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时持刀杀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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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窃时持刀杀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4-11-24 11:50 点击: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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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实施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从而构成的犯罪。所谓暴力,是指行为人对被害人的身体实行打击或者强制。抢劫罪的暴力,是指对被害人的身体施以打击或强制,借以排除被害人的反抗,从而劫取他人财物的行为。这里的其他方法,是指行为人实施暴力、胁迫方法以外的其他使被害人不知反抗或不能反抗的方法。

网友咨询:

2016年4月2日18时许,金海兴伙同金钰锐与北京XX公司保安员常保三预谋在该公司盗窃。当日21时许,金海兴及金钰锐携带放有谷维素(镇静助眠药品)的食品及砍刀、尖刀在北京市XX公司,诱骗被害人保安员康某、苏某食用所带食品,欲在二人熟睡后实施盗窃。当日23时许,因康某未能入睡,金海兴、金钰锐分别持事先准备好的砍刀、尖刀,砍刺康某的头部、颈部、胸部、背部、四肢等处十余下,致康某重度开放性颅脑损伤合并血气胸、创伤性失血性休克死亡。

金海兴案发后在逃,于2019年3月2日在家属陪同下主动投案。

金海兴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汪琦瑞律师解答:

金海兴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伙同他人经预谋使用暴力手段、持刀劫取他人财物,并致一人死亡,其行为己构成抢劫罪,应依法予以惩处。

鉴于金海兴系自首,自愿认罪认罚且能够积极赔偿被害人家属的经济损失,获得了被害人的谅解,对其予以从轻处罚。

汪琦瑞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第二百六十九条,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三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汪琦瑞律师,任职于“中国百强律所”-海南瑞来律师事务所,执业经验丰富,对律师及法官行业均有深厚了解,对刑事辩护、合同及经济纠纷、法律顾问均有丰富经验,汪律师竭诚为您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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