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属间借款实属常事,人们基本的法律意识是有的,立借据,打欠条,都是用法律手段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方式。但是亲属间借款纠纷却不因此减少,是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们没有注意到呢? 网友咨询: 亲属间借款,应注意哪些事项? 浙江非可律师事务所鲍煌英律师解答: 在生活中出借金钱时,即使面临的是亲朋好友,也应该留存相应的借贷凭证,按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谁主张,谁举证”的基本原则,在民间借贷关系的案件中,应当由出借人自己来证明其履行了出借义务,如若举证不能,面临的则就是败诉的风险。 因此在亲属之间发生借贷关
2024-09-20
贷款展期在性质上属于合同变更的范畴,是借款期限的延长,并未产生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延续。那么,展期未经保证人同意,如何认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网友咨询:2017年2月甲公司向我行借款伍佰万元,借款期限一年,由乙公司为该笔贷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两年。2018年2月借款到期后甲公司无力偿还贷款申请展期,我行与该公司签订了展期协议,展期期限一年,但未经乙公司同意。2019年2月借款到期甲公司仍未还款。我想问一下,这种情况下,如何认定保证人的保证责任?
2024-09-20
校园贷,是专门针对在校学生发放的各类贷款。近年来发展迅猛,它利用了当代大学生盲目攀比的心态。当生活费满足不了购买欲望时,便逐渐走上借高利贷的路。当代大学生很多都有盲目攀比的心理,为了让自己更体面,在本身没有经济能力的情况下,走上了借贷的路。由于民间借贷利息普遍偏高,欠款像滚雪球似的增长,逐渐变成巨额债务,导致很多人无力偿还,被催债电话轮番轰炸,被威胁恐吓,被拘禁殴打,甚至不堪压力而自杀。那大学生借高利贷还不上被打,怎么维权呢? 网友咨询: 大学生借高利贷还不上被打,怎么维权? 广东周大状律师事
2024-09-20
债务人到期无法偿还债务时,会常有以物抵债的情形,此时双方签订的协议即以物抵债协议。那么,欠钱不还“以物抵债”,法院支持吗? 网友咨询:欠钱不还“以物抵债”,法院支持吗? 江苏港人律师事务所‘姚建成律师解答: 近年来,债权人与债务人通过以物抵债协议或物权转让协议解决债权债务纠纷较为普遍。双方当事人所签订的以物抵债协议的效力,在性质上是属于债权的担保、附条件民事法律行为或是一种新型合同关系。 “以物抵债”,就是原本欠别人一定数额的金钱,但期限届满后无法偿还,便约定用某物来抵债,或者在借款时就约定若
2024-09-20
我们常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有很多的老赖,借他人的钱后以种种原因不还钱。债务人要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只能通过向法院起诉的方式让债务人还钱。通常情况下,债务纠纷都是民事纠纷,经过法院审理之后,债务人应当按照法院判决结果履行偿还债务的义务。如果债务人不履行判决义务,且经过债权人主动向法庭提出强制执行申请之后,法院才会介入,利用国家强制力来要求债务人还债。若这时候债务人拒不履行判决,且拒不偿还债务的行为比较恶劣,触犯刑法的规定就会承担刑事责任,即让债务人坐牢,以使其为自己拒绝履行判决的行为
2024-09-20
股权质押贷款是在融资担保方式上的一种创新,大大增加了企业的融资机会,成为企业尤其是高科技中小企业融资的救命法宝。但是股权是一种权利,是无形的,想要保证股权质押的安全、公平与效率,必须对质押条件做一些限定。那么 ,股权质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什么时候生效? 网友咨询:股权质押需要满足什么条件,什么时候生效? 内蒙古星洋律师事务所王万珂律师律师解答:股权质押指出质人以其所拥有的股权作为质押标的物而设立的质押。有点儿类似于当铺:按借款人提供抵押品的价值,适当打一些折扣,实施放贷,当铺定期收回本金和利息
2024-09-20
债权人对于拒不履行债务的债务人可以通过到法院诉讼的方式来实现债务。到法院参与诉讼需要受到诉讼时效的限制,超过了诉讼时效,就会给对方增加胜诉的几率,即对方可以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那么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判,法律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债务超过诉讼时效怎么判,法律如何规定的?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吴岩岩律师解答: 超过诉讼时效之后,债权人可以继续起诉。诉讼时效届满,丧失的是胜诉权而不是起诉权,债权人仍然可以起诉。只要债务人不以超过诉讼时效起诉为理由进行抗辩的,法院也不得主动主张诉讼时效抗辩,债权人
2024-09-20
自然人之间存在多笔借款、还款的,如果还款金额无法清偿全部借款本金和利息,就会涉及清偿顺序的确定问题。对于当事人之间存在多笔同种债务,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的清偿顺序问题,如何确定债务偿还顺序? 网友咨询: 双方存在数笔同类债务,部分清偿时如何确定偿还顺序? 湖北律之心律师事务所秦兆霞律师解答: 根据《合同法解释(二)》第20条规定,债务人的给付不足以清偿其对同一债权人所负的数笔相同种类的全部债务,应当优先抵充已到期的债务;几项债务均到期的,优先抵充对债权人缺乏担保或者担保数额最少的债
2024-09-20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何规定的?
实践中,合同可能因欠缺一定生效要件,而不具有法律效力,因此这样的合同我们称为无效合同,判定合同是否无效,法律作出了相关的规定,那么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都有哪些,如何规定的? 黑龙江匡正律师事务所毕长虹律师解答: 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民间借贷合同无效的情形有: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取得的资金又转贷给借款人牟利,且
2024-09-20
在民事诉讼中,合同纠纷是非常常见的一种纠纷类型,其中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的案件更是常见中的常见。通常而言,主张违约责任以实际违约的情形居多,预期违约的情形相对冷门一些,但是预期违约却仍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方面,它大量存在于商业交易的过程中,是实际违约的晴雨表,也是会损害合同当事人合法利益的重要因素。那么,什么是预期违约,遇到这种情况应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什么是预期违约,遇到这种情况应怎么处理?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王禹婷律师解答: 预期违约又称为先期违约,是指在合同期限到来之前,合同一方当事人
2024-09-20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