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债权债务能相互抵消吗,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那么,债权债务能相互抵消吗,必须满足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债务抵消和债务抵销有什么区别? 浙江海昌律师事务所徐滕敏律师解答: 债的抵消是指二人互负债务时,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的清偿而使其债务与对方的债务在同等数额内互相抵消。债务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给付种类相同的债务,双方各以其债权充当债务之清偿,而使互负债务在对等数额内相互消灭的法律制度。其实是一样的,因为这是外来的法律制度,所以我们在翻译上有所不

2024-10-24

借款未实际发生,借条效力如何认定?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那么,借款未实际发生,借条效力如何认定? 网友咨询:李某因急需资金向邓某借款,李某向邓某出具了一份借条,该借条内容显示:“今因急需资金借邓某人民币拾万元(100000元),用于某工地工程。”在出具上述借条后,邓某未将借款直接支付给李某。2006年8月,邓某以李某向其借款10万元未归还为由,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李某归还上述借款10

2024-10-24

民间借贷违约利息如何计算,借贷最高利息多少?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民间借贷违约利息如何计算,借贷最高利息多少? 网友咨询:民间借贷违约利息如何计算?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孙滔律师解答: 借款合同违约金的数额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进行计算;没有约定的,不计算违约金,但借款人要赔偿贷款人的损失或者支付逾期利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

2024-10-24

对债务承担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

债务承担,是指在不改变合同的前提下,债权人、债务人通过与第三人订立转让债务的协议,将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移给第三人承担的法律现象。那么,对债务承担的约定,能对抗债权人吗? 网友咨询:离婚时对债务承担的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浙江峻德律师事务所吴钰雯律师解答: 对债务承担的约定不能对抗债权人。夫妻双方在离婚协议上对债务的分割只能在夫妻双方之间产生法律效力,而不能以此来对抗债权人,不具有对外法律效力。债权人仍可以以夫妻双方为共同被告来主张自己的债权。 【法律依据】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共同债务, 离

2024-10-24

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吗?

债务清偿是指债务人根据法律的规定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债务以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行为,债务清偿是企业负债经营过程的重要环节,是实现企业连续负债经营的前提。那么,死亡赔偿金可以作为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吗? 网友咨询:死亡赔偿金是否可作为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 北京市开创律师事务所薛韬律师解答: 死亡赔偿金不可以作为遗产清偿死者生前债务,死亡赔偿金不属于遗产,而是对受害者亲属的赔偿。 【法律依据】 《继承法》第三条规定,遗产是公民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包括: (一)公民的收入; (二)公民的房屋

2024-10-24

无财产担保债权是否能优先受偿,优先性的限制有哪些?

抵押担保是指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对某一特定物的占有,而将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担保法的规定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那么,无财产担保债权是否能优先受偿,优先性的限制有哪些? 网友咨询:无财产担保债权可以优先受偿吗? 吉林言悦律师事务所付卉律师解答: 无财产担保债权没有因物权担保而产生的优先受偿权,故在破产宣告后属于破产债权,必须依破产程序受偿。 1、根据我国立法规定,并非所有对破产人发生的债权都是破产债权。债权分为有担保的债权与无担保

2024-10-24

债权人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吗,可以随时行使吗?

债权人的撤销权可能很多人都不了解,不少人可能还会从字面上去理解这个权力,这时候就会产生一定的误解,其实这个债权人的撤销权并不是字面上了解的那样。那么,债权人可以自行行使撤销权吗,可以随时行使吗? 网友咨询:债权人能否随时行使撤销权? 广西元胜律师事务所杨纪远律师解答: 债权人不能随时行使撤销权,债权人行使撤销权有一定时间限制。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可分为客观要件与主观要件,并且依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否有偿而有所不同。 【法律依据】 《合同法》第七十五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

2024-10-24

连带偿还责任有期限吗,法律是怎么规定期限的?

连带清偿责任,是指数人债务者承担共同清偿债务的法律责任,也就说数人负同一债务,明示对於债权人各负全部给付之责任。那么,连带偿还责任有期限吗,法律是怎么规定期限的? 网友咨询:担保人的连带责任保证是否有期限? 北京市京师(济南)律师事务所李洪涛律师解答: 依据担保法的规定,连带保证责任是有保证期限的,连带保证有约定期限的,按约定承担责任,如果没有约定的,一般是在主债务履行期满之日起6个月。 《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第二十五条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

2024-10-24

担保人一定会承担还款责任吗,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注意什么?

在日常生活中,你将一笔款借给他人,为防止借款人不还款,你可能会要求对方提供担保人。我们常说的担保,多数指的是保证,是担保中的一种。那么,担保人一定会承担还款责任吗,在承担保证责任时要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贷款担保人家属是否有连带责任?家属有没有必要偿还义务,如果已经超过担保期间还需要承担还款责任吗? 上海文勋律师事务所黄福亿律师解答: 担保人家属不承担连带责任,但担保人家庭财产算是承担连带责任的财产,法院可执行此财产。 连带保证的保证人当债务人在规定的履行期届满没有履行债务时,就对债权人承担保

2024-10-24

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得到能支持吗?

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收回借款归还借据后,再主张利息得到能支持吗? 网友咨询:陈某恩以村兴建自来水工程急需资金为由,向陈某振借款3万元,并经双方约定:每借1万元的月息为200元,于2008年1月14日前归还借款和支付利息。陈某恩借款时向陈某振出具了借条,借条上写明了双方约定的内容。借款到期后,陈某恩以无钱为由拒还,仅分三次支付了陈某振借

2024-10-24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