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产重整是指对可能或已经具备破产原因但又有维持价值和再生希望的企业,经由利害关系人的申请,在法院的主持和利害关系人的参与下,进行业务上的重组和债务调整,以帮助债务人摆脱财务困境、恢复营业能力的法律制度。那么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怎样的? 网友咨询: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是什么,怎样的?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魏宁宁律师解答: 破产申请重整流程如下: 1、公司出现法定的重整事由; 2、债权人和债务人直接向法院提出重整申请,启动重整程序; 3、法院对重整申请进行审查,认为符合法律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
2024-09-17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不可避免的要形成大量的债权债务关系,如果这些债权债务关系得不到及时有效的解决,势必会影响市场交易各方利益的实现,导致市场秩序的混乱。那么债权人代位权适用什么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 债权人代位权适用什么条件,是什么? 青海辉湟律师事务所董文婷律师解答: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债权债务关系。 2、债权人代位权制度属于涉及第三人的权利。 3、可代位行使的权利必须是合法有效的债权。 4、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5、须债务人履行债务迟延。 《合同法》第七十三条,因
2024-09-17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权债务实际上是非常复杂的,因为债权债务关系,他是包括连带之债的。但是对于普通老百姓来说,对于连带债权债务并不是特别的清楚。那么,连带之债的承担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连带之债是怎样的?连带之债怎样承担? 安徽北方之光律师事务所葛超律师解答: 连带之债,是指债的当事人一方为多数,且多数人一方的各当事人都有权请求对方履行全部债务或者都负有向对方履行全部债务的义务,全部债权债务关系因债务的一次性的全部履行而消灭的债。 因此,连带之债的多数人一方相互问有连带关系。若债权人一方
2024-09-17
在现实生活中,借款人为了逃避债务,往往会“哭穷”,转移或是隐瞒财产,给出借人造成自己确实无法偿还债权的假象。那么借款不及时归还的是否涉及侵占公款,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借款不及时归还的是否涉及侵占公款,怎么规定的? 辽宁金环律师事务所邬大鹏律师解答: 借款不及时归还不会涉及侵占公款。借款不及时归还是属于民事纠纷,借款不还违反的是借款合同的约定,一般情况下是不会涉及到侵占公款的。 《民事诉讼法》第189条,债权人请求债务人给付金钱、有价证券,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
2024-09-17
生活中经常会发生一些借款担保行为,当借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担保人按照约定也要履行连带还款或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具有一定的风险,因此引发纠纷对簿公堂的事也经常发生。那么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名会产生什么法律效力,怎么规定的? 湖北尊而光(汉阳)律师事务所钟月容律师解答: 担保人在借条上签字,就产生了法律效力,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根据《担保法》第十七条规定,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债务人不能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为一般保证。
2024-09-17
在讨要债务过程中,多数人是先打电话要钱,实在不行就扣押东西、暴力讨债等,殊不知,这样不仅要不回钱,还可能把自己送进监狱。那么债权人怎么合法讨债,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债权人怎么合法讨债,如何维权? 辽宁瑾宸律师事务所王晔律师解答: 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 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对方的财产状况,查到有价值的财产,那么可以申请诉前保全。 《民事诉讼
2024-09-17
债务纠纷中,由于资金问题或者恶意拖欠,债务人不能一次性偿还逾期债务。每次支付的钱款不足以偿付全部本金及利息时,支付款项按比例清偿本金和利息也是一种常用的方式。那么逾期的债务利息是怎么算的,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 逾期的债务利息是怎么算的,有什么规定?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逾期的债务利息的计算标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规定,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
2024-09-17
债权人在以各种和平的方式债务追讨无果时,就要考虑进行诉讼债务追讨,提起债权债务纠纷诉讼了。在起诉债务追讨前债权人要做好诉前准备。那么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追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证据有什么? 网友咨询: 债权人向法院起诉追债需要的材料有哪些,证据有什么? 山东倡通律师事务所顾增鹏律师解答: 需要下列证据: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收据、借贷合同等证据。 2、担保合同。 3、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其他违反民事合同行为,以及债务人现实经济状况和偿还能力的证据。 4、抵押物的相关信息的
2024-09-17
借钱容易要钱难,这是很多人多深有体会的事情,很多人借钱后到了约定还钱的日子却还不上,还推三阻四,甚至为了躲债远走他乡。那么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怎么讨债? 网友咨询: 欠款人失踪了借款人向谁讨债,怎么讨债? 北京大成(杭州)律师事务所孙橙律师解答: (1)欠款人失踪,债务上设有保证人的,可以向保证人主张债权; (2)欠款人失踪满2年的,债权人可以申请宣告失踪,向债务人财产代管人主张债权。 《民法总则》第四十三条:财产代管人应当妥善管理失踪人的财产,维护其财产权益。失踪人所欠税款、债务和应
2024-09-17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超过主债务诉讼时效的,应当认定约定合法有效。连带责任保证的主债务的诉讼时效期间发生中断或者连续中断的,保证人应当在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那么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担保期限怎么认定,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担保期限怎么认定,怎么规定的? 浙江子城律师事务所王彪律师解答: 主债务没有约定履行期限的,认定担保期限的方式是担保责任的期限为债务履行期限届满后的6个月。对没有还款日期的债务,期限届满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
2024-09-17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