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来的房屋因为事业变动、家庭或个人因素无法继续租赁下去,但房租合同又还没有到期,提前终止租赁或违约的情况下,很多人就想到了转租。那么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什么问题,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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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什么问题,有哪些?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柴少远律师解答:
承租人转租房屋应注意以下问题:
1、须获得出租人的书面同意;
2、转租期限不得超过原租赁期限;
3、承租人不退出租赁关系。
《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湖北维思德律师事务所柴少远律师解析:
《房屋租赁法》第八十三条规定,如果转租合同持续一年以上,原承租人提前终止转租合同应当提前三个月通知,其余情况提前一个月即可。次承租人提前终止转租合同应当提前十四日通知。另外,转租合同明确约定了提前终止转租合同通知期限的,应当从其约定。除此之外,本条第三款还规定,任何缩短原承租人通知期限以及延长次承租人通知期限的约定应当视为无效。也就是说,《房屋租赁法》允许转租合同当事人双方就提前终止转租合同的通知期限作出约定,但是,若约定的期限短于三个月(原承租人的通知期限)或者长于14天(次承租人的通知期限),应当视为无效。此种情况下,双方的通知期限应当按照《房屋租赁法》的规定执行。
房屋转租对出租人、承租人、次承租人而言,均存在一定风险。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转租的情况下,只有原房东授权二房东同意转租的时候,转租合同才有效。
转租的法律风险较多,但只要合法转租且谨慎审查就可以避免诸多法律问题,最好选择与出租人直接签订房屋租赁合同。
柴少远律师,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法学硕士毕业,现为执业律师,先后为多家知名企业提供法律服务,精于法律研究,勤于法律实践,忠于当事人委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