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要债的起诉书应当包含什么内容?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网友咨询: 要债的起诉书应当包含什么内容? 广东华勋律师事务所谢小平律师解答: 欠钱不还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1、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2、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3、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

2024-07-13

暴力催收指的是哪些行为?

催收是贷款机构对于逾期不良资产回收的一种方式,通常是债权方自己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欠款收回业务,是一项合理合法的操作,而暴力催收是放款机构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来向欠款人追讨债务,是不合法的。 网友咨询: 暴力催收指的是哪些行为? 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毛智怡律师解答: 属于暴力催收的行为有: 1、信息、电话轰炸。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的家人进行信息、电话轰炸,使其不得安宁。 2、使用语言、动作恐吓,安排工作人员在欠款人的家里堵门、泼墨汁、刷大字、静坐等,属于暴力催收。 3、曝光欠款人的个人信息,来

2024-07-13

哪些行为属于是暴力催收行为?

催收是贷款机构对于逾期不良资产回收的一种方式,通常是债权方自己或委托第三方进行欠款收回业务,是一项合理合法的操作,而暴力催收是放款机构采取一些非法手段来向欠款人追讨债务,是不合法的。 网友咨询: 哪些行为属于是暴力催收行为? 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毛智怡律师解答: 属于暴力催收的行为有: 1、信息、电话轰炸。对借款人以及借款人的家人进行信息、电话轰炸,使其不得安宁。 2、使用语言、动作恐吓,安排工作人员在欠款人的家里堵门、泼墨汁、刷大字、静坐等,属于暴力催收。 3、曝光欠款人的个人信息

2024-07-13

没有借条怎么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借贷关系,是一个经济术语,是指双方当事人口头或书面约定的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从而产生相应的权利义务。 网友咨询: 没有借条怎么证明双方之间存在债权债务关系?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何思为律师解答: 没有借条还钱比较麻烦,但可以搜集其他证据证明双方存在借贷关系: 1、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人证。这里可以是知道当时借款事情的其他人来证明债权债务的关系。 2、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的转账记录。转账记录可以是微信转账记录或银行转账记录等可以证明债权债务关系。 3、表明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聊天记录、录

2024-07-13

不安抗辩权的提出情形是怎样的?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 不安抗辩权的提出情形是怎样的? 内蒙古信韬律师事务所顾婷婷律师解答: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存在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

2024-07-13

欠钱太多还不起了要坐牢吗?

如果属于暂时无力偿还的,一般不会坐牢,但是若债务人有偿还能力时,拒不偿还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网友咨询: 欠钱太多还不起了要坐牢吗? 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申颖律师解答: 欠债太多无力偿是否会坐牢,存在两种情况: 1、如果属于暂时无力偿还的,一般不会坐牢,但是若债务人有偿还能力时,拒不偿还的,会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

2024-07-13

不当得利之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根据,使他人受到损失而自己获得了利益。 网友咨询: 不当得利之债有诉讼时效的限制吗?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张膑律师解答: 不当得利的诉讼时效是三年。我国法律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上海汉盛律师事务所张膑律师解析

2024-07-13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法律含义是什么?

返还原物是指物权的权利人在其原物被他人侵夺或者无权占有时,该权利人有权要求无权占有人返还原物。返还原物包括返还动产和不动产,与返还财产不同,返还原物仅指物的返还,而不包括权利。返还原物纠纷是指权利人请求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人返还原物而形成的纠纷。 网友咨询: 返还原物请求权的法律含义是什么? 广东龙浩律师事务所李泽蔚律师解答: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所谓返还原物请求权,是指权利人对无权占有或侵夺其物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占有物。该项请求权是由所有权所派生的请求权,

2024-07-13

没有通知债务人就转让了债权会怎样?

债权转让是债的关系主体变更的一种形式,它是在不改变债的内容的情况下,通过协议将债的关系中的债权人进行变更。网友咨询:没有通知债务人就转让了债权会怎样?四川良禾律师事务所申颖律师解答: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未通知债务人并不影响该转让在债权人(让与人)和受让人之间的效力。被转让的债权依存于特定的债权债务关系,根据债的相对性原则,该债权债务关系的法律约束力仅及于债权人和债务人双方。可转让的债权以债务人的作为义务为标的,债权转让的法律后果与物权变动不同,债权转让的最终

2024-07-13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谁承担呢?

个体工商户是指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依法经核准登记,从事工商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或者家庭。单个自然人申请个体经营,应当是16周岁以上有劳动能力的自然人。家庭申请个体经营的话,作为户主的个人应该有经营能力。 网友咨询: 个体工商户的债务谁承担呢? 湖北公度律师事务所吴俊洋律师解答: 1、个体工商户,如果是以家庭为单位经营的,则产生的债务由家庭承担。 2、如果是个人进行经营的,则产生的债务由个人承担; 但如果虽然是个人进行经营,但经营产生的收入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了的,则债务也应当由家庭来承担。 3、

2024-0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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