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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劳动仲裁,是指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对当事人申请仲裁的劳动争议居中公断与裁决。在我国,劳动仲裁是劳动争议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必经程序。那么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网友咨询: 发生劳动纠纷时,劳动争议仲裁的受案范围有哪些? 浙江元广律师事务所凌小建律师解答: 仲裁是一个法律术语,是指由双方当事人协议将争议提交(具有公认地位的)第三者,由该第三者对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评判并作出裁决的一种解决争议的方法。 劳动仲裁包括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

2024-09-20

参加工作后,员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在应聘求职过程中,很多不法企业充分利用求职者急于找工作的迫切心情而缺乏应有的防范意识,设置了不同类型的就业陷阱,给社会和就业人员带来了具大的危害和人身权益的伤害,那么员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网友咨询: 参加工作后,员工怎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江苏常明(武进)律师事务所蔡亚梅律师解答: 一、提高自身素质,学法懂法用法。一旦发生争议纠纷,要及时请工会维权或者聘请律师代理,寻求法律援助。 二、依法签订合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加入工会组织,依靠工会维权。 四、注意收集证据,依法追讨工钱。

2024-09-20

员工发生工伤之后,个人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我们都知道员工发生工伤之后是需要进行伤残鉴定的,工伤伤残鉴定不是相关部门主动启动的,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受工伤的职工主动申请才能启动,那么员工发生工伤之后,个人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网友咨询: 员工发生工伤之后,个人工伤鉴定申请书怎么写? 江苏琴海律师事务所印志平律师解答: 工伤鉴定申请书的书写应当包括如下内容: 1、首先写标题,第一行居中写上工伤认定申请书。 2、其次写明申请人和所在公司的基本信息。申请人要写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的内容,公司要写明法定名称、法定代表人基本信息、组织机构代码等内

2024-09-20

劳动合同签订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合同变更,指有效成立的合同在尚未履行或未履行完毕之前,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使合同内容发生改变。合同变更需要一定的前提条件。那么劳动合同签订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签订后,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上海七方律师事务所张春球律师解答: 变更劳动合同需要满足下列条件: 1、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 2、企业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转产,原来的组织仍然存在,原签订的劳动合同也仍然有效,只是由于

2024-09-20

想要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在人力资源管理实际工作中,劳动合同变更是非常重要的环节,且极易出现劳动争议,因此必须在劳动合同变更时严格遵守法律规定履行程序,并注意保留有关书面材料。那么想要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 想要变更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是什么? 云南理享律师事务所沈鸿翔律师解答: 劳动合同变更的程序如下: 1、提出变更的要约:用人单位或劳动者提出变更劳动合同的要求,说明变更合同的理由、变更的内容以及变更的条件,请求对方在一定期限内给予答复。 2、承诺:合同另一方接到对方的变更请求后,应当及时进行答

2024-09-20

发生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我国劳动争议的处理程序可以概括为“一调一裁两审”,与此相应的机构分别是: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及人民法院。那么发生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发生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福建壶兰律师事务所吴贞霞律师解答: 劳动争议处理的基本程序: 1.双方先自行协商解决。双方通过协商方式自行和解,是当事人首先争取解决争议的途径。 2.协商不成当事人可以向本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机构是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3.若经过调解双方

2024-09-20

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单位辞退有合同的员工是需要一定条件的,如果劳动者不能胜任这份工作,或者其他原因,不管什么原因,公司或者单位辞退劳动者都需要理由,而且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那么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公司在合同期内辞退员工,需要什么条件? 山东鲁明律师事务所高争国律师解答: 第一、协商解除。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过失性辞退。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2024-09-20

在日常工作中,怎样确立劳动关系?

在日常工作中,我们经常会面对找到工作后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对于劳动关系的认定我们知道是自从用工之日起就开始确定了的,那么怎样确立劳动关系? 网友咨询: 在日常工作中,怎样确立劳动关系? 山东鲁明律师事务所高争国律师解答: 劳动关系是从用工之日起才成立的。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

2024-09-20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吗?

2021年第一个工作日的时候,就爆出来了大厂员工加班猝死的新闻,令人叹惋之余,却听到另一种声音——加班虽累,但不愿加班的人,就是选择了安逸!你平时加班多吗?为了工作放弃业余时间,熬夜加班值得吗?那么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吗? 网友咨询: 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员工可以选择不加班吗? 云南理享律师事务所沈鸿翔律师解答: 一般情况下,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应当具备两个条件:首先是因生产经营需要延长工作时间;其次公司应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才可以延长工作时间。公司要求员工加班,员工是有权利拒绝的

2024-09-20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这两者有什么不同?

在司法实践中,承揽关系与雇佣关系很容易让人混淆,但是,由于这二者之间所涉及的法律后果相去甚远,因此,弄清两者之间的区别尤为重要。那么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这两者有什么不同? 网友咨询: 雇佣关系和承揽关系,这两者有什么不同? 浙江六和(温州)律师事务所南振安律师解答: 1、看双方当事人之间是否存在支配与服从关系。雇佣关系中,雇员对于工作如何安排没有自主选择权。承揽关系中承揽人在完成工作中具有独立性。 2、双方成立合同的前提不同,雇佣关系中,雇主一般在选择雇员时,以雇员的劳动技能是否符合工作为标准

2024-09-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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