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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处:不说了。 坏处:1/人员膨胀。编制是个紧固咒,没了编制限制,人员必然膨賬。 2/权力失控。校长院长将拥有进人的绝对权力,每一任校长院长会在离任时突击进人。 3/素质下降。校长院长可以把自己或亲属同学的低学历低素质的子女调入,副校长副院长处长副处长等中层干部骨干教授主任医师以及退休校长院长也要求安排自己的子女孙子女进校院工作,其中一定会进一些低学低素质人员。 4/权权交易。校长院长为保自己位子,会安排主管上级、上级的上级、关係单位领导的子女进单位工作。 5/待遇下降。人员膨胀将导致待遇下降
这最大的可能性就是以后没有低价的高校资源了。把低收入人群的子女关在好学校的门外,而高校教师的收入将大大提高。现在许多普通学校与二本院校老师的收入都比985学校多。 教育和医院两者有着非常大的区别,就是产出效果明显不一样,衡量标准也差别很大,放在一起说无法切中要害,尤其是教育行业,究竟应该怎么样界定它的产出效果,国内的方法是有争议的,这个问题是大问题,必须与体制改革同步进行。 如果我是私立医院的院长,在诸如非典等高致病性高死亡率高传染性的疾病爆发时,我有权拒绝诊疗吗?因为怕影响其他患者治疗,从而
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期限,根据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其本人累计缴费时间长短的不同,划分为三个档次: 1. 累计缴费时间满1年不足5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2. 累计缴费时间满5年不足10年的,最长能够领取18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3.累计缴费时间10年以上的,最长能够领取24个月的失业保险金。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
失业保险是单位或本人对未来就业中断的一种保障,保障保险人在失业后还能承担正常的日常生活开销等。失业保险一般需要缴纳一年费用以上才能领取,并且办理相关的失业登记。 网友询问 因为疫情缘故失业了,怎么领取失业金,能领多久? 河北三和时代律师事务所定州分所王玉青律师解答: 如果是自己主动辞职的话,是不能领取失业金的,因为失业金的领取规则规定了必须是非个人意愿解除劳动合同后才可以申请领取,此外还需要累积缴纳失业保险一年以上才行。 如果是被公司辞退的职工,那么可以去当地社保局办理失业金领取手续,如果满足
我们医院是三甲医院,因改制导致大量医生被民营医院高薪挖走,有的科室甚至集体出逃。医院十几年花大力气培养的医生头也不回的走了,医院发展堪忧。有两家民营医院基本是以我们医院医生为班底成立的,不但收入高,经营的也很好。 所以说取消事业编是把双刃剑,对于有能力的医生来说是好事,收入大幅度提高,但是对于公立医院本身来说未必是好事,因为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在医生待遇上没有任何优势,迫使医生宁愿选择高薪的民营医院,而放弃培养自己的公立医院,公立医院长期发展堪忧。长此以往,将导致大量病人会去选择民营医院,正所谓
一方面又要强调高校、医院的公益性,一方面又要市场化,本身就是矛盾的。这些年来“教育产业化、医疗市场化,住房私有化”的结果到底是什么结果,最终的社会影响难道还不够清晰吗?!鼓励竞争没错,但优质资源有多少?人的精力有多少?由市场来决定资源配置的做法,在中国特有的环境下其结果是什么,难道教训还少了吗?一厢情愿、凭主观臆断来推行的改革,只不过又是一次“股市融断机制”笑话的再现。 我告诉大家,民国时代,对公立医院和国立中小学均是这种方法。连院長和校長都是聘任的。但公立医院和国立中小学,当年的政府只给基本
失业以后是否可以领取失业金取决于失业人员是主动辞职还是被辞退,如果是主动辞职,那么失业以后是不可以领取失业金的,如果是被公司辞退了,那么是可以领取失业金的。 网友咨询: 只要失业了就能领失业保险吗? 山西松岳律师事务所曹洁律师解答: 失业人员领取失业金需要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一年以上; 2、在法定劳动年龄内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 3、已按规定办理失业和求职登记。 满足条件以后,失业人员可以携带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居住证)原件及复印件、本人照
哪些失业人员能领取失业保险金 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即可享受失业保险待遇: (1)按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个人已按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3)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是什么 (1) 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 (2) 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即失业人员不愿意中断就业,但因本人无法控制的原因而被迫中断就业。劳动保障部发布的《失业保险金申领发放办法》对哪些情形属于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作了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安徽省人民政府共同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改革备忘录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批准实施的《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规划》,积极推进皖江城市带承接产业转移示范区(以下简称示范区)建设,进一步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和先行示范作用,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实现又好又快发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与安徽省人民政府协商决定,共同推进示范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与改革,签署以下备忘录。 一、加快推进统筹城乡的就业体系建设,在示范区率先实现社会就业更加充分的目标
卫生部生物制品事业发展计划(1986年-1993年) (1987年5月20日) 我国生物制品事业,在第六个五年计划期间有很大的发展。由于坚持改革、开放、搞活的方针,生产、科研出现新的局面。无论在老制品的更新换代,新制品的开发研究等方面都取得了可喜的成绩,获得了显著的社会效益和较好的经济效益。 “六五”期间,生物制品的生产总值为42686万元,年均增长率为22%。1985年实现产值12680万元,为1980年的2.55倍。实现了利润、上交税利和全员劳动生产率同步增长。由于生物制品的产量和质量不断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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