吸毒去自首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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吸毒去自首怎么处理?

时间:2024-07-08 12:25 点击:1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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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纯的吸毒行为不构成犯罪,不会判刑的。吸毒被抓到,可能面临十五天的拘留,警方如果认定吸毒成瘾可以对其强制戒毒。

网友咨询:

吸毒去自首怎么处理?

云南弘同律师事务所苗刚律师解答:

我国没有吸毒罪这一罪名,故行为人有吸毒行为的,不构成犯罪,属于违法行为,也没有自首这一说。

对于吸毒的人,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吸毒成瘾严重,通过社区戒毒难以戒除毒瘾的人员,公安机关可以直接作出强制隔离戒毒的决定。

云南弘同律师事务所苗刚律师解析:

可以认定为有吸毒行为的如下:

1、被公安机关现场查获,当场缴获毒品或吸食、注射毒品的具且本人供认的;

2、有举报,本人供认且有其他旁证材料能够相互印证的;

3、吸毒供认且其临床表现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委托指定的县以上医院具有相关知识的医师认定符合吸毒人员特征,并出具相应证明材料的;

4、吸毒供认且其尿样经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的;

5、吸毒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并有其他旁材料印证的;

6、吸毒不供认,但经尿样检测含毒反应呈阳性,且用其他检手段检测证明当事人有戒断症状的。

公安机关认定其吸毒成瘾的如下:

1、经人体生物样本检测证明其体内含有毒品成份;

2、有证据证明其有使用毒品行为;

3、有戒断症状或者有证据证明吸毒史,包括曾经因使用毒品被公安机关查处或者曾经进行自愿戒毒等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一)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二)向他人提供毒品的;(三)吸食、注射毒品的;(四)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

苗刚律师简介

云南弘同律师事务所,苗刚律师,毕业于云南大学法学专业!专职律师,擅长处理刑事案件,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合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等案件!认真做好经手的每个案件,才是一个合格律师该有的使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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