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放弃债务的公证书可以撤销吗,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在民间借贷关系中,经常有两个或者两个以上的债务人共同履行对同一债权人的债务。按照法律规定,债权人是可以放弃部分债务人的债务的。那么放弃债务的公证书可以撤销吗,放弃债务的成立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刚做的放弃债务的公证,还没出公证书,如果单方面反悔可以撤销么? 黑龙江智胜律师事务所周婷婷律师解答: 放弃债务的公证书是可以撤销的,但只能是公证书的内容违法或者与事实不符的情况下公证机构才会撤销公证书,否则,当事人或其公证书的利害关系人都不能单方面的撤销公证书。 要想撤销正常的公证委托书,委托人只能

2024-08-02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可以后悔撤销吗?

债务免除的性质向来有单方行为和契约两说。单方行为说以权利可得抛弃为其逻辑起点,即以对债务人的意思推定为基础,其逻辑必然是完全不需要虑及债务人的利益、意志,殊为不妥。那么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可以后悔撤销吗? 网友咨询: 债权人作出债务免除决定后,可以后悔撤销吗? 江苏致邦(常州)律师事务所冯庆元律师解答: 在适当的时候,债权人可以免除债务人的欠款,免除债务也是法律允许的一种债务处理方法。免除应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 债务免除有下列特征: 1.免除是无因行为

2024-08-02

民间借贷,能不能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民间借贷,能不能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能不能在原告住所地起诉? 内蒙古擎正律师事务所张瑞晶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纠纷一般由被告地法院管辖,如果被告失踪或者被监禁等情形的,可以由原告地法院管辖。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

2024-08-02

对于债权转让的通知,通常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债权转让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与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对于债权转让的通知,通常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网友咨询: 对于债权转让的通知,通常要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黑龙江智胜律师事务所周婷婷律师解答: 对于债权转让的通知,通常要注意以下方面的内容: 一、债权转让合同对债务人的生效要件 二、认定债权转让已经通知债务人,一般有两种方式 1、债权人通知债务人,债权人对其享有的债权已转让给第三人。 2、债权人、受让人、债务人共同订立债权转让协议,债

2024-08-02

公司经营亏损,合伙债务转化为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的,借条是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明,起诉时可以作为直接的证据,那么公司经营亏损,合伙债务转化为个人债务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兰某、黄某、廖某三人合伙经营一稀土矿,三人股份均等,在当地工商局取得个人合伙营业执照。经营期间,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以合伙组织稀土矿的名义向银行借款15万元。由于经营亏损,三人将稀土矿所欠银行借款分到个人名下,书面约定三人各自偿还5万元借款及利息,银行认可协议并盖章。后银行多次向三人催收未果,导致诉讼。现合伙组织仍未

2024-08-02

隐瞒公司债务转让股权是否属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公司债务是民法中债务概念与公司的简单组合,是指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包括公司贷款、应付账款、未付款的采购件等等。公司债务包括公司与特定人之间的债权债务关系,其转让受合同法的限制,它具有不同的偿还方式和期限,且形式是多样性的。那么隐瞒公司债务转让股权是否属欺诈,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网友咨询: 甲方将公司股权转让给乙方但是甲方隐瞒公司债务导致乙方财产受损甲方的行为属于诈骗吗? 黑龙江智胜律师事务所周婷婷律师解答: 可以追究甲方的违约责任,要求赔偿。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公司是法人组织

2024-08-02

欠款超过20年还用还吗?

案情简介 原告尚某和被告张某曾是同事,后因企业改制退休;被告张某和刘某系夫妻关系。原告尚某持有由张某于1997年元月一日出具的借据一张,内容为:兹有张某借尚某叁万壹仟元整,月息3分,立此据为证。 上述事实,原告除本人陈述外提供的证据有:借据一张;二被告除陈述外提供的证据有:自行记录的借款与还款记录一份。原告提供的借据经庭审质证及本院审查,具有真实性、合法性与关联性,各证据间相互印证,所证事实足资认定,本院予以采信;被告提供的借款与还款记录系其自行统计记录但原告不予认可,在被告未能提供其他证据佐

2024-08-02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代为行使吗?

债务人名下有些债权,但这些债权过期了还不去行驶相关的权利,债权人在知道了后对这笔债权是有兴趣的,就想要借着自己是债务人的债权人的身份,想要代替债权人去行驶相关的代位权,那么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可以代为行使吗? 网友咨询: 张某把自己的3万元借给林某,后来向陈某借款4万元,两项款款均已到期。陈某急于用钱,但张某已无还款能力,于是多次催促张某向林某催讨欠款,但是张某置之不理。请问,陈某能否代位行使张某的债权? 广东信步律师事务所黄天桂律师解答: 债务人怠于行使到期债权,债权人能代为行使。

2024-08-02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能不能调解或和解?

所谓债权人的代位权,是指债务人应当行使却不行使其对第三人(次债务人)享有的权利而有害于债权人的债权时,债权人为保全自己的债权,可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权利。它是债权人所固有的实体法上的一种权利。它的效力及于债权人、债务人和次债务人。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纠纷,能不能调解或和解? 网友咨询: 若次债务人同意向债权人履行,但出于考虑维护公司形象,想用调解或和解的方式解决可以吗? 辽宁楷格律师事务所谢晓明律师解答: 债权人代位权纠纷,不可以调解或和解。 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024-08-02

抵销权的行使,是否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

抵销权是指双方当事人互负债务、互享债权的情况下,当事人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双方的债权债务关系都收到履行期间和诉讼时效的限制,抵销权必须在主动债权已经到期后才能行使,那么主动债权诉讼时效已经经过了,当事人是否还能主张抵销权呢? 网友咨询: 双方互负债务长达数年之久,均已到期,甲公司以为其与乙公司的债务已经相互抵销,从而并未向乙公司主张权利,后乙公司对甲公司享有的两千万债权提起诉讼后,甲公司才知道其并未抵销,但现在甲公司对乙公司享有的债权已经经过了诉讼时效,甲公司还能主张抵销权吗

2024-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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