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别人欠钱不还应当怎样解决?

在生活中当身边亲戚朋友向你借钱,借还是不借?不借的话未免显得小气,可是借了之后能不能要回来却说不定。那么,别人欠钱不还应当怎样解决? 一、别人欠钱不还应当怎样解决? 别人欠钱不还没有证据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没有证据也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起诉,不要求必须

2024-07-20

行使不安抗辩权,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方当事明确约定履行义务的顺序后,负有先给付义务人在发现后给付义务人有不能履行义务的情形时,先给付义务人拥有要求后给付义务人提供担保或者提前履行债务的权利。那么,行使不安抗辩权,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一、行使不安抗辩权,会引起哪些法律后果? 行使不安抗辩权,举证责任在先履行合同义务的当事人,该当事人应当有证据证明对方不能履行合同或者有不能履行合同的可能性。如果当事人行使不安抗辩权错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行使不安抗辩权可引起两种法律后果: 1、中止合同。即先履行合

2024-07-20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分别有哪些?

用益物权,是指以一定范围内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在他人之物上设立的定限物权。担保物权是用益物权的对称,是指他物权或限制物权的一类。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而在债务人或第三人的物上设定的物权。那么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分别有哪些?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分别有哪些? 担保物权是以确保债务履行为目的,在债务人或第三人所有的特定财产上设定的一种物权。其特征在于: 1、担保物权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保证主债债务的履行,使得债权人对于担保财产享有优先受偿权,所以它是对主债权效力的

2024-07-20

因无因管理造成他人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

无因管理是指未受他人委托,也无法律上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自愿为他人管理事务或提供服务的事实行为。民法中债的发生根据之一。那么,因无因管理造成他人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 一、因无因管理造成他人的损失,应该由谁来进行赔偿?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一般是由受益人来承担,管理人有权要求受益人支付管理费。为避免他人利益受损失而管理他人事务的,可以请求受益人偿还因管理事务而支出的必要费用;管理人因管理事务受到损失的,可以请求受益人给予适当补偿。管理事务不符合受益人真实意思的,管理人不享有前款规

2024-07-20

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债务。 网友咨询: 无因管理之债能否行使抵销权,抵消债务? 山东齐鲁律师事务所李树伟律师解答: 无因管理产生的债权,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互负债务的,并且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当事人可以行使抵销权,抵销债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八条,当事人互负债务,该债务的标的物种类、品质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将自己的债务与对方的到期债务抵销;但是,根据债务性质、按照当事人约定或者依

2024-07-20

不当得利纠纷应当怎样处理?

不当得利是指没有合法根据,或事后丧失了合法根据而被确认为是因致他人遭受损失而获得的利益。如售货时多收货款,拾得遗失物据为己有等。取得利益的人称受益人,遭受损害的人称受害人。不当得利的取得,不是由于受益人针对受害人而为的违法行为;而是由于受害人或第三人的疏忽、误解或过错所造成的。不当得利纠纷应当怎样处理? 一、不当得利纠纷应当怎样处理? 1、受益人应返还所获利的全部财产(包括原受利益及孳息)。返还财产时,各方有约定的,依约定;没有约定的,按以下原则进行: (一)所获利的财产为特定物的,返还原物;

2024-07-20

光凭一张欠条可以起诉吗?

欠条通常是民事主体应付但欠付他人资金或物品时,书写的凭证性文书。光凭一张欠条可以起诉吗? 光凭一张欠条可以起诉吗? 光凭一张欠条可以起诉。 债权人索要欠款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只有一张欠条也是可以起诉的,只要符合起诉条件就可以起诉,不要求必须有证据。但是在起诉后的庭审阶段,如果没有充分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存在的,将会败诉。 一、起诉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2024-07-20

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不安抗辩权,是指在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应先履行义务的一方有确切证据证明对方当事人难以给付之时,在对方当事人未履行或未为合同履行提供担保之前,有暂时中止履行合同的权利。那么,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不安抗辩权的成立,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1、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 不安抗辩权为双务合同的效力表现,其成立须双方当事人因同一双务合同而互负债务,并且该两项债务基于对价关系。 2、后给付义务人的履行能力明显降低,有不能为对待给付的现实危险 不安抗辩权制度保护先给付义务

2024-07-20

为了避免共同损失的管理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吗?

无因管理,是因本人的利益可能要遭受侵害或损毁时,管理人在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的前提下而实施的管理行为。那么,为了避免共同损失的管理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吗? 一、为了避免共同损失的管理行为,构成无因管理吗? 为了避免共同损失的管理行为不构成无因管理。因为无因管理管理的是他人的事务,而为了避免共同损失的管理行为包含自己的事务。无因管理,是指没有法定或者约定义务,为避免造成损失(损失既包括自己也包括他人,或者仅为他人),主动管理他人事务或为他人提供服务的法律事实。管理他人事务的人,为管理人;事务被管理

2024-07-20

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怎么算?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因此,三年的普通诉讼时效从权利人主张权利而义务人拒绝履行义务之日起计算。但如果债权人未曾主张债权,就不能开始计算诉讼时效。 网友咨询: 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诉讼时效怎么算?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债务纠纷的诉讼时效是三年。 欠条上没有写还款日期的,债务人可以随时向人履行义务,债权人也可以随时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但应当给对方必要的准备时间。

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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