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伙同他人盗窃被害人电动车,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9月14日凌晨,夏旺伙同他人在北京市东城区东方新天地商场东门公交站便道上,盗窃被害人董某黑色电狼牌踏板式两轮电动车一辆,盗窃被害人张某、龙某、曹某电动车上的电瓶各一组,经鉴定,被盗车辆及电瓶共计人民币1740元。 夏旺于2020年10月26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唐新村10号出租房内被抓获。赃物均未起获。 夏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2024-12-05

酒后殴打警察,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袭警罪是指袭击警察的罪名,一般存在于英美法系国家,而在大陆法系国家则不以独立罪名模式存在,袭击警察行为多以“妨害公务罪”论。在华人地区里,中国香港承袭英国法律传统,所以一直有袭警罪。 网友咨询: 2021年9月某天,胡某酒后在湘潭市岳塘区某路口商店门前,无故追打李某,李某遂躲入该商店内,胡某则多次进入商店,对李某及前来制止的该商店员工严某等人进行殴打,导致严某受伤,李某随即报警,民警王某及辅警刘某接警后出警。身着制服的民警王某及辅警刘某到达现场,在向李某等人了解情况时,胡某突然冲上前用左手打了

2024-12-05

多次盗窃他人电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9月20日1时许,马战力在北京市海淀区航天桥食宝街天津银行路边人行道处,窃取被害人王某超威牌72V32AH型铅酸电池1组,经价格认定,上述电瓶价值人民币655元; 2020年9月20日1时许,在北京市海淀区花园桥地铁站C口路边停车处,窃取被害人邹某超威牌60V32A型铅酸电池1组,经价格认定,上述电瓶价值人民币252元

2024-12-05

虚构事实、骗取他人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欺骗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9年9月,胡鑫作为龙口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销售代理人,带被害人刘某在山东省龙口市与龙口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商品房认购协议书,刘某向龙口新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交纳了定金人民币3万元。后胡鑫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虚构代收购房首付款等事由,在北京市海淀区玉泉路68号院通过POS机刷卡的方式骗取刘某人民币35万元。2019年11月3日,被害人刘某向公安机关报案。同年11月27日,胡鑫被公安机关抓获。胡鑫

2024-12-05

因琐事与被害人互殴致伤,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1月1日1时许,刘润涵在北京市大兴区旧宫镇酷乐门KTV二层因琐事与被害人赫某互殴致伤。经北京市大兴区公安司法鉴定中心法医鉴定,赫某、刘润涵的损伤程度均为轻伤二级。 刘润涵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福建泉顺律师事务所曾亚建律师解答: 刘润涵因琐事未通过正当途径解决,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

2024-12-05

趁着人多,扒窃他人手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22日9时许,高树丰伙同汤殿国在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土沟新村集市,扒窃宋某上衣兜内VIVO牌手机一部,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经鉴定,被盗手机价值人民币1270元,后于2020年12月16日发还给宋某。高树丰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北京市京都律师事务所马立喜律师解答: 汤殿国、高树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公共场所扒窃他人财

2024-12-05

在公交车上实施扒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4日11时许,张全罡乘坐北京市5路公交车到西城区北海站至西华门站时,在公交车车厢连接处扒窃被害人张某左后侧裤兜内的人民币175元。2020年10月4日张全罡被民警抓获。被盗现金已发还被害人。张全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北聚识律师事务所马国英律师解答: 张全罡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扒窃公民财物,侵犯了公民财产所有权,其行

2024-12-05

窃取他人车内财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刑法意义上的非法占有是指行为人采取某种被认为是犯罪手段,实施法律所禁止的行为,非法取得不属于自己所有的财物,并将其置于自己控制之下的事实状态。 网友咨询: 李秋刚于2019年8月16日18时许,在北京市朝阳区星火西路眉州东坡酒楼大门前马路北侧路边,采取技术开锁手段窃取被害人王某1奥迪车内手提包一个,李秋刚当场被值守的保安人员发现后逃走,经鉴定笔记本电脑价值人民币6150元。 李秋刚于2020年9月1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 李秋刚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辽宁瀛如律师事务所房娇娇律师解答: 李秋刚以

2024-12-05

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孟德明于2018年5月13日7时许,在北京市海淀区紫竹院路100号北门附近,因被害人马某1(男,殁年65岁)违规停车与马某1发生冲突,过程中孟德明猛力击打马某1面部一拳,将其打倒在地,造成马某1摔跌枕部致颅脑损伤,于2018年5月16日死亡。孟德明案发后于当日向公安机关投案。 孟德明会受到怎样

2024-12-01

积极参加聚众斗殴,严重扰乱秩序,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聚众斗殴罪,是指,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聚众斗殴犯罪往往同时会造成公民的人身权利和公私财产权利受到侵害的结果。 网友咨询: 2018年4月20日22时许,高超凡在北京市大兴区黄村镇清源路38号北京珈苑大众洗浴有限公司内,因服务问题辱骂珈苑汤泉洗浴工作人员及负责人赵文学,后被赵文学等人殴打。高超凡遂纠集韩凯等人来珈苑汤泉洗浴,与赵文学协商被打一事未果。2018年4月21日1时许,高超凡伙同韩凯纠集姜峰,姜峰纠集陈洪亮,陈洪亮纠集张卫星、张某1、古某1等人,前往珈苑汤

2024-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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