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史楷律师:被执行人的退休金,能否被执行?

债务人到期不履行债务,债权人可以依照生效的裁判文书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名下的财产,但是应当为其保留生活必需的费用。被执行人的退休金是保障被执行人在没有劳动能力后的工资,对于这笔工资能否强制执行呢? 网友咨询:朋友现在欠别人的钱还不上,债权人去法院起诉他,等他过几年退休以后的退休工资会不会被法院强制执行? 江苏越溪律师事务所史楷律师解答:退休金法院可以强制执行。所有公民在法律面前都是平等的,对人民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必须履行,不能只享受权利不承担义务。 离退休人员的退休金是其固定合法收

2024-07-30

刘黔坤律师: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是否优先于破产费用?

债务人无力清偿债务,资不抵债时可以申请破产清算,也可以由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申请破产清算后,应当对公司资产进行清理,明确公司财产后,按照法律规定的顺序依次对债务人进行清偿。那么在破产清算中,抵押债权是否优先于破产费用? 网友咨询: 抵押债权对于普通债权而言具有优先受偿权,那么对于破产费用,是否也具有优先性? 广东德纳律师事务所刘黔坤律师解答: 根据破产法律规定,破产财产应当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费用,其次是职工费用和税款,再次是抵押债权,最后是普通债权。 《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

2024-07-30

吴旭日律师:错误汇款形成的不当得利之债,能否排除执行?

当案外人错汇误付至另案被执行人账户时,案外人能否以“错汇误付”为由阻却另案中对于被执行人财产的执行程序?换言之,对于非特定账户内资金权属的认定,是否一概适用“占有即所有”的原则? 网友咨询:银行汇款汇不小心汇错人了,起诉追回,发现他已经有个案子在执行程序了,要把我错误汇款的钱执行了,我能申请执行异议吗? 浙江拓思律师事务所吴旭日律师解答: 可以申请案外人执行异议,但是错误汇款属于不当得利之债,不当得利之债属于普通债权,不具有优先性,因此法院不会支持你的主张。案外人据以提出执行异议主张的实体权利

2024-07-30

戚鹤律师:债务人的对外担保,债权人能否撤销?

实践中,债务人为了逃避债务的履行,通常会通过转移财产的方式使自己名义下资产不足以清偿债务,也可能采取迂回的方式,比如通过负担债务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方式,影响债权的实现,对此法律规定了法定情形下债权人享有撤销权。 网友咨询: 对于债务人为他人提供无偿担保的行为,如果有害于债权人债权的实现,债权人是否能提起撤销? 吉林吉大律师事务所戚鹤律师解答: 根据《民法典》的最新规定,将债务人为他人提供担保的行为列入债权人可撤销的范围,之前合同法规定的债权人可以行使撤销权的行为对象不包括债务人对外提供担保的

2024-07-30

雷园林律师:在执行程序中,如何保护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根据法律规定,共有人对于其他共有人的份额享有优先购买权,那么对于被执行的份额,共有人应当如何实现其优先购买权呢? 网友咨询: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如何保护其他共有人的优先购买权? 湖南华湘律师事务所雷园林律师解答: 共有财产的处置过程中,其他共有人依法享有优先购买权。 人民法院在拍卖、变卖前,应当以书面或可以确认知悉的方式,通知共有人,并发布公告。 采取网络司法拍卖的,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

2024-07-30

苑常茹律师:顾客在商场门店前摔倒,应由谁承担责任?

顾客在商场消费时,商场管理人作为公共场所的经营人员对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顾客在该场所内遭受侵权的,商场管理人具有过错,没有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网友咨询:顾客误将手中的饮品洒落于商场内一门店的后门处,另一顾客路过时不慎摔倒受伤。门店是否需要承担责任? 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苑常茹律师解答:1. 关于门店经营者是否负有门店后门的安全保障义务 对于门店后门是否属于商铺经营者的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司法实践存在不同理解。部分法院认为,门店后门既属于商铺经营者安全保障义务范围,又属

2024-07-30

苑常茹律师:民事公益诉讼中,能否适用劳务代偿?

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司法解释,规定了侵权人无法完全修复环境的,可以采取替代性方式修复,即可以通过劳务的方式进行代偿,尽最大的可能恢复到环境被破坏之前的状态。 网友咨询:法律规定的替代性方式补偿,能否以劳务方式补偿? 上海博拓律师事务所苑常茹律师解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原告请求修复生态环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判决被告将生态环境修复到损害发生之前的状态和功能。无法完全修复的,可以准许采用替代性修复方式。”《最高人民法院

2024-07-30

杨佳迪律师:依法被查封的财产,能否设立抵押?

设立抵押权的目的在于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时,债权人就抵押物享有优先受偿权, 保障债权人的利益,但是被查封的财产不能进行流通,将导致抵押权人无法实际实现其抵押权。因此依法被查封的财产,不能设立抵押权。 网友咨询:财产被查封后,又被抵押,效力如何认定?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杨佳迪律师解答:被查封财产的财产不能抵押。 是否能够进行抵押的标准是,该项财产是否可以转让,抵押权最终是要将标的物处分以其价金优先受偿。因此原则上可转让的财产均可抵押,不可转让的财产均不能进行抵押。根据担保法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

2024-07-30

王炳玉律师: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能否要求继续履行以房抵债协议?

签订以房抵债、以车抵债等以物抵债协议的,在债务人企业破产的情况下,以物抵债协议的债权人能否要求债务人企业继续履行以物抵债协议,进而要求其交付抵债物?管理人能否解除以物抵债协议?在签订以物抵债协议的债务人破产时,债权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呢? 网友咨询:债务人破产,债权人能否要求继续履行以房抵债协议? 江苏万拓律师事务所王炳玉律师解答:债务人破产,破产管理人不能随意解除以物抵债协议,债权人亦无权请求继续履行以物抵债协议,抵债物应被列入债务人企业破产财产。 一、债务人破产时,破产管理人不能随意解除

2024-07-30

戚鹤律师:民间借贷利率已达上限,借款人还需要承担律师费吗?

随着民法典的颁布,最高人民法院也相应的修改了大量司法解释,关于民间借贷许多法律问题,均作出了修改。之前实务中,关于律师费是否属于借款其他费用的,存有一定争议,目前关于律师费不属于其他费用已经形成共识。 网友咨询:王某向马某借钱600万元,约定利息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借期两年,逾期一个月不还的,王某应当支付逾期利息及全部律师费用,逾期利息也按照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算。后王某到期未还钱,马某起诉至法院,要求王某按约定的利率支付全部利息,及40万元的律师费用。40万元律师费用超过到了

2024-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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