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物有瑕疵能向出租人要补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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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物有瑕疵能向出租人要补偿吗?

时间:2024-07-03 12:50 点击:14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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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在涉及房屋、汽车、生产设备等方面运用的较为常见。但是当租赁物有瑕疵时,出租人是否需要承担责任,往往成为了出租人与承租人纠纷的常见问题。

网友咨询:

租赁物有瑕疵能向出租人要补偿吗?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赵叶芹律师解答:

租赁物有瑕疵,承租人一般不可以要求出租人补偿,但可以要求出租人维修。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

出租人不履行维修义务,任凭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承租人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构成根本违约,承租人可依据民法典的有关规定,解除合同并请求出租人承担违约责任。

上海辉旺律师事务所赵叶芹律师解析:

出租人负有保持租赁物适于使用、收益状态的义务,在租赁物存在瑕疵或被毁损的情况下,出租人应当承担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可以由出租人主动作出,也可以由承租人提出。

承租人请求出租人履行维修义务的,以租赁物有维修的必要及维修的可能为要件。

租赁物有维修的必要指租赁物发生毁损等情况,如不维修将致使承租人对租赁物不能为使用、收益或不能圆满地为使用、收益,如出租的房屋因时日长久,遇雨渗漏,承租人无法居住等情形。并非一切与交付时不一致的状态都有维修的必要,租赁物虽有瑕疵,但不妨碍使用、收益的,则无维修的必要。

租赁物是否具有维修的可能,不仅应以物理上或技术上是否可能作为判断标准,还应以社会一般观念或经济上的意义加以决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赵叶芹律师简介

长期以非诉讼与诉讼方式从事合同纠纷,劳务纠纷,专注于民商事纠纷、婚姻家事及刑事案件辩护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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