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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次非法狩猎国家珍稀物种,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非法狩猎罪,是指违反狩猎法规,在禁猎区、禁猎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进行狩猎,破坏野生动物资源,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至2021年12月12日,钟某未取得狩猎许可,在平江县三阳乡的山林,使用钢丝夹套进行狩猎,并猎得疑似白鹇一只,小麂两只。 2021年12月12日,民警在钟某家中查获已被宰杀的疑似白鹇一只、钢丝夹套一组。根据钟某的指认,在苏岳村“土地坳”“张家岭”“苦竹洞”等地,查获其放置的钢丝夹套5个,现场发现被捕获的小麂一只,并当场放生。经平江县林业局认定,钟某狩猎

2024-11-21

酒后闹事并殴打民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寻衅滋事罪是指行为人实施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等行为,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了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损害结果,从而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1年5月3日晚上7时许,张某甲、陈某、张某乙一方十余人在饭店吃饭,三人均大量饮酒。用餐结束后,同桌人员发生口角并产生肢体冲突,冲突双方意图闯入饭店厨房去拿殴斗工具,在饭店工作的被害人何某、刘某、李某等人予以劝阻,但张某甲、陈某、张某乙不听劝阻,对被害人何某等人开始殴打。被害人何某报警。 接警后,民警谭某、曾某穿警服赶赴

2024-11-21

限定刑事责任能力人无故伤人,会被追责吗?

每一个人作为完整的个体,在法律上都享有完全的公民权利和承担相应的义务,但是在法律上同样有这么一些人,是他们的权利和义务都是有一定限制的,比如未成年人和神经病人即使犯罪也不用担责。 网友咨询: 2019年9月19日,袁某在平江县安定镇一项目部,无故用刀捅刺在项目部工作的傅某,致使被害人全身多处受刀伤后逃离现场。经鉴定,傅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误工期为三个月(九十日),护理期为四十五日,营养期为六十日,后期治疗费3000元,或以实际发生费用计算。 经鉴定,袁某在本案实施危害行为时为限定刑事责任能

2024-11-21

暴力讨债将人打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暴力催收时,我们是可以报警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的。因为贷款平台或机构的催债行为必须要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如果涉嫌非法拘禁、殴打、恐吓等违法犯罪行为,当事人可第一时间到公安机关报警,警方肯定会及时介入,保障受害人合法权益的。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31日15时许,赖某因被害人张某欠其钱不还,在三明市沙县区某幼儿园工地门口,持铁棍将被害人张某打伤。 经三明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鉴定,被害人张某的损伤综合评定为轻伤一级。案发后,赖某自动投案,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赖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上海明庭

2024-11-21

利用未公开的信息进行交易,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是指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基金管理公司、商业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的从业人员以及有关监管部门或者行业协会的工作人员,利用因职务便利获取的内幕信息以外的其他未公开的信息,违反规定,从事与该信息相关的证券、期货交易活动,或者明示、暗示他人从事相关交易活动。 网友咨询: 2012年7月至2016年3月,李迪在担任××资产公司权益投资部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负责管理“××分红”、“××万能”证券账户期间,利用管理该证券账户而掌握的有关投资股票的名称、数

2024-11-21

因小事发生口角,冲动伤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当与他人发生口角、矛盾纠纷时,要冷静处理,千万不要采取以暴制暴、打架斗殴等不正当、不合法的行为,要通过法律途径去解决问题,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李某在工作中因琐事与被害人张某发生争吵,张某不服便到李某住宿的房间内找李某,双方发生争吵和打架,李某用剪刀剌中张某的左手上臂,致张某左侧肱骨骨折,张某当即拨打110电话报警,李某在现场等待民警到现场处理,张某被送往医院救治。 经鉴定,张某的人体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李某赔偿被害人张某损失,张某表示谅解。 另查明,被害人张某找李某争执时,先朝李

2024-11-21

未经允许,在禁渔期内电鱼以求获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是指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月1日,会同县人民政府施行《会同县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全面禁捕的通知》。2021年9月16日,杨某某、王某某、吴某某到会同县炮团乡“麻山湾”下边溪中电鱼,非法捕捞的渔获物共计12.28市斤。 杨某某、王某某、吴某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福建慎策律师事务所刘智鸿律师解答: 杨某某、王某某、吴某某违反保护水产资源法规,未办理捕捞许可证,在禁渔期、禁渔区以禁止使用的方法

2024-11-21

行车纠纷与人互殴,持刀伤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王宝庆伙同杨超、宋树华于2019年10月26日21时许,在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枯柳树村日照街21号门前街道附近,因行车纠纷与被害人艾某发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其间,王宝庆持刀刺、切艾某胸部、头部致其当场死亡。经鉴定,被害人艾某系被他人用锐器刺击致心脏破裂急性创伤性失血休克死亡。 王宝庆、杨超分

2024-11-19

因家庭琐事勒死妻子,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杀人罪是,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生命是行使其他一切权利的基础和前提,任何公民的生命都受法律保护。 网友咨询: 2018年4月14日9时许,杨进生在北京市昌平区大宫门村120号自家的东厢房内,因家庭生活琐事与其妻子张某发生争执,过程中,杨进生将张某推倒在地后,扼压张某颈部并用腰带勒张某的颈部,经鉴定,张某符合被他人扼压颈部、用软质物体勒颈致机械性窒息死亡。杨进生作案后向公安机关投案。 杨进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南中原法汇律师事务所张颖博律师解答: 杨进生因家庭生活琐事故意非法剥夺

2024-11-19

因琐事与人发生纠纷,致一死一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7年6月24日晚21时40分许,关亚君在北京市通州区某镇次渠某公寓门口,因琐事与被害人侯某4发生纠纷,双方在互殴过程中,关亚君持刀将被害人侯某4及其妻子文某扎伤,后被害人侯某4死亡。经鉴定,被害人侯某4符合被他人用锐器刺击胸部,刺破主动脉弓致急性失血性休克死亡;文某所受损伤为轻微伤。 案

2024-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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