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以医院公益设施提供担保,是否有效?

我国民法中规定了公益设施限制担保的条款,主要包括,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等为公益目的成立的非营利法人的教育设施、医疗卫生设施和其他公益设施。那么以医院公益设施提供担保,是否当然无效呢? 网友咨询: 甲医院是一家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医院。甲医院与乙医疗器械公司签订了《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合同约定,甲医院分期向乙医疗器械公司支付设备款,待最后一期支付完毕时,甲医院获得该设备所有权。后因该类医疗器械设备价格大幅降低,甲医院以该医疗器械为公益设施不能设定担保为由,主张《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无效。请

2024-08-01

债务转让后,保证人能免除责任吗?

在为人做了担保人之后,对方又将债务转让给了第三方,让第三方来代替债务人偿还之前的债务。这时候担保人就不知道自己的责任是否继续存在了,那么债务转让后,保证人能免除责任吗? 网友咨询: 债务转让后,保证人能免除责任吗? 黑龙江典通律师事务所张玲玲律师解答: 对于债务的转让必须得到保证人的书面同意。根据法律规定,在保证期间,债权人许可债务人转让部分债务的应当取得保证人书面同意,否则保证人对转让的部分的债务不再承担担保责任,但是,对于未转让部分的债务,保证人仍然需要承担保证责任。 《民法典》第三百九十

2024-08-01

欠钱不还起诉立案,是否有金额限制?

实践中常常发生借出去的钱收不回来的情况,这种情况债权人应当保留欠款证据以及交付借款的记录以及自己主张权利的证据。有时候欠的钱金额也不多,债权人担心法院会因为金额太低而不予立案,那么借款纠纷中,涉案金额会影响立案? 网友咨询: 欠钱金额多少可以立案? 北京中银(苏州)律师事务所杨荣升律师解答: 理论上不管多少金额,法院都会立案,因为民事权利是以维权为目的,立案要求与款项数额没有直接关系,只要有侵权事实存在就应立案。如果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

2024-08-01

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未登记,有什么法律风险?

所有权保留买卖是指在动产交易中,出卖人为了担保出卖价款的实现,与买受人约定在买受人完全支付了合同价款之前,标的物的所有权仍归于出卖人的约定。所有权保留是出卖人与买受人之间的约定,具有合同的相对性,如果未经登记,买受人处分标的物的,出卖人将面临怎样的法律风险呢? 网友咨询: 出卖了一批货物,并且约定了所有权保留,但是未登记。所有权保留买卖合同未登记,有什么法律风险吗? 辽宁旭茂律师事务所刘哲律师解答: 出卖人对标的物保留的所有权,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如果买受人在完全履行义务之前将标的物

2024-08-01

当债权债务发生混同时,合同是否终止?

合同终止的原因有多种,例如债务清偿完全、当事人约定的终止条件成就等等。那么合同是否会因未债权债务发生混同而终止呢。混同是指债权和债务同归一人,债务人和债权人归于一人,债务似乎没有履行的必要了,那么当债权债务发生混同时,合同是否当然终止呢? 网友咨询: 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归于同一人时,没有履行的必要了,合同效力是否应当终止呢? 北京中银(成都)律师事务所何惠敏律师解答: 当债权人和债务人归于同一人时,发生混同时,原则上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但是涉及第三人利益的除外。因此,混同的效力是导致债的关系绝对

2024-08-01

保证期间届满后,是否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保证人与债权人约定保证期间,按照约定执行。那么当保证期间届满后,将产生怎样的法律后果呢,此时是否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呢? 网友咨询: 保证期间届满后,发生怎样的法律后果,是否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上海市经建律师事务所廖育颖律师解答: 保证期间届满后,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不再需要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1、如果在保证期间权利人没有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保证人的保证责任就消灭了。所以就不需要再计算保证债务的时效。 2、

2024-08-01

债务人放弃继承权,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权,并且放弃自己的到期债权或者低价转让财产的,债权人有权行使撤销权,因为上述财产都是债务人的现有财产,那么对于还未得到的财产期待权,债务人能否放弃呢,例如债务人放弃继承权的,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呢? 网友咨询: 债务人对债权人负有的债务已经法院判决确认,但债务人既不履行还款义务亦不申报财产。债务人父母所作的公证遗嘱,载明债务人享有杭州市某房屋二分之一的产权。但债务人放弃了继承权,所有遗产由其姐姐继承,债权人能否行使撤销权?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蔡嘉瑞律师解答: 关于债务人放弃继

2024-08-01

债权未到期,债权人能否行使留置权?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当债权未到期时,债权人能否行使留置权呢? 网友咨询: 债权人行使留置权的前提是债务已经到期吗?未到期的债权,债权人能否行使留置权呢? 云南祥宇律师事务所高晓宾律师解答: 债权未到期的,债权人不享有留置权,留置权的构成要件之一是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因此债权未到清偿期限的,债权人不能留置债务人的财物。 留置权成立的条件: 1.须债权人

2024-08-01

转让财产权利瑕疵,受让人如何保障利益?

实践中为了快速融资,当事人可能在同一财产上设置多个担保物权,或者在设立抵押权后,仍然将该财产转让,那么如果转让的此产上具有担保物权的,当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抵押权人有权将抵押物拍卖、变卖,那么受让人应当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网友咨询: 债务到期后,债务人无力清偿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但是抵押物已经转让,受让人应当如何保障自己的利益呢? 山东梁邹律师事务所马今朝律师解答: 转让财产上的抵押权已经登记的,抵押权人有权行使抵押权,受让人可以通过与受让人之间的合同要求其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行

2024-08-01

债权人拒绝受领标的物,能否产生终止合同的效果?

债务人的义务包括向债权人履行义务,债权人同时也应当接受、受领债务人的履行,如果债权人没有正当理由拒绝受领,合同是否仍然进行?债权人是否应当因此承担违约责任呢? 网友咨询: A公司按B公司要求生产供货,B公司结算支付货款。双方前期合作顺利,但2021年4月之后,B公司开始不接收A公司已加工好的货物。A公司多次通过电子邮件催促对方收货,仍不安排收货,B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山东宇瑞律师事务所巩芳豪律师解答: 受领在合同关系中既是债权人的权利也是债权人的义务。债权人认为标的物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债

2024-07-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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