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债权人依法拥有撤销权,所谓除斥期间,是指法定的权利固定存续期间,权利人在该期间不行使权利,该期间经过后即发生权利消灭的法律效果。那么,债权人撤销权的除斥期间有多久,有何法律依据? 网友咨询:债权人撤销权之诉的除斥期间问题规定? 广西裕华律师事务所张凯律师解答: 债权人的撤销权规定了两种除斥期间,一是一年的除斥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计算;二是五年的除斥期间,从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74条,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
2024-10-18
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自己不能取得专属于原债权人自身的从权利,债务人对让与人的抗辩是可以向自己主张的。且有的债权根据性质是不可转让的,那么,什么叫债权受让人,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问题? 网友咨询:债权受让人需要注意哪些方面? 北京市邦盛律师事务所贾熙纯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债权人是可以将债权进行转让的,转让债权的时候需要通知债务人,如果不通知债务人的,债务转让行为对债务人是无效的。 债权受让人是指债权人转让债权时债权的受让方,受让方承担债权人的债权,就是新的债权人,有实现债权的权
2024-10-18
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以此达到逃避债务的目的的,债权人可以通过到法院进行诉讼行使撤销权的方式来维护自己的债务。逃避债务是一种错误的行为,那么,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怎么办,恶意转移财产的后果是什么? 网友咨询:遇到债务人恶意转移财产,我们应该怎么办? 湖南湘诺律师事务所戴笠鹏律师解答: 1、如果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2、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对债权人造成损害,并且受让人知道该情形的。 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
2024-10-18
在社会中,越来越多人有借贷的行为,相关的法律纠纷也越来越多,最常见的就是借款人还不了钱,债权人起诉借款人的情况。很多时候会遇到债权与债务的关系。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是怎样的,代位权是适用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债权人代位权的性质及适用? 北京盈科(厦门)律师事务所池加新律师解答: 代位权属于实体法上的权利,它具有为强制执行准备的性质。代位权源于法律的直接规定,而非当事人的约定,它是债权人享有的实体权利,它规定的是债权人在债权债务关系中享有的权利。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
2024-10-18
债权人在免除了债务人的债务之后,通常情况下就意味着债务人在一定范围内容对债权人不负有还债的义务。那么,债务免除有什么后果,法律对债务免除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债务免除是单方行为吗? 云南海泰廌合律师事务所周剑宏律师解答: 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如下: 1、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 债务免除是单方行为。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
2024-10-18
生活中,借钱打个欠条有个凭证是很正常的事情,一般借条的诉讼时效是3年,当事人需要在诉讼时效内主张权利,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重新计算的,那么,债务人在欠条上重新签字确认,借款的诉讼时效会中断吗? 网友咨询:十几年前的欠条,今年重新签字并确认有效了。能起诉了吗?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徐丽慧律师解答: 债务人在欠条上重新签字确认,借款的诉讼时效中断。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 法律另有
2024-10-18
在现实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会遇到欠钱的问题,欠条是大多数人都会使用的一种文本,在关键的时候欠条可以作为证据使用,那么,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会追究个人的责任吗? 网友咨询:替公司代打欠条追究个人的责任吗?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不追究个人的责任,个人代表公司打的欠条是有权代理行为。与公司之间并无连带责任,你没有还款的义务,只有你原来所在的公司是债务人,债权人只能向原来的公司主张权利。 【法律依据】 《公司法》第三条,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2024-10-18
保证合同指的是保证人和债权人达成的明确相互权利义务,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由保证人承担代为履行或连带责任的协议。那么,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保证合同,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保证合同是否有效,保证合同效力是怎样规定的? 福建翔联律师事务所陈丽婷律师解答: 未经债务人同意的保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一般的保证合同中,保证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的是委托合同关系,保证合同一般暗含了债务人的同意,否则就有可能损害债务人的利益。保证人的求偿权是以委托合同为基础的,即取得债务人的同意,如保证人未经债务
2024-10-18
破产债权,是指在破产宣告前成立的,对破产人发生的,依法申报确认并得由破产财产中获得公平清偿的财产请求权。那么,罚金可否确认为破产债权,破产债权的规定有什么? 网友咨询:罚金可否确认为破产债权? 北京市京师(上海)律师事务所蒋思思律师解答: 罚金不可确认为破产债权,罚金,是指法院判处犯罪人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刑罚方法。罚金属于财产刑的一种。在中国刑法中是一种附加刑。 破产债权具有以下特征:(1)基于破产宣告前的原因成立,这仅是一项一般原则,在法律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某些债权虽发生于破产宣告之后
2024-10-18
债权质押 是指以可让与之债权为标的设定质权。例如甲欠乙10万元,为担保该债权的清偿,甲以其对丙的13万元债权向乙设定质权,即为债权质权之设定。那么,债权质押的方式是什么,债权质押中合法债权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债权质押的质押方式是什么? 泰和泰(上海)律师事务所杜歆律师解答: 1、质押人与质权人订立书面的质押合同,约定质押的债权性质、债务人名称、具体金额、到期时间等内容。 2、依《担保法》原理,权利质权的设定应当公示,即以一定的方式将权利质权存在的事实表现于外部而使他人可能知晓,以防止第三人
2024-10-18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