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情况下,债务人都会在事先约定好的日期还款,但有时候可能会考虑到提前还款可以少付点利息,所以会选择提前还款。那么,债务人是否可以提前还债,提前还债的后果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我是债务人,想提前还款对方拒绝我提前还款怎么办? 湖南齐顺律师事务所张异律师解答: 如果双方未约定利息的情况下可以,因为此种情况并不损害债权人的利益。但是,如果双方约定了利息,借款人提前返还借款的,债权人可以拒绝提前偿还,因为提前偿还将直接减少借款的利息收入,对债权人利益有一定损害。拒绝提前履行对债权人而言是一项权利,债
2024-11-13
债权人在免除了债务人的债务之后,通常情况下就意味着债务人在一定范围内容对债权人不负有还债的义务。那么,免除债务有什么法律后果,什么是合同法上的免除? 网友咨询:债务免除是单方行为吗? 江苏环科园律师事务所刘培辰律师解答: 免除债务的法律后果如下: 1、债务消灭、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 2、从属于债权的担保权利、利息权利、违约金请求等也随之消灭。 债务免除是单方行为。免除是处分债权的行为,作出免除意思表示的债权人必须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
2024-11-13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那么,债务重组是否改变债权债务对象,债务重组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债务重组是否改变债权债务对象? 湖南光韵律师事务所符勇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企业进行债务重组,是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进行的,也就是不改变债权债务的对象。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第二条 债务重组,是指在不改变交易对手方的情况下,经债权人和债务人协定或法院裁定,就清偿债务的
2024-11-13
在现实社会中,相信很多人都以为在我国,如果公司因故未成立前所产生的债务,债权人可以请求全体,或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那么,谁来承担公司未设立前产生的债务,债务承担的规定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公司未成立所产生的债务有谁承担?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明明律师解答: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第四条规定,公司因故未成立,全体或者部分发起人对设立公司行为所产生的费用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部分发起人承担责任后,请求
2024-11-13
借条,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借条是指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就是借条。那么,借条没写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讨债,没有借条如何要债? 网友咨询:合法要债的方法有哪些,未约定还款日期如何要债? 北京(隆安)杭州律师事务所耿小艳律师解答: 借条没有还款日期或欠条没有还款日期,实际并不影响借条或者欠条的法律效力,对债权债务的形成也没有什么影响,债权人一样的可以向债务人要债催债,主张债权。没有借条的可以借助其他证据。
2024-11-13
民间借贷是一种历史悠久、在世界范围内广泛存在的民间金融活动,主要指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以及法人或其他组织相互之间,以货币或其他有价证券为标的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那么,民间借贷中利率有纠纷怎么办,关于利息支付有关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如何处理民间借贷利息纠纷? 广西李登之律师事务所钟庆律师解答: 在民间的借贷合同中,借款人在合同到期后支付利息是借款人的义务。但往往在实践中会出现许多争议。根据合同法规定:如果合同中没有明确指明利息支付的期限,则在合同生效后,可由两方商量达成一
2024-11-13
很多案件都有其诉讼时效,借条和欠款的诉讼时效是多久呢?欠款就是甲向乙借钱了,甲没有还钱,而那笔钱就是欠款。那么,欠钱超过3年不还还可以起诉吗,欠款的诉讼时效怎么算? 网友咨询:我的一位同事为了买房,找我借了2万元钱,出具了借条,并注明借一年,于2009年8月底前还清。我因不急着用钱,一直没向他提还钱的事。2011年10月,我老伴生病住院,去找他还钱时,他说没钱,又在借条上注明春节前一定还清。可是,春节前当我再去找他时,他却说法律规定债务过了3年的诉讼时效,就不用还了。法律真有这样的规定吗? 四
2024-11-13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都知道一般在债务关系中,抵押物消灭的情况是不可避免的。一旦发生这种情况,有些债权人可能会因抵押物灭失而消失抵押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就不能通过处置对抵押物来主张权利获得自己的债权。那么,抵押物灭失债权怎么实现,抵押物灭失后责任如何承担? 网友咨询:甲企业向乙银行借款,以厂房抵押并已登记,后甲到期未还款,乙申请拍卖厂房,但该厂房产权却被法院撤销,导致银行债权不能实现,请问乙银行该怎么办? 上海申浩律师事务所沈其梅律师解答: 抵押权因抵押物灭失而消灭。因灭失所得的赔偿金,应当作为抵押
2024-11-13
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期限就是保证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在主债务履行期届满后,保证人能够容许债权人主张权利的最长期限。那么,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是否可以中断,保证期间的规定有什么? 网友咨询: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向保证人主张权利后,两年内向保证人主张权利或保证人偿还过借款,诉讼时效是否中断,重新开始计算? 北京天驰君泰(重庆)律师事务所周里鹏律师解答: 连带责任保证的诉讼时效是可以中断的。连带责任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应当适用普通诉讼时效的规定。 保证期间是由保证合同的当事人约定的或者由法律
2024-11-13
债务重组又称债务重整,是指债权人在债务人发生财务困难情况下,债权人按照其与债务人达成的协议或者法院的裁定作出让步的事项。也就是说,只要修改了原定债务偿还条件的,即债务重组时确定的债务偿还条件不同于原协议的,均作为债务重组。那么,承接债务属于重组吗,债务重组和破产重整的区别是什么? 网友咨询:承接债务属于重组吗? 辽宁嘉言律师事务所葛诗武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接债务并不是债务重组的方式,债务重组的方式包括债务人以资产清偿债务、债务人将债务转为权益工具。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
2024-11-13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