗,应该由谁担责?
2024-09-22建筑施工事故,是指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由于责任过失或意外情况造成施工作业人员及其他工作人员人身伤亡或者较大经济损失的事故。那么,施工损毁道路致行人损害能要求赔偿吗,应该由谁担责? 网友咨询:道路施工没有标志,行人受伤找谁负责? 辽宁滳德律师事务所徐清文律师解答: 施工损毁道路致行人损害能要求赔偿。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施工时没有标志或采取措施致人损害的,施工人承担责任。施工人是否设置了明显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 施,应以事故发生时的状态为准。如果施工人在施工开始时设置了明显的标志和采取了安全措施,但这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有哪些构成要件?
2024-08-09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基础设施的不断完善,地面施工工程日益增多,因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案件也随之逐年增多。那么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有哪些构成要件? 网友咨询: 地面施工致人损害的侵权构成要件有哪些,有哪些构成要件? 山东舜铭律师事务所李英杰律师解答: 1、施工工作应是在公共场所、道旁、通道等可能危及行人的场所进行。 2、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 3、有损害事实的存在。 4、施工人有过错。 5、有因果关系。是说施工人未设置明显标志也未采取安全措施的不作为,是
关庆猛律师:道路施工未设警示标志,行人摔伤谁赔偿?
2024-07-22因城市规划或者道路修整等原因,公共道路经常被修改、挖掘,但是通常情况下没有达到到封路的程度,仍然有不少行人路过,因道路现不适合行走,应当设置一定的警示标志。如果道路施工未设警示标志,导致行人摔伤,谁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小李在某县城一家工厂上班,且需要经常上夜班。2018年11月,一家道路工程公司在小李上班的必经之路上开始施工。他们开挖了路面,却未设立警示标志,也没有设置围挡。小李晚上11时去工厂上班时,正好赶上这一段路灯坏了,他一个不小心骑车掉入被深挖的路坑。对于小李摔伤导致的损失,
道路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交通事故,谁负责赔偿?
2024-07-05我们经常会见到道路上有施工的地方,一般在道路上施工应当放置警示标志,采取防护等措施,防止大家没看见发生交通事故,那么,道路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交通事故,谁负责赔偿? 一、道路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交通事故,谁负责赔偿?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道路施工未设置警示标志导致通行的人员、车辆及其他财产遭受损失的,负有相关职责的单位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二、交通事故的责任怎么认定? 在调查阶段,必要时可召集当事人举行听证。查明事故的基本事实和收集充足的证据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严格按照规定时间依法作
公司施工没有安全标志导致员工摔坏手机,公司应该赔偿吗?
2024-07-03如果公司在公共场所、通道上、道路中央挖坑或修缮地下设施时,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导致受害人摔倒,引起其手机损坏,公司应当承担责任。 网友咨询: 公司施工没有安全标志导致员工摔坏手机,公司应该赔偿吗?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宋子明律师解答: 1、如果公司在公共场所、通道上、道路中央挖坑或修缮地下设施时,未设置明显警示标志或采取有效安全措施,导致受害人摔倒,引起其手机损坏,公司应当承担责任。但是,如果施工位置并非十分隐蔽,且事发时如果是白天,或现场照明十分良好,受害人应当发现前方状况而
被施工电线绊倒受伤,谁负责赔偿?
2024-06-29随着城市化进程的不断推进,一些地区的建设改造也日渐频繁。然而一旦施工现场不设防,这些跑出地面的管道电线,就可能会给附近居民及来往群众带来安全隐患。 网友咨询: 被施工电线绊倒受伤,谁负责赔偿? 北京市京师(银川)律师事务所郭彬彬律师解答: 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侵权行为人理应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而在进行施工时,相关责任主体也应当对道路中可能出现妨碍通行的物品及时清理,或做好相应的防护和警示,以防安
挂靠施工情形下,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
2024-06-29在进行工程施工中,很多时候都是采用的挂靠形式。但是我们要知道,在进行挂靠的时候这样的施工合同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网友咨询: 挂靠施工情形下,施工合同的效力如何? 安徽民之声律师事务所姚萍律师解答: 挂靠人以被挂靠人名义对外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效力,应根据发包人是否善意、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是否知道挂靠事实来作出认定。如果发包人不知道挂靠事实,有理由相信真实承包人就是被挂靠人,则应优先保护善意相对人的利益,双方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直接约束发包人和被挂靠人,该合同并不仅因存在挂靠关系而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