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刑事 >

伙同他人撬锁盗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共同犯罪是指数人共同实施犯罪的情形和现象。构成共同犯罪,需要参加人的犯罪意思互相沟通,而加功于他人犯罪的,即使没有与他人沟通也能成立某种共犯,如帮助犯。所以,有在理论上承认片面有形帮助犯(从犯)的余地。在立法上对片面帮助犯的刑事责任予以规定,有利于处理现实中存在的此类危害行为。而所谓片面的共同正犯,实际生活中很难发生,即使出现,也可直接依单独实行犯论处。 网友咨询: 6月30日上午,郑克保伙同孙某驾驶车号为鲁A×××**的银灰色轿车,在临清市潘庄镇潘东村新农村小区内,利用其开锁技术打开刘某家门

2024-12-19

醉驾拖行辅警20余米,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妨害公务罪,又称“阻碍执行公务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行为。中国刑法中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的一种。 网友咨询: 2021年3月24日,永安市公安局槐南派出所民警刘某及辅警杨某等人在槐南镇西华街道某路段,开展日常交通纠违行动。当晚20时许,罗某饮酒后驾车途经该路段时,被正在现场执勤的辅警杨某拦停。 杨某对罗某进行呼气酒精测试,发现其涉嫌酒后驾驶机动车后,便示意罗某熄火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测。罗某不仅未听从指令,反而驾车继续前行,并将已探身进入车内欲控制车辆的辅警杨某

2024-12-19

为开采石矿男子擅自挖山毁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占用耕地、林地等农用地,改变被占用土地用途,数量较大,造成耕地、林地等农用地大量毁坏的行为。 网友咨询: 8月25日起至案发期间,宜春市袁州区慈化镇某采石场承包经营者被告人张某,为开采石矿,在未到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地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即组织人员进行挖山毁林,造成涉案林地被毁坏并改变用途。 经鉴定,该采石场非法占用林地65.43亩,林地森林类型为重点公益林,林种为水土保持林,地类为一般灌木林。 2021年4月7日,张某到宜春市袁州区森林公

2024-12-19

因琐事发生争执并厮打造成一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窝藏、包庇罪,可分解为窝藏罪与包庇罪。窝藏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的行为;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犯罪侦查、刑事审判刑罚执行等刑事司法作用。 网友咨询: 班慷曾于2015年前后在哈尔滨等地为莱州籍老乡毛某3承揽的石材干挂工程进行施工,期间因工程质量、进度和工程款支付等问题,二人产生矛盾,班慷认为毛某3有部分工程款未为其结清。2021年12月3日17时许,班慷与韩国涛事先商量后,驾驶自己的鲁B×××××号白色捷达轿车载韩国涛到

2024-12-19

多次窃取他人电瓶车上的电瓶并销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扎布于2021年5月至7月期间,单独或伙同他人,先后10次在济南铁路局烟台火车站南汽车通道车棚内,采用螺丝刀拆卸等手段,窃取他人停放在车棚内的电瓶车上的电瓶,共窃得电瓶车电瓶12组(块),价值人民币3315.75元,并将其中的11组(块)电瓶,分9次销赃给王玉香,价值人民币3255.75元。 2021年6月11日,扎布在烟台市莱

2024-12-19

帮助他人转移犯罪所得,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是源于2007年5月11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与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相关刑事案件具体运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罪名。该解释针对盗窃、抢劫、诈骗、抢夺机动车这一犯罪行为,将刑法第312条规定的关于“窝藏、转移、收购、销售赃物罪的内容进行了细化和补充,解决了实践中比较常见又容易引起争议的几种掩饰、隐瞒犯罪所得被盗机动车行为的法律问题。 网友咨询: 8月,李长林受他人指使利用自身身份信息办理POS机,后利用该POS机及银行卡帮助他人套取钱款并

2024-12-19

非法入侵他人住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一般认为,非法侵入住宅罪是指非法强行闯入他人住宅,或者经要求退出仍拒绝退出,影响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宁的行为。 网友咨询: 7月份,刘维升受德州华凯汽贸公司的委托,取回孙某未按期缴纳货车保险与分期购车款的江淮货车。后刘维升伙同杨明德、张健康、杨元明、张超、杨光等人,于7月26日凌晨1时左右,在未经被害人梁某、刘某2夫妇的同意下,采用撬门别锁等手段,非法侵入被害人梁某、刘某2位于武城县老城镇安民耐磨焊条厂的家中,强行将江淮货车开走并交给德州华凯汽贸公司。被害人梁某因恐惧逃至房顶上后不慎跌落受伤。

2024-12-19

在火车站盗窃他人行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1月22日18时30分许,刘敬民在淄博火车站自动售票厅内,趁旅客夏某在自动售票机前取票不备之机,将其所携带的行李箱盗走,内有现金人民币48700元,承兑汇票两张及其他物品等。案发后,被盗现金、承兑汇票等物品已发还被害人。刘敬民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天津世宏律师事务所王宏祺律师解答: 刘敬民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他人财物,侵犯了公民

2024-12-19

非法拘禁他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非法拘禁罪,是指故意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行为。本罪的法益是人的身体活动的自由。非法拘禁罪不是危险犯,而是实害犯。现实的自由主要包括身体的场所移动自由,从一定场所离开的自由以及在场所内的身体活动自由。 网友咨询: 8月29日21时许,祝朋飞怀疑公某2偷走赌博的部分赌资,与聂某、李某等人,在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大酒店”将公某2挟持,带至兰陵县磨山镇西瞳村一废旧厂房内,指使聂某、李某等人继续实施拘禁,并吩咐“吓唬吓唬,不得殴打”后离开。拘禁期间,聂某、李某二人将公某2用绳索

2024-12-19

聚众组织打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聚众斗殴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 网友咨询: 泰安市大展商贸有限公司与泰安市金山汽车救援有限公司东西相邻,大展公司在金山公司的东面。8月22日17时许,在金山公司停车场门口,两公司经理夏某与俞某商谈租赁场地事宜过程中,在场的郝呈涛与张某甲因言语不和产生纠纷,双方各自回去准备工具欲发生殴斗。 期间,夏某与俞某均多次劝阻未果。其中张某甲找来赵某、张某某、张

2024-12-19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