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大V罗昌平被判7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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侵害英烈名誉荣誉,大V罗昌平被判7个月

时间:2024-09-27 12:28 点击:7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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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5日,海南省三亚市城郊人民法院对被告人罗昌平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一案依法公开宣判,判处被告人罗昌平有期徒刑七个月并承担在新浪网、《法治日报》和《解放军报》上公开赔礼道歉等民事责任。

 

本案中罗昌平为博取关注,使用新浪微博账号“罗昌平”发布帖文,侮辱在抗美援朝长津湖战役中牺牲的中国人民志愿军“冰雕连”英烈,侵害了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该帖文内容在网络上广泛传播,引发公众强烈愤慨,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其行为已经构成犯罪,英烈的名誉、荣誉不得侵犯,罗昌平最终被判刑是众望所归。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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