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怎么判定债权转让是否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的不能。这种限制性规定的意义在于防止受让人、国家、集体利益受损。那么,怎么判定债权转让是否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网友咨询: 怎么判定债权转让是否生效,需要满足什么条件? 吉林车宏伟律师事务所高志富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权转让的有效法定条件有: 1、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且不得违背社会公共利益。债权的有效存在是债权转让的前提。以无效的债权转让他人,或者以已经消灭的债权转让他人,是转让的标

2024-09-21

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之诉,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债权人撤销权的目的在于保全一般债权人的共同担保,换言之,债权人撤销权制度的本旨在于保障一般债权人全体的利益,而非各个债权人的个别利益。那么,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之诉,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网友咨询: 债权人如何行使撤销权之诉,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陕西勇智律师事务所王实践律师解答: 债权人撤销权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危害其债权实现的不当行使,有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的权利。 行使撤销权的条件是: 1、债权人对债务人享有债权。司法实践中,有的法院会要求债权必须是到期债权,而有的法院对债权是否到期

2024-09-21

什么是不当得利,有什么构成条件?

在日常生活中,经常会遇到不当得利的情形,比如说别人给你误充了100元话费。那对于你来说,这100元话费就是不当得利。但是,大家对不当得利的法律概念和构成条件都不熟悉。那么,什么是不当得利,有什么构成条件? 网友咨询: 什么是不当得利,有什么构成条件? 北京天平(长沙)律师事务所张舟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造成他人损失的情形。构成不当得利,有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 民事主体一方取得利益。取得利益,是指财产利益的增加。既包括积极的增加,财产总额的增加。也包括消极的增加,

2024-09-21

胜诉后,被告仍不还钱怎么办?

平时生活中,借钱很正常的事情,但有些朋友,把钱借给别人之后,最怕的就是他们不还钱,遇到这种一直不想偿还的,债权人一般会向法院起诉债务人,但其实,起诉也不一定能要回钱。那么,胜诉后,被告仍不还钱怎么办? 网友咨询:胜诉后,被告仍不还钱怎么办? 浙江叠胜律师事务所蒋翔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

2024-09-21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包括孳息吗?

质押作为担保的一种方式,同保证人担保、抵押皆是债权人实现债权的一种重要保障。那么,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包括孳息吗? 网友咨询: 质押担保的范围是什么,包括孳息吗?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范虹霞律师解答: 动产质押,指的是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动产移交债权人占有,将该动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法将该动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该动产的借款优先受偿。 质押担保的范围,原则上应当由当事人自由约定。如果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时,应当适用法定质 押担保的范围,即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

2024-09-21

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起诉时是否能主张 ?

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在发生借贷的时候对利息少有约定,那么,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能主张利息吗? 网友咨询: 我和黄某是多年好友,2013年2月5日黄某因经营周转需要,向我借款5万元整。由于是多年相识的好友,我也不好意思提出利息之类的要求,权当无偿帮助朋友渡过难关,就简单写了个借条“今我黄某从王某处借到5万元,在2015年2月5日前还清。”但到期后他仍然不还钱,我想问一下,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起诉时是否能主张 ?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邓宝能律师解答: 借贷关系属于自然人之间民事法律

2024-09-21

他人借钱不还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现实生活中,民间债务纠纷大量存在。很多出借人在借钱给别人时不考虑后果,等到讨债时却追悔莫及。那么,他人借钱不还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网友咨询: 他人借钱不还超过诉讼时效,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吗?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戴金辉律师解答: 诉讼时效是指当公民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在法律规定的时间里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过了这个期限没有起诉,那么侵害权利的人就可以获得抗辩权。 对超过诉讼时效的借款,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是如果被告抗辩已经超过诉讼时效,法院将判决败诉;但如果开庭时被告没有

2024-09-21

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是债的保全措施还是实现措施?

为了能够解决现实生活中大量存在的“三角债”问题,打通了债权人直接向第三人行使权利的途径,有利于债权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法律制定了一个制度,即债权人代位权制度。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是债的保全措施还是实现措施? 网友咨询: 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是什么,是债的保全措施还是实现措施? 北京市京师(大连)律师事务所金延峰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但该债权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

2024-09-21

债权人的抵押权如何实现,有什么条件吗?

债权债务是我们生活中经常会发生的关系,而债权债务关系中为了保障债权人利益的实现,往往由债务人或第三人向债权人提供一定的财物作为抵押,当债务人不能按期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是怎么来实现抵押权呢? 网友咨询: 债权人的抵押权如何实现,有什么条件吗? 广东豪益律师事务所陈紫毅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五条的规定,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可以与抵押人协议以抵押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抵押财产所得的价款优先受偿。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其他债权人可以在

2024-09-21

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什么,怎么处理不当得利纠纷?

没有合法的依据而取得的利益,我们称之为不当得利。那么,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什么,怎么处理不当得利纠纷? 网友咨询:不当得利的构成条件有什么,怎么处理不当得利纠纷? 湖南湘诺律师事务所戴笠鹏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利益的事实。其中取得不当利益的人叫受益人,财产受到损失的人叫受害人。因不当得利没有合法根据,虽属于即成事实亦不受法律保护,受益人取得的不当利益应当返还给受害人。 构成不当得利,有以下几个要件: 第一 民事主体一方取得利益。取得利益,是指财产利益的增加

2024-09-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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