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起诉时是否能主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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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起诉时是否能主张 ?

时间:2024-09-21 12:11 点击:13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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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往往发生在亲戚、朋友之间,在发生借贷的时候对利息少有约定,那么,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能主张利息吗?

网友咨询:

我和黄某是多年好友,2013年2月5日黄某因经营周转需要,向我借款5万元整。由于是多年相识的好友,我也不好意思提出利息之类的要求,权当无偿帮助朋友渡过难关,就简单写了个借条“今我黄某从王某处借到5万元,在2015年2月5日前还清。”但到期后他仍然不还钱,我想问一下,借款合同中没有约定利息,起诉时是否能主张 ?

广东深宝律师事务所邓宝能律师解答:

借贷关系属于自然人之间民事法律关系,双方基于真实意思表示形成合法有效的借款合同,借款事实真实存在,受法律的保护。借款方理应按照约定准时返还款项。

但是,由于双方未明确约定借款利息,《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也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因此,对于借款期内的利息,法院不予支持。

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当事人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邓宝能律师解析:

在借贷双方对逾期利息未作约定的情形下,逾期利息具有损失赔偿的性质,出借人可要求借款人以逾期利息的形式赔偿其资金损失。而依据《合同法》的规定,违约金具有惩罚性,其目的主要在于担保合同的履行。损失赔偿和违约金并不互相排斥。

逾期利息在在逾期时间越长的情况下,承担的违约责任越重,意在促使借款人及时还款,保证合同的履行。此种情形下,如果不支持对于逾期利息的主张,则对出借人的资金损失无法补偿。

逾期利息和逾期还款的违约金均受到年利率24%的限制,即使一并主张,也不会造成金额过高、对借款人不公平的结果。

邓宝能律师,男,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法律硕士,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民事委员会委员、第九届广西律师协会青年委员会委员,沉淀十八年法律职业经验,曾任资深检察官,医生、法医师,大学教授,精通医疗纠纷、刑事辩护。办理千余起医疗、刑事、婚姻家事案件,百余起重大疑难刑事案件、股权纠纷、公司治理案件,办案经验丰富,办案效果显著。竭诚为您提供最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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