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合同 >

如何订立电子商务合同?

电子商务在短短的数十年内,就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并深刻影响着每个人的日常消费习惯。其内涵十分广泛,凡是以电子形式在网络上进行的商品交易活动和服务都属于电子商务的范畴。 网友咨询: 如何订立电子商务合同? 河北振平律师事务所李培奇律师解答: 电子商务合同是以电子方式订立的合同,主要是指在网络条件下当事人为了实现一定目的,通过电子邮件和电子数据交换等形式签订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关系的一种电子协议。签订电子商务合同与签订传统合同的法律效力是等同的,只是形式有所不同。 电子合同是通过计算机网络进行的,电子合

2024-07-11

电子签名不适用的合同范围有哪些?

随着互联网行业的兴起,民事主体间采用电子签名形式订立合同的做法已日益普遍。根据法律规定,书面合同自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成立且生效。电子签名作为一种新兴形式,仍是电子合同产生法律效力的前提条件。 网友咨询: 电子签名不适用的合同范围有哪些? 广东广和律师事务所严文禧律师解答: 民事活动中的合同或者其他文件、单证等文书,当事人可以约定使用或者不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当事人约定使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文书,不得仅因为其采用电子签名、数据电文的形式而否定其法律效力。 但是要注意,电子签名不适用下列文书

2024-07-11

合同纠纷中,合同的履行地如何认定?

“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根据合同约定或者法律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地点,它是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依据之一。只有正确地确定了合同的履行地,才能正确地确定合同纠纷的管辖法院。 网友咨询: 合同纠纷中,合同的履行地如何认定? 国浩律师(北京)事务所张健律师解答: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

2024-07-11

房屋可以转租的情形有哪些?

如今很多在大城市奋斗的人都还在选择租房居住,如果遇到在租期内需要调整居住地的情况,那么租来的房子还可以转租吗? 网友咨询: 房屋可以转租的情形有哪些? 河南民坤律师事务所路帅鹏律师解答: 房屋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间将其承租房屋的部分或者全部再出租的行为,包括以联营、承包经营和合作经营等名义,将承租房屋交付给他人使用并获得租金性质的保底收益的,均为房屋转租。 租来的房子可以转租,但是需要得到房东的同意。承租人转租房屋的,应当经出租人书面同意。承租人未经出租人书面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提出异议

2024-07-11

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一般由谁承担?

作为打工人,在外漂泊的时候租个温暖的小窝是常有的事情,那如果,在租房过程中,温暖小窝哪里有损坏的情况下,这维修的义务该由谁承担呢? 网友咨询: 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一般由谁承担? 辽宁华轩(大连)律师事务所白惠竹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708条规定,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民法典第712条规定,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民法典第713条规定,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

2024-07-11

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合同的签订是一件严肃的事情,原则上,合同是需要经过当事人签字才生效。但是有时因为各种原因,签订合同的当事人不能亲自签订合同,而是找来他人代为签约。 网友咨询: 别人代签的合同有没有法律效力? 辽宁新阳律师事务所蒋衍律师解答: 代签名在法律上属于代理行为,其法律效力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代签名的人(即受托人或代理人)是受被代签名人(即委托人或被代理人)的委托而代签的,或被代签人知道他人以本人名义代签而不作否认表示的,则该签名行为有效,应由被代签人承担法律责任。 2、如果代签名的人没有代理

2024-07-11

冒充未成年人身份申请退还充值款会怎样?

未成年人并不具备处分大额财产的民事行为能力,网络平台设置未成年人充值退款渠道,是对未成年人大额充值打赏行为所设的特殊救济途径。但有些成年人进行网络充值后又反悔,冒充未成年人身份“钻空子”。 网友咨询: 冒充未成年人身份申请退还充值款会怎样? 四川通慧律师事务所山林华律师解答: 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一方,在明知或应知平台规则的情况下,出于真实的意思表示进行充值,后又提交未成年人的身份材料申请“未成年人误充值退款”,有违诚信原则与合同自治意思,法律不予支持。涉嫌盗窃或是诈骗,可能面临民事、行政

2024-07-11

合同只有部分履行可以撤销吗?

只要具有我国法律规定的,签订合同时存在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或乘人之危等情形的,就属于可撤销合同,当事人可依法请求撤销合同。 网友咨询: 合同只有部分履行可以撤销吗? 海南颖川律师事务所何丹霞律师解答: 合同部分履行只要存在可撤销事由的,就可以撤销。 根据法律规定,因重大误解而订立、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和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有撤销权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撤销权。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

2024-07-11

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怎么处理?

孳息可分为天然孳息和法定孳息。天然孳息是指,依自然规律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果树结出的果实。法定孳息是指,依法律规定由抵押物产生的孳息,如存、贷款的利息、财产出租收取的租金等。 网友咨询: 抵押期间,抵押物产生的孳息怎么处理? 盈科济南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的占有权、使用权和收益权仍由抵押人行使。无疑,其孳息应归抵押人所有。 但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致使抵押财产被人们法院依法扣押的,此时的孳息不能归抵押人所有。 抵押财产被扣押后,天

2024-07-11

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民法典》第158条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那么“条件”是否能够由当事人随意约定? 网友咨询: 附条件合同中的“条件”需要符合哪些要求? 信利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胡胜男律师解答: 《民法典》第158条规定中的“条件”是指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某种事实状态,并以其将来发生或者不发生作为合同生效或者不生效的限制条件。 “条件”,并非是能够由当事人随意约定的,其应当满足一定的要求,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应当是将来发生的,过去的、已经发生的不得作为条件;

2024-07-09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