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网友咨询: 我和我单位由于某些原因,但是单位在外地,不知道去哪里起诉,请问劳动合同纠纷起诉,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吗? 上海市新闵律师事务所班晓英律师解答: 你好,与单位发生劳动合同纠纷起诉,不能直接去法院起诉,需要先向当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取得仲裁裁决书后,对仲裁裁决不服方可向法院起诉。 按照我国《劳动法》的规定,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
2025-07-30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上班的,用人单位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比如保障劳动者的安全,如果劳动者因为工作而受到伤害并且死亡的,那么就要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需要对劳动者的家属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 我男朋友工作时车祸死亡,一块的同事是城市户口得到了比我男朋友多三倍多的赔偿。在一个公司工作,为什么结果差别这么大!!! 车上四个人都因为车祸去世了,但是四个人的赔偿结果却不一样。我男朋友是农村户口只有别人三分之一还不到的赔偿。 浙江天复律师事务所叶建荣律师解答: 1、工伤死亡赔偿,农村户口和城市户口没有区别; 2、
2025-07-30
加班在现在这个一切高速运转的社会来说再正常不过了,可以说每一个上班族都经历过加班。不知道大家有没有详细了解过我国劳动合同法加班费是怎么规定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加班都是需要额外支付工薪报酬的。那么,劳动法中是否有对加班费的规定? 网友咨询: 劳动法中是否有对加班费的规定? 蒋兴明律师解答: 加班费是指劳动者按照用人单位生产和工作的需要在规定工作时间之外继续生产劳动或者工作所获得的劳动报酬。劳动者加班,延长了工作时间,增加了额外的劳动量,应当得到合理的报酬。对劳动者而言,加班费是一种补偿,因为其
2025-07-30
劳动者发生工伤事故后,要在一定的期限内申请工伤的认定,工伤获得认定后,如果造成伤残的,可以依据伤残的等级获得一定的经济补偿,而工伤是有可能复发的,那么,工伤复发应该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 工伤复发应该如何认定? 吴玉琼律师解答: 工伤人员经鉴定机构鉴定后,原伤残部位伤情复发治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审核支付。伤情复杂无法核定的,由区县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出具《工伤复发确认联系 单》交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由用人单位或者工伤人员向鉴定机构提出工伤复发确认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
2025-07-30
竞业限制的约定主体不宜太过宽泛,因此法律规定,只能与单位中特殊的主体进行竞业限制约定。同时需要支付该员工一定的补偿。不过这个竞业限制也是有期限限制的。那么,竞业禁止时间限制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是如何规定的? 刘福胜律师解答: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对竞业限制的规定如下: 第二十三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
2025-07-30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所以,用人单位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后一定要通知工会。 另外应该注意的是,最高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解释(二)第一条规定,因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产生的争议,用人单位不能证明劳动者收到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书面通知时间的,劳动者主张权利之日为劳动争议发生之日。 因此,用人单位在做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以后,还要将该决定送达劳动者,而这一举证责任在于用人单位,如果用人单位不能举证已经将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送达劳动者的时候,将会使用人单位
2025-07-30
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应该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工作1年支付1个月工资;如果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14条的情况下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话,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应该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1年支付2个月工资。 网友咨询: 合同到期已经过了3个月了,没续签还在公司上班,公司也有交社医保,如果现在辞职我还要办退工或其实什么手续吗?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兼任南京分所派驻人)徐丽慧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到期的相关情况,具体你可以参照以下法律观点: 劳动合同到期,若公司不再与你续签或提供的劳动待遇低
2025-07-30
办理入职需要交户口本复印件是合理的,不违反任何规定。很多企业老板为了保险起见特别会要求用到户口本复印件,一般是没有什么风险的。 入职的一般流程有: 1.一寸免冠照片3张; 2.身份证原件或户口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学生提供学生证原件); 4.资历或资格证件原件; 5.与原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 6.体检合格证明; 7.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保密协议、职位说明书; 8.建立员工档案、考勤卡; 9.介绍公司情况,引领新员工参观公司、介绍同事; 10.将新员工移交给用人部门。 免责
2025-07-30
在一些大型的公司或是在职工比较多的公司,对于工资应该怎么发放或者是工资应该是多少,这个都是有规定的,那么对于这个规定是怎么制定出来的呢?主要就是集体协商的结果,那么,工资集体协商是什么意思? 网友咨询: 工资集体协商是什么意思? 丁超群律师解答: 工资集体协商,是指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以集体协商的方式,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职业培训、保险福利等事项,签订集体的书面协议。根据中国国情,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经营者工资收入,不属于工资集体协商的范畴。
2025-07-30
企业工伤事故发生的医疗、一次性补偿等支出,扣除工伤保险赔偿后,由企业承担的,属于医疗类费用支出在医疗统筹以外支付的部分,应在职工福利费中列支。 网友咨询: 男,58岁,月工资6300,工伤头部,颈椎损伤,四肢肌力4级左右,部分生活不能自理,还在治疗中。老板想一次性了断,以十级伤残计算,能赔偿多少? 广东仲马律师事务所劳日升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十级伤残需赔付7个月的本人工资,以一个月6300工资为例,需要赔付44100元。 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
2025-07-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