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哪些债权可以转让,债权转让合同附条件生效吗? 网友咨询:债权转让合同未生效前,受让人可否反悔受让? 云南志巅律师事务所罗正武律师解答: 可转让的债权应为有效存在的债权。如果转让的债权不存在或无效或已经消灭,多数观点认为,转让合同因标的物不存在或者标的物不能而无效。但债权形成的前因行为的效力对债权转让合同不产生影响。 如形成债权的买卖合同被认定为无效,使债权不复存在,该
2024-09-25
在现实生活中进行借贷活动的时候,出借人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出具借条的,借条是债务关系的重要证明,起诉时可以作为直接的证据,那么,合伙债务转化为个人债务如何处理,合伙经营债务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兰某、黄某、廖某三人合伙经营一稀土矿,三人股份均等,在当地工商局取得个人合伙营业执照。经营期间,由于资金周转困难,于2001年12月以合伙组织稀土矿名义向银行借款15万元。借款于2006年12月到期。由于经营亏损,2005年8月三人将稀土矿所欠银行借款分到个人名下,书面约定三人各自偿还5万元借款及利息,银行
2024-09-25
债务人通过假离婚分割财产以此逃避债务、规避法律,这种现象目前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债务人一是到婚姻登记部门“自愿离婚”。另一种是通过诉讼手段到人民法院离婚。那么,假离婚逃避债务这样可以吗,假离婚逃避债务的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假离婚”逃避债务,行为合法吗? 山东海桥律师事务所高鑫鑫律师解答: 离婚并不能逃避债务,婚姻期间的夫妻共同债务由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即使离婚协议约定由一方承担全部债务,但是该约定对债权人是没有约束力的,债权人仍然可以要求双方来共同承担,所以,逃避债务假离婚是不可以的。 《最高
2024-09-25
先予执行,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终审判决作出之前,根据一方当事人的申请,裁定对方当事人向申请一方当事人给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或其他财物,或者实施或停止某种行为,并立即付诸执行的一种程序。那么,先予执行需要提供担保吗,先予执行担保人有什么风险吗? 网友咨询:打官司原告需要担保的情况,如果是先予执行的话,担保人有什么风险么? 辽宁无惑律师事务所卢勇律师解答: 先予执行不一定需要当事人提供财产保全,而是法院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让原告提供,如果法院让原告提供,原告就一定要提供,否则先予执行申请就要被驳回。
2024-09-25
欠条,是个人或单位在欠款、欠物时写给有关单位或个人的凭证性应用文。欠条今天也有人称作“白条”。 欠条也是在日常生活中常见的为证明一方欠另一方财物而立下的字据,一种凭据类应用文体。那么,单位债务个人出具欠条是否有效,写欠条要注意什么问题? 网友咨询:一朋友说在外欠了别人不少的钱希望能帮忙,但一时又没有现金,只有一张别人欠我的未到期的欠条,朋友说欠条也行让他的债主看一眼就行,至今欠条也没有还给我,请问一下如果他拿这张欠条跟欠我债的人要钱是否有效? 福建诺佳律师事务所施丽仙律师解答: 按照双方意愿依
2024-09-25
这些债权债务关系中,有可能债务人不还钱,而且有的债务人是有能力还但是不花钱,而且还会进行转移财产,那么,债务人转移财产不还钱如何处理,债权人怎么收回欠款? 网友咨询:如果遇到私人不还借款,并且财产转移,该怎么办?关系是同学关系,找他借钱的也很多,我们都借了三十万,并且三分利给了三个月,后面给了几千块。现在都两年了。据现在晓得的消息,他老婆名下有辆名车价值八十万,但是抵押了,房子也抵押了,他房子还住得有几个人追到要债,他们一家人都没在家了,手机号也没换,打电话就是不接,消息有时回,还知道的是他的
2024-09-25
很多人在欠钱时会使用欠条,按照欠条的约定归还欠的钱。但也有一些人在借钱时没有欠条,只有欠款证明,这在收钱的时候就出现了问题。那么,欠款证明就是欠条吗,欠款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我有一个叔叔之前家里面出了一些事情,急需要用钱,但是他手里面没有足够多的钱,于是他就在我家里借了一些钱,但是过了很久,她也没有还给我们,但是当时我们是有欠款证明的,我想问一下律师欠款证明有法律效力吗? 广西李登之律师事务所钟庆律师解答: 欠款证明是不等于欠条的。欠款证明需要有人来证明才能生效,而欠条则不需要。 证
2024-09-25
根据担保法规定,第三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这里的第三人即担保人,包括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那么,保证人死亡后,保证责任如何承担? 网友咨询:2013年7月,郑某向某银行贷款15万元,借期为一年,并由朋友夏某作为担保人提供担保。2014年4月,保证人夏某因车祸死亡。同年7月借款到期后,银行向郑某催收贷款,郑某无力偿还。夏某亡故后,其法定继承人妻子郭某、儿子夏某某共同继承了商品房一套。银行遂将郑某及郭某、夏某某一并诉至法院
2024-09-25
我们知道公司的股东可以享受很多的权益,同时也应该承担公司的相应风险。当公司有债务的时候有的时候有连带责任,但是股东却隐名,那么,债权人可否追隐名股东的责任,隐名股东应注意哪些法律问题? 网友咨询:公司企业隐名股东也要法律责任吗? 北京名帅律师事务所马秋影律师解答: 可以直接起诉隐名股权的公司,要求公司进行赔偿处理,隐名股东并没有公司法意义上的股权、股份,但如果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提供了隐名投资者的隐名投资状况,债权人可以行使代位权以实现其债权。 我国《合同法》第73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
2024-09-25
日常生活当中,我们可以在很多场合看到合同的签订,而合同在签订之后往往都会具有法律效力,并且双方当事人不得违抗当然也存在着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况那么,借款协议合同未到期能解除吗,借款利息的支付期限有何规定? 网友咨询:借款合同到期后已超过两年,是否还有效? 四川明冉律师事务所陈晓婷律师解答: 合同有效,但是诉讼时效是三年,除非合同里有特殊约定。 合同自成立起,合同当事人都要接受合同的约束;如果情况发生变化,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协商解决,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除不可抗力等法律规定的情况以
2024-09-25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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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