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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什么问题,有哪些?

租来的房屋因为事业变动、家庭或个人因素无法继续租赁下去,但房租合同又还没有到期,提前终止租赁或违约的情况下,很多人就想到了转租。那么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什么问题,有哪些? 网友咨询: 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什么问题,有哪些?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柴少远律师解答: 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以下问题: 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 3、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

2024-09-21

民法典“居住权”制度解读

民法典“居住权”制度解读 一、“居住权”解释 民法典物权编中设置的“居住权”,是在房屋“所有权”、“土地使用权”之外,新增的一个“权”。 按照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定义: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通俗解释:“居住权人”可以和“房东”签订书面合同,在不取得该房屋“所有权”(不过户)的情况下,单独对该房屋合法“占有、使用”。 二、“居住权”约束 1、取得方法 居住权的取得方式是通过“当事人书面合同约定,并登记”,约定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

2024-09-21

民法典解读——公共部分收入归业主享有

民法典解读——公共部分收入归业主享有 民法典共7编、1260条,各编依次为总则、物权、合同、人格权、婚姻家庭、继承、侵权责任和附则,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民法典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开创了我国法典编纂立法的先河,具有里程碑意义。 那么,在民法典时代,关于房地产行业的问题有何亮点,又将带来哪些影响呢? 居住权首次亮相 此次民法典物权编创设了一个全新的物权——居住权。从字面来理解,居住权就是住户在特定房屋内居住的权利。 解读:民法典物权编将其解释为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

2024-09-21

逾期交房问题的法律解决途径是什么,有哪些?

近段时间以来,因疫情影响和房地产行业本身的优化整合,出现大量因逾期交房、办证违约等问题导致的纠纷案件。那么逾期交房问题的法律解决途径是什么,有哪些? 网友咨询: 逾期交房问题的法律解决途径是什么,有哪些? 广东德赛律师事务所李若律师解答: 1.现在不少人一遇到事情,尤其是房屋逾期交付这样的群体、集中事件,动不动就集结在一起向政府施压,希望政府出面解决问题。而从法律角度讲,房屋买卖就是买卖双方订立、履行合同的行为,政府无权干涉。如果最终政府协调不了,一方想要得到应有的违约金或违约赔偿,通过法律途

2024-09-21

房地产领域合同编条款解读

房地产领域合同编条款解读 (一)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解读:本条为新增条款,主要是是为了从立法上明确租赁未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这也是审判实践中普遍得到认可的一种观点,并且与之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是相符合的。 2、承租人的基本义务 3、出租人的维修义务 4、租赁物的改善 5、转租的效力 6、

2024-09-21

房地产领域物权编条文解读

房地产领域物权编条文解读 1、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私密性 解读:本条为新增条款。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及使用与个人隐私密切相关,此条款实际上向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物权利害关系人施加了一项保密义务,与不动产物权变动无直接关系。实际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第28条对此已作规定。在此基础上,《民法典》对其予以明确化,对其中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使用予以限制,保护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权利人的个人信息。 2、登记收费 解读:本条是关于登记收费问题的规定。登记机构不是营利性组织,目前

2024-09-21

哪些房地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解决呢,是什么?

在买房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意见不合的地方,只要不是大问题,都是可以通过沟通来解决的,如果遇到的纠纷比较严重了,那大家就要考虑到自己维权的问题了,那么哪些房地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解决呢,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房地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解决呢,是什么? 北京盈科广州分所肖逸夫律师解答: 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2024-09-21

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是什么?

新冠疫情对于商事合同履行来说,影响巨大,尤其是租赁合同的履行,在租赁房屋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状况,从而引起各种各样的纠纷,那么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房屋租赁纠纷的解决方法有哪些,是什么? 上海建纬(成都)律师事务所唐梅律师解答: 房屋租赁纠纷处理方式: 1.协商解决。 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的,应当协商解决。 2.申请仲裁解决或者民事诉讼解决。 《仲裁法》规定,房屋租赁当事人因租赁房屋发生纠纷协商不成的,应当按照房屋租赁合同中约定的民事诉讼或者申

2024-09-21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时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吗

设立居住权的房屋进行转卖的,不影响居住权的行使。居住权是在房屋管理局(登记机关)登记成立的物权,不能转让或继承。即使业主出售房屋,拥有居留权的业主仍会有一段时间的居留权。新主人不能催人或租房子。因此,二手房购买者应该注意,购买房屋后,不仅要查询房屋的所有权、租赁、司法查封或抵押情况,还要查询房屋的居住权登记情况。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规定,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

2024-09-21

《民法典》物权编新增居住权

变化一:在建筑物业主权利保护方面,物权编强化了业主对共有部分共同管理的权利,确立业主建筑物区分所有的双决制:双2/3参与表决。一般事项参与表决的双1/2同意;特别事项参与表决的双3/4同意。明确利用共有部分产生收益扣除合理成本归业主共有。 变化二:住改商。业主不得违反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业主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除遵守法律、法规以及管理规约外,应当经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一致同意。 变化三:明确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居民委员会应当对设立业主大会和选举业主委员会给予指导和协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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