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房产 >

与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能撤销吗?

中介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网友咨询: 与中介签订的购房合同能撤销吗? 四川瀛领禾石律师事务所万建华律师解答: 中介合同是基于欺诈、胁迫、显失公平、重大误解等情形签订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申请撤销。 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当事人自民事法律行为发生

2024-07-09

房产证的年限到期了怎样处理?

房产证到期后是可以自动续期的。如果是住宅用地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该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及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网友咨询: 房产证的年限到期了怎样处理? 云南真宇律师事务所王瑞波律师解答: 房产证到期后是可以自动续期的。如果是住宅用地到期后会自动续期,如果是非住宅用地使用权期间届满后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办理续期,该土地上房屋及其他不动产的归属有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

2024-07-09

业主委员会是什么?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的业主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有关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虽依法成立,有一定的组织机构和财产。但不具备法人资格。 网友咨询: 业主委员会是什么?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吕春律师团队律师解答: 业主委员会是在物业管理区域内代表全体业主对物业实施自治管理的组织。 业主委员会的权利基础是业主对物业的所有权,业主委员会代表物业的业主对与该物业有关的一切有关事项拥有决定权。业主委员会虽

2024-07-09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的房子有没有效?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该房屋买卖行为有效,另一方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且购房人不构成善意取得,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擅自出卖的房子有没有效? 广东邦昊律师事务所唐云军律师解答: 1、夫妻一方擅自出卖共有房产,第三人善意购买、支付合理对价并已办理不动产登记的,该房屋买卖行为有效,另一方无权主张追回该房屋。 2、夫妻一方擅自出售夫妻共同所有房屋,且购房人不构成善意取得,该房屋买卖合同无效。 夫

2024-07-09

离婚时房贷没有还完应当怎样处理?

离婚时还有房贷没还清,且房产为夫妻共有的,先确定离婚后房屋归谁所有,剩下的房贷则是房屋所有者偿还。当然,房屋所有者应当根据房产价值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网友咨询: 离婚时房贷没有还完应当怎样处理? 黑龙江龙广律师事务所徐希律师解答: 离婚时还有房贷没还清,且房产为夫妻共有的,先确定离婚后房屋归谁所有,剩下的房贷则是房屋所有者偿还。当然,房屋所有者应当根据房产价值及增值部分对对方做出财产补偿。 1、提前清偿所欠银行的贷款,涂销房屋所有权证书上的他项权登记,这样就可以要求人民法院在处理婚

2024-07-09

对房产登记簿有异议怎么办?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不动产登记瑕疵情形下可以行使申请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更正登记是对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瑕疵记载进行改正补充而进行的登记。 网友咨询: 对房产登记簿有异议怎么办? 河北刘文悦律师事务所蔡佳伟律师解答: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在不动产登记瑕疵情形下可以行使申请更正登记和异议登记。 更正登记是对不动产登记簿上的瑕疵记载进行改正补充而进行的登记。 《民法典》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

2024-07-09

房产证写丈夫的名字妻子是否有份?

房产证写丈夫的名字妻子是否有份,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在夫妻没有约定的情况下,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以夫妻共同财产所购买的房产无论登记为夫或妻单独所有或夫妻共同所有,都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网友咨询: 房产证写丈夫的名字妻子是否有份? 河南良承律师事务所潘振旭律师解答: 房产证写丈夫的名字妻子是否有份,需根据具体情形而定: 1、如果房屋是婚前买的,那么该房屋就是买房人的个人财产。我国民法典规定,一方的婚前财产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2、如果房屋在婚后购买,即使房产证上只有夫妻一人的名字,也属于夫妻共有

2024-07-09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持有规划许可证;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 网友咨询: 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哪些条件? 河北泰科律师事务所于志臣律师解答: 开发商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符合的条件有: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 2.持有规划许可证; 3.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

2024-07-09

地下室有没有相邻权?

民法典规定,相邻权是两个相邻不动产产生的,而地下室在其中一个不动产里面的,所以地下室与相邻不动产为会产生相邻权的。 网友咨询: 地下室有没有相邻权? 广东国锋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民法典规定,相邻权是两个相邻不动产产生的,而地下室在其中一个不动产里面的,所以地下室与相邻不动产为会产生相邻权的。 相邻关系的处理原则是兼顾利益、提供利益。相邻各方在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时,要互相协作,兼顾相邻人的利益。处理因相邻关系发生的纠纷时,应从有利于有效合理地使用财产,有利于生产和生活出发。 相邻权受到侵害的解

2024-07-09

效力待定合同能被撤销吗?

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网友咨询: 效力待定合同能被撤销吗? 浙江金奥律师事务所朱芳律师解答: 效力待定合同在被追认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在效力待定合同中,法律赋予有关民事主体以追认权、拒绝权,赋予相对人以催告权、撤销权。 但是相对人撤销这类合同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撤销的意思

2024-07-09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