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如果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如果朋友借钱不还的,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诉讼方式和请求支付令等方式解决。如果法院判决后对方仍不还钱的,可以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网友咨询: 如果朋友借钱不还怎么办?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如果朋友借钱不还的,可以通过协商方式、诉讼方式和请求支付令等方式解决。 1.协商方式:如果他人欠钱不还的,在约定的还款期限届满后,可以协商分期还款等。该种方式比较便捷,但是没有强制执行力的保障。 2.诉讼方式:如果无法达成一致意见的,债权人索要无果,可以携带身份证、起诉状等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即使没有

2024-07-19

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几年?

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都是永久的,但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网友咨询: 借条和欠条的时效是几年?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都是永久的,但是欠款纠纷的诉讼时效为三年,从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权利损害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也不再保护,有特殊情况的,可以申请延长。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析: (一

2024-07-19

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的,损失由谁负责?

不可抗力可以是自然原因酿成的,也可以是人为的、社会因素引起的。那么,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的,损失由谁负责? 一、因不可抗力造成工程停工的,损失由谁负责? 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发、承包双方应按以下原则分别承担并调整工程价款: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方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发包人承担。 2、发包人、承包人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承包人的施工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承包人承担。 4、停工期间,承包人应

2024-07-19

虚假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是否违法?

虚假债权转让是指银行在对不良资产打包处理的过程中由于操作失误或者其他原因将本来不存在或者已经清偿的债权转让给他人。那么,虚假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是否违法? 一、虚假债权转让有哪些类型?是否违法? 1、剥离前已受清偿。剥离前债务人确已向银行全部或部分履行,在某种情况下,如法院已执行,但由于银行自身的失误未能核销,以致将本已受清偿的债权转让。受让人发现后形成纠纷。 2、剥离前变现抵押物或扣押物。债权设定有抵押权,或债务人同意以物抵债,银行通过对物的处置变现实现了部分债权。仅如此,与第1种类型并无不

2024-07-19

朋友欠钱不还应当按照什么流程起诉?

朋友欠钱不还应当按照以下流程起诉: 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经立案大厅审查符合立案条件, 准予立案后,由立案庭发出立案通知书,凭立案通知书缴纳诉讼费。法院正式受理案件。法院的立案庭受理案件后,将案件移送民事庭,由民事庭进行审理。民事庭受案后,给双方发传票,通知开庭时间。双方到庭后,由法院进行调解。法院通过开庭审理,作出判决。 网友咨询: 朋友欠钱不还应当按照什么流程起诉?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个人欠款不还向法院起诉的流程如下: 1、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申请。 2、经立案

2024-07-19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十五天的时间应该怎么办?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15天再起诉则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的,由执行法院管辖。 网友咨询: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十五天的时间应该怎么办?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执行异议之诉超过了15天再起诉则不予受理,已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之诉。案外人、当事人对执行异议裁定不服,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

2024-07-19

租客可以提存房租吗?

房客能把房租拿去提存。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支付房租的义务的,房客可以将房租提存:(一)房东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二)房东下落不明;(三)房东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未确定监护人;(四)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网友咨询: 租客可以提存房租吗? 湖北楚贤律师事务所陈敏律师解答: 房客能把房租拿去提存。 有下列情形之一,难以履行支付房租的义务的,房客可以将房租提存: (一)房东无正当理由拒绝受领; (二)房东下落不明; (三)房东死亡未确定继承人、遗产管理人,或者丧失民事

2024-07-19

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

民间借贷是比较常见的,把钱借给他人一般会打借条,借条应该妥善保管,但是有些人没有保管好借条,被债务人拿走了,那么,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 一、借条原件被债务人拿走了未还钱,要如何进行维权? 借条被拿走可以找寻其他证明借款关系存在的证据,准备起诉状后起诉。借条是借款关系存在的重要书证,是债权凭证,但不是唯一的证据。在没有借条的情况下,出借人可以通过借贷双方就借款沟通的短信记录、通话录音、银行转账凭证、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借款关系的存在,形成证据链的,法院会判决借款关系存在,

2024-07-19

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公司在经营的过程中有时会产生一些债务,公司会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那么,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一、有限责任公司无法偿还债务,需股东承担连带责任吗?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一旦完成了出资义务,那么公司的债务就应当由公司独立承担,股东只以自己认缴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但在一些情况下,有限公司股东也需要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1、公司注册资金不到位,出资不足的(虚假出资)、虚报注册资本,如果实际到位的注册资金没有达到公司法关于公司注册资金的最低标准要求,使公司的

2024-07-19

发生经济纠纷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经济纠纷起诉后,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人起诉前或者当事人起诉后,为保障将来的生效判决能够得到执行或者避免财产遭受损失,对当事人的财产或者争议的标的物,采取限制当事人处分的强制措施。财产保全的作用是,防止当事人在人民法院作出判决前处分有争议标的物或者处分判决生效后用以执行的财产,以防止纠纷扩大,并保障生效判决得到执行。 网友咨询: 发生经济纠纷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吗? 湖北百思得律师事务所江真红律师解答: 经济纠纷起诉后,可以申请财产保全。财产保全,是指人民法院在利害关系

2024-0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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