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关房贷的新闻不断登上热搜,贷款人离世后剩下房贷该如何处理?谁来偿还? 网友咨询: 贷款人去世后剩下的房贷怎么办? 福建闽高律师事务所郑明明律师解答: 若贷款人离世时未还完贷款,首先要看房产是否有继承人。若房产由法定继承人继承,根据相关规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的同时也要继承其贷款债务,继续还款;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且有房产证的,银行则会将贷款人按揭贷款的房屋进行拍卖,用拍卖所得来抵偿房贷,不足部分银行也不能再追究,多出部分继承人也没有权利再继承;若继承人放弃继承房产,且房产证还未办理下来,
2024-07-04
有的业主买房后并未入住,导致房屋长期空置,在物业要求其缴纳物业费的时候,有的业主往往以未使用房屋,也未享受到物业提供的各种服务为由拒绝缴纳物业费。 网友咨询: 房屋空置应该交物业费吗? 河北律清律师事务所姚玲玲律师解答: 只要是已经建成的房产,均应由产权人按规定缴纳物业费,房产尚未出售或者尚未交给业主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由开发商(售前产权人)缴纳。房产售出并交付给业主(售后产权人)后,即使业主未入住,也必须交纳物业费。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的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
2024-07-04
房屋网签,是指购房人和销售对象签订合同后到房产管理部门进行备案,房产管理部门将交易信息公布在网上并签发网签号。网签对于保护购房人的交易安全意义重大。 网友咨询: 房屋买卖合同网签备案有关规定有什么? 泰和泰(北京)律师事务所邹家杰律师解答: 网签是在房地产商早已获得了预售许可证,且买房者具有购房资格,进行购房,签合同以后,在售楼处或是在房屋管理部门进行的。备案是在签订生效日30日内,持购房合同向房管局和土地管理局申请备案。一般来说,需要先办理网签,然后是备案,办理完这些你所签的购房合同才生效。
2024-07-04
在买房收房前,一定要先进行验房。如果发现房屋质量不合格的话一定不要收房,要等开发商进行整改。如果验房不合格不收房的话是否需要交物业费呢? 网友咨询: 验房不合格没有收房,交物业费吗? 北京市众明律师事务所孟永刚律师解答: 验房不合格没收房是不需要交物业费的。纳入物业管理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开发建设单位原因未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物业服务费用或者物业服务资金由开发建设单位全额交纳。 建设单位依法与物业服务人订立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委员会与业主大会依法选聘的物业服务人员订立的
2024-07-04
由于一些原因需要增加房屋的共有权人,而要使其在法律上得到承认保障,就需要具备一些相关的证明,比如房产证。很多人都不知道在房产证加名字流程,其实在房产证上加名字是视情况而定。 网友咨询: 房产证加名的几种情况是什么? 上海市百纳律师事务所周海森律师解答: 房产证加名有三种情况: (一)赠与:单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申请登记变更名称,或单方到公证机关公证再申请过户; (二)买卖:买卖双方到不动产登记中心持房地产转移登记申请书、房地产买卖合同、房地产测绘部门出具的测绘附图、原房地产权证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2024-07-04
“小产权房”不是法律概念,是人们在社会实践中形成的一种约定俗成的称谓。所谓“小产权房”是指在农民集体土地上建设的房屋,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等费用,其产权证不是由国家房管部门颁发,而是由乡政府或村委会颁发。 网友咨询: 小产权房子拆迁会赔偿吗? 山东诚信人律师事务所许奎峰律师解答: 如果小产权房是属于违法建筑的,拆迁是不能获得相应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合法建筑的有补偿。 (一)小产权房系合法建筑: 如果小产权房的房子向本集体的成员出售并且取得了相关组织的批准和认可,合同是有效合同,拆迁的时候会获得补偿。
2024-07-04
房改房属于一种很特殊的房产,就连进行上市交易都是受到一定的限制,但对于离婚夫妻来讲,在离婚的时候也是要对房改房作出分割才行的。 网友咨询: 夫妻离婚时“房改房”如何分割? 北京大成(南宁)律师事务所张勤律师解答: 1、已取得所有权的房改房 (1)夫妻一方将以其个人财产购买的公有房屋的财产登记在夫妻的共同名下的,按照我国《民法典》所规定的物权公示原则,该房屋的所有权为夫妻共同所有,按共同财产予以处理。 (2)但如果是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了该房产,而登记在父母名下的,因为我国不动产采用登记主义,
2024-07-04
生活中,我们发现有些房东把自己的房子租出去之后,又想卖掉。那么,房屋租赁合同期间房屋是否可以买卖? 网友咨询: 房子在租赁期间能买卖吗? 北京盈科(武汉)律师事务所孙志强律师解答: 权属无争议、合法取得房屋产权证书的房屋均可以进行买卖交易,不受房屋是否出租的限制。但是要特别注意两点: 1.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如果出租人没有依法履行该义务,承租人可以主张该房屋买卖无效或赔偿损失。 2.租赁物在租赁期间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
2024-07-04
业主占公共区域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当事人可以找小区物业,通过物业出面找到相应的业主,劝说他们停止侵占公共区域;也可以成立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委员会出面协调。 网友咨询: 房屋公共区域,业主能否私自占有? 广东佰仕杰律师事务所黄富威律师解答: 答案是不能。 根据《民法典》规定,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住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建筑物的基础、承重结构、外墙、屋顶等基本结构部分,通道、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消防、公共照明等附属设施、设备,避
2024-07-04
生活中,开发商逾期交房是常事儿,购房人除了催和等,往往无计可施。 网友咨询: 开发商逾期交房,有什么责任? 海南祥瑞律师事务所张是妙律师解答: (1)购房人有权要求开发商支付违约金,并继续履行交付房屋的义务。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当事人就迟延履行约定违约金的,违约方支付违约金后,还应当履行债务。 (2)购房人有权要求支付违约金并解除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在履行期限届满之前,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
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