担保是指当事人根据法律规定或者双方约定,为促使债务人履行债务实现债权人的权利的法律制度。担保通常由当事人双方订立担保合同。担保活动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那么,人的担保和物的担保并存时,如何分担责任? 网友咨询:甲公司在乙银行借款1000万元,甲公司用其所有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今后在该地之上建造的建筑物作为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来乙银行仍不放心,遂要求甲公司另外再提供担保。甲公司便要求丙公司、丁公司为其担保,丙公司作为保证人愿与甲负担连带责任,丁公司以其所有的一处房产为甲公司
2024-10-27
债的保全,是指法律为防止因债务人的责任财产不当减少给债权人的债权带来损害,允许债权人代债务人之位向第三人行使债务人的权利,或者请求法院撤销债务人与第三人的法律行为的法律制度。那么,债权保全有什么样的风险,关于债权保全的规定有哪些? 网友咨询:债权保全存在的风险是怎样的? 四川思沃律师事务所许春玲律师解答: 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面临的风险主要有: 1、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 2、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 3、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
2024-10-27
生活中发生债务往来是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遇到的,相信很多人都有把钱借出去却收不到还款的经历,对于这种经历,有些人会无奈的选择放弃,其实我们是可以通过法律途径来追回借款的。那么,借钱两年了不还,现补写欠条有法律效力吗? 网友咨询:朋友两年前分几次借钱,未写借条,现要让她补写,有法律效力吗? 广东深信律师事务所何阳律师解答: 现补写欠条是有法律效力的。只要当时借钱的情况、归还时间、利息、逾期归还等写清楚。 从法律的角度看,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
2024-10-27
在现代担保已经成为支撑人们交易的有效手段,当担保人在为债务人提供担保的同时,担保人可能会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那么,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法律依据是什么? 网友咨询:反担保人能不能要求债务人再反担保? 重庆扬义律师事务所罗建中律师解答: 有关反担保人是否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再反担保,这一点法律并没有明确的规定。但是根据《担保法》的规定,担保法第四条第一款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本案无牵连;
2024-10-27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什么样的民间借贷是无效的,无效的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哪些情况下民间借贷合同无效? 四川矩衡律师事务所朱婷婷律师解答: 一、民间借贷年利率超过36%部分无效。 二、五种借贷合同无效 1、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又高利转贷给借款人,且借款人事先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 2、以向其他企业借贷或者向本单位职工集资
2024-10-27
如果企业经营不善,是可向人民法院申请破产的,破产的费用是需要由企业的财产进行清偿的,如果有担保债权的,也是可以优先受偿的,有时候企业的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那么,担保债权与破产费用优先哪个,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担保债权与破产费用优先哪个? 北京盈科(成都)律师事务所李嘉雯律师解答: 《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三条一款规定:“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第一百零九条规定:“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这两类权利在破产程序中都享有优先
2024-10-27
共同保证是数人就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共同担保的保证。为保证的种类之一。共同保证的共同保证人与债权人之间约定按份承担保证责任的,应按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债务,即各保证人仅就自己的份额负保证责任。那么,共同还款人与共同担保人是一样的吗,共同担保人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一位同事2012年向银行借款10万元,借期2年。其母2012年11月21日与银行签订《共还款承诺书》成为借款人的共同还款成员,承担连带清偿责任。我与另外一位同志于2012年11月23日与银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成为担保人。2013
2024-10-27
债权让与别名又称债权转让,是指债的关系不失其统一性,债权人通过让与合同将其债权转移于第三人享有的现象。债权让与,是指不改变债权关系的内容,债权人通过协议而将其债权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让不过户的车可以买吗,抵押车债权转让是否合法? 网友咨询:债权转让的车能买吗? 广东众诚律师事务所刘浩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的车可以买。因为在抵押期间,原车主的债务无法履行完毕,而抵押公司只好通过低价来处理。由于抵押车并不是买卖关系,而是债权转让的关系。车辆抵押后,暂时属于抵押公司,在没有解除抵
2024-10-27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有难以给付之虞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能不能适用反担保人,有何法律依据? 网友咨询:不安抗辩权能不能适用反担保人? 北京京师(成都)律师事务所马连雨律师解答: 适用于反担保人。 (一)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虽然《合同法》第68条并没有规定同时履行抗辩权那样将“当事人互负债务”作为抗辩权适用的条件之一,但从不安抗辩权的内容看它必
2024-10-27
临近春节了,又到了债权人忙着追债,债务人忙着躲债的时间,近日一名债务人迫于债权人追债的压力,一时想不开自杀,那么,欠债被迫自杀,债权人有责任吗? 网友咨询:欠债还不起自杀债权人是否有责任? 湖南天地人律师事务所周林涛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债务人因欠债自杀的,债权人一般不承担法律责任,但债权人有非法索要债务的行为时,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债的关系中有义务按约定的条件向另一方(债权人)承担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当事人。在债的关系中,债务人是特定的,只有该义务主体才必须向债权人承担交付财
2024-10-27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