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往往都发生彼此熟悉的亲戚、朋友之间,因为熟悉、了解,很多人都会碍于情面而不打借条,正是因为这样一旦借贷双方撕破脸皮发生纠纷,民间借贷的债权人就无法提供有力的证据,来证明双方发生的借贷事实,债权人的利益就有可能遭受损失。那么民间借贷中,没有借条具体要怎么讨债?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中,没有借条具体要怎么讨债? 山东环周律师事务所宋毅律师解答: 没有借条要收集其他能证明借贷关系的证据,通过诉讼的方式讨债。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
2024-08-06
债权转让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并且转让的方式也需要是合法的,否则会构成非法转让债权。那么债权转让中,有效条件有什么呢?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中,有效条件有什么呢? 广东卓建律师事务所金振朝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中有效条件如下: 1.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人。 5.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债权转让的通知不得撤销,但是经
2024-08-06
当前,民间借贷作为正规金融融资渠道的补充,日趋活跃,然而,在民间借贷大量涌现的同时,伴生的法律风险与纠纷也呈上升趋势。那么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的出借人,应该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湖北三鼎律师事务所王荣华律师解答: 签订民间借款合同有下列注意事项: 1、注意利息约定不要超过合同成立时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四倍。 2、借款的抵押如果涉及不动产,要到相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才能对抗第三人。 3、注意询问借款人的借款用途,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不受法
2024-08-06
生活中,借贷的一般处理方式是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要求返还欠款,很少会触犯刑法,承担刑事责任,但有些时候,借钱不还就有可能会坐牢,那么借贷纠纷中,借钱不还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借贷纠纷中,借钱不还要承担什么法律责任? 河北农合律师事务所侯合书律师解答: 法律责任根据违反的法律不同,有民事法律责任,刑事法律责任等。如果对方借钱不还,要向出借人承担违约责任。对于自然人之间借款,是否约定了利息,如果没有约定利息,借款期间没有利息,但逾期还款可以要求利息。 如果您起诉要求其还款,您的诉请得到了
2024-08-06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产,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那么成立留置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成立留置权,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北京桦天律师事务所马国辉律师解答: 留置权成立必须具备以下要件: (1)必须依照法律明文规定; (2)债权人须按照合同的约定占有对方的财产; (3)债权人的债权须与债权人占有的财产相关联,否则,债权人将不具有留置权; (4)留置权只有在债务人到期后仍不能履行
2024-08-06
在日常生活中,许多人容易将公益债务和破产债权相混淆。二者在法律上都是一种债权,只是依不同的顺序来进行债务清偿,有一定的区别,而我国法律对于双方的定义有着具体的规定。那么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两者有什么区别? 网友咨询: 破产债权和共益债务,两者有什么区别? 北京市炜衡律师事务所白燕律师解答: 二者区别如下: 1、范围不同。破产债权指在破产程序的进行和债务人财产管理过程中出现的常规性和程序性支出,具有消极意味。 共益债务则是在破产程序中,为使债权人共同受益而产生的债务,如为增加债务人财产而履行双务
2024-08-06
在日常生活与工作中,我们可能会遇到很多问题,比如破产债权申报范围有哪些,相信许多人可能只是对其有一定的了解,但是对其具体是怎样的,可能还不太清楚。 网友咨询: 破产债权申报时,范围包括哪些? 北京德恒(厦门)律师事务所蔡晨琳律师解答: 破产债权的法定范围如下: 1、破产宣告前成立的无财产担保的债权; 2、放弃优先受偿权的有财产担保的债权; 3、破产宣告时尚未到期的债权; 4、因破产宣告而解除经济合同造成对方当事人经济上损害的部分; 5、虽有财产担保但其债权数额超过担保物价款且未清偿的部分; 6
2024-08-06
债权是指的请求他人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的权利。本于权利义务相对原则,相对于债权者为债务,即必须为一定行为(作为或不作为)的民法上义务。因此债之关系本质上即为一民法上的债权债务关系,债权和债务都不能单独存在,否则即失去意义。那么债权清理时,有哪些原则与措施? 网友咨询: 债权清理时,有哪些原则与措施? 江苏顺维律师事务所李阳律师解答: 债权清理的原则: 1、盘整存量资产,激活僵化财源。 2、回收货币资金为主、物资抵顶为辅。 3、诉讼保全,依法清欠,确保债权安全。 4、综合清欠,将债
2024-08-06
债务免除的性质向来有单方行为和契约两说。单*纳税以权利可得抛弃为其逻辑起点,即以对债务人的意思推定为基础,其逻辑必然是完全不需要虑及债务人的利益、意志,殊为不妥。而契约说则能克服此缺陷,又能满足法律实务之需求,更具说服力。那么债务免除的效力,包括的几个方面? 网友咨询: 债务免除的效力,包括的几个方面? 云南琅璟律师事务所赵晓婷律师解答: 1、免除发生债务绝对消灭的效力。因使债务消灭的结果,债务的从债务如利息债务、担保债务等,也同时归于消灭。债务全部免除的,债务全部消灭;债务一部分免除的,则仅
2024-08-06
虽然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也不乏有赖账现象发生,如果碰到债务人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却借故拖延不予以归还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后申请强制执行。欠债还钱发生债务纠纷,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欠债还钱发生债务纠纷,进行强制执行的程序是怎样的? 河北东方伟业律师事务所徐振西律师解答: 强制执行的程序: 1、申请。一方拒绝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2、法院受理。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行为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向负责执行的人民法院提出书面异议。当事
2024-08-05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