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故意殴打他人致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刑事 > 因琐事故意殴打他人致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因琐事故意殴打他人致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4-12-12 11:30 点击:99 次
字号:

故意伤害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严重的构成故意伤害罪,故意伤害罪是侵犯公民人身权利中最常见的一种犯罪。构成故意伤害罪,某人必须实施了伤害行为,所谓伤害是指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网友咨询:

张明利于2021年1月21日2时许,在北京市东城区北京站西街1号李先生牛肉面大王店内,因琐事与那某发生口角并互殴,后在该店门前多次踢打并持扫把击打被害人那某头部及躯干部等,造成其颅骨骨折、肋骨骨折、躯干部多处皮肤挫伤,致其颅脑损伤死亡。张明利于当日被北京市公安局东城分局查获归案。张明利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天津双东律师事务所徐甜甜律师解答:

张明利遇事不能正确处理,故意伤害他人身体,并致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依法应予惩处。

张明利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从重处罚。

鉴于张明利自愿认罪认罚,并签署具结书,被害人对案发负有一定责任等情节,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罚。

徐甜甜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人体器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六十一条,对于犯罪分子决定刑罚的时候,应当根据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依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判处。

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法学专业毕业,十年律师执业经历,常年从事金融、房地产、婚姻家庭、劳动工伤、建筑工程等法律诉讼业务,为多个企业提供常年非诉法律服务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