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非因工死亡,与因工死亡相对应,指的是因非工作原因受伤或者因病死亡。那么职工因工死亡单位怎么赔偿,如何赔偿因工死亡的职工? 网友咨询: 职工因工死亡单位怎么赔偿,如何赔偿因工死亡的职工? 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牟楠律师解答: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职工因工死亡,其近亲属按照下列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一)丧葬补助金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二)供养亲属抚恤金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
2024-09-27
用人单位利用其优势地位,常常预先在劳动合同中设定高额违约金,限制劳动者在职业上的自由流动,也侵害了劳动者的择业自主权,并由此引发大量劳动争议。那么劳动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有哪些,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哪些限制? 网友咨询: 劳动服务期违约金的限制有哪些,劳动服务期违约金有哪些限制? 福建建达(厦门)律师事务所漆兴律师解答: 约定违反服务期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违约时,劳动者所支付的违约金不得超过服务期尚未履行部分所应分摊的培训费用。 《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
2024-09-27
劳动保障监察,是劳动保障行政机关依法对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和纠正违法行为,并对违法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理或行政处罚的行政执法活动。那么劳动保障监察有什么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网友咨询: 劳动保障监察有什么法律责任,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云南圆合圆律师事务所农志辉律师解答: 劳动保障监察的法律责任有: (1)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 (2)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 (3)受理对违反劳动
2024-09-27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依法确立的劳动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关系。那么双重劳动关系是怎样的,双重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网友咨询: 双重劳动关系是怎样的,双重劳动关系争议的处理办法是什么? 北京市盈科(福州)律师事务所李佳丽律师解答: 双重劳动关系是同一个劳动者,同时与两家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一般表现为两个法定的劳动关系。即同时与两家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一个为法定劳动关系,一个为事实劳动关系。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就被认定存在法定的劳动关系。 实践中判断是否存在事实劳动
2024-09-27
全日制用工,是劳动用工的主要用工形式之一,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四十小时,该用工方式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除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和三个月以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其他可依法约定试用期。那么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非全日制用工的时间要求是怎样的,法律是如何规定的? 广东凡立(东莞)律师事务所李广律师解答: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 在非全
2024-09-27
劳动保障是指以保护劳动者的基本权益所采取的一切措施和行为的总和。劳动保障制度的目的就是以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为目的的,这是区别于其他对劳动关系调整的法律制度。那么单位招新员工负担哪些说明义务,劳动者怎么履行说明义务? 网友咨询: 单位招新员工负担哪些说明义务,劳动者怎么履行说明义务? 安徽巢阳律师事务所童助旭律师解答: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 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因此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对所招岗位的工作职责
2024-09-27
签订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需要具备必备要件,但是在实际生活中,很多当事人往往对合同的内容约定不够明确,容易引发争议,这样的情况在普通民事合同和劳动合同中都有可能发生。那么劳动合同对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工资约定不明确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劳动合同对工资约定不明确的怎么办,工资约定不明确如何维权? 安徽律维律师事务所王正律师解答: 如果工资约定不明确,可以参照集体合同所规定的标准计算,如果没有集体合同的实行同工同酬;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
2024-09-27
很多企业由于自身经营不善等原因需要裁员减轻财政压力,领导作出决策通知立刻下发,要求员工“打包”走人。那么单位能否以经营不善为原因进行裁员吗,还可以以什么理由裁员? 网友咨询: 单位能否以经营不善为原因进行裁员吗,还可以以什么理由裁员? 广西海城律师事务所何全欢律师解答: 单位能以经营不善为由进行裁员,但是要履行合法的程序,并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 根据我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减人员二十人以上或者裁减不足二十人但占企业职工总数百分之十以上的; 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向工
2024-09-27
我们知道,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双方当事人是需要签订劳动合同的。但是,因为各种各样的原因,常常会出现员工中途离职的现象。那么签劳务合同离职时应注意哪些,离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签劳务合同离职时应注意哪些,离职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河北久实律师事务所孔令显律师解答: 签劳务合同离职时应注意: 1、雇主的义务和责任; 2、劳务人员的义务和责任; 3、工资待遇、津贴、补助; 4、劳动保护、劳工人身保险,工作、疾病或死亡处理规定。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八条,劳务派遣单位是本法所称用人单位,应
2024-09-27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当前,随着用工制度的进一步完善,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选择权越来越充分。那么违约离职要赔偿什么损失,违约离职要赔偿的损失是什么? 网友咨询: 违约离职要赔偿什么损失,违约离职要赔偿的损失是什么? 北京市京广律师事务所赵玉春律师解答: 违约离职要赔偿的损失: (1)用人单位招收录用其所支付的费用。 (2)用人单位为其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即用人单位既得利益的损失。 (
2024-09-27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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