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证人在履行了还款义务后,要积极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依法维护自身利益。那么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谁追偿? 网友咨询: 担保人清偿债务后,如何行使追偿权? 广东国晖(哈尔滨)律师事务所思佳律师解答: 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后,有权就承担的部分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1、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承担连带责任。债权人可以要求任何一连带共同保证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后,向债务人不能追偿的部分
2024-07-04
企业申请破产获得通过之后,会进入到它相应的步骤,其中破产重整就是重中之重。而在重组的过程中,很多人对于债务的处理也是比较好奇,毕竟公司之前欠下的债务要解决,破产重整时债务咋办? 网友咨询: 企业破产重组后债务怎么处理? 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慕亚平律师解答: 破产财产清偿的先后顺序: 一、破产费用 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 二、共益债务 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为了全体债权人的共同利益以及破
2024-07-04
“一审判决后不能上诉?”不少当事人在收到人民法院的某些判决书后会产生这样的疑问。实际上,当事人之所以会收到这样的判决书,是因为人民法院审理案件适用的是小额诉讼程序。 网友咨询: 小额诉讼程序的适用需要符合什么条件? 贵州黔邦律师事务所宋静律师解答: 小额诉讼程序是人民法院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时,所适用的最为简化的、实行一审终审的诉讼程序。 小额诉讼程序的肯定条件: (1)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金钱给付民事案件(常见的纠纷类型为买卖合
2024-07-04
日常生活中,人们互相借款的行为频繁发生,民间借贷纠纷日益增多。民间借贷纠纷,是指因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而引发的纠纷。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纠纷能在原告所在地起诉吗? 安徽金华安律师事务所柯军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法》第24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民间借贷是借款合同,所以,可以在被告住所地或合同履行地之间选择法院。那么,原告住所地是否属于“合同履行地”呢?这就用到第二个法律依据了,按《民间借贷司法解释》的第三条规定,在借
2024-07-04
俗话说‘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生活中,因为朋友借钱最后无力偿还而导致朋友反目的事情屡见不鲜,这让债权人很是头疼,但有些情况下确实是债务人缺乏偿还能力。 网友咨询: 被起诉的欠款人无力偿还债务怎么办? 黑龙江新时达律师事务所王海艳律师解答: 1、被起诉人无力偿还债务的可以征得债权人的同意,分期支付债务。 2、债权人有权申请强制执行。《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 3、如果是
2024-07-04
《民法典》之前的担保法律制度重点是考虑如何保护债权人的利益。从《民法典》开始,债务人、担保人合法权益保护也将得到很大强化。那么,哪些情形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网友咨询: 哪些情形下,保证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黑龙江宗邦律师事务所王雷律师解答: 1.债权人与保证人非书面约定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2. 债权人在保证期间未向保证人提起诉讼仲裁或者主张权利,保证人不承担责任。 一般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间内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的,保证人不再承担保证责任。连带责任保证的债权人未在保证期
2024-07-04
债权的转让仅存在于合同当中,也称合同权利的让与,指合同一方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地转让给合同以外的第三人。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后,诉讼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河南佑祥律师事务所陈涛律师解答: 根据原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是否约定管辖法院,可以分两种情形。 情形一:原债权人与债务人约定了管辖法院。合同转让的,合同的管辖协议对合同受让人有效,但转让时受让人不知道有管辖协议,或者转让协议另有约定且原合同相对人同意的除外。 情形二:原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约定管辖法院。若未约定管辖法院,新的债权人提起的诉讼,要根
2024-07-04
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紧急情况,是指如不采取先予执行实现申请人的实体权利,将严重影响其生活或者生产经营的情况。 网友咨询: 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是哪些情况? 青海磐佑律师事务所索南永吉律师解答: 首先,人民法院对下列案件,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先予执行: (一)追索赡养费、扶养费、抚养费、抚恤金、医疗费用的; (二)追索劳动报酬的; (三)因情况紧急需要先予执行的。 其中第三项的情况紧急,包括: (一)需要立即停止侵害、排除妨碍的; (二)需要立即制止某项行为的; (三)追索恢复生产、经营急
2024-07-04
实践中,当事人没有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借贷关系真实存在,且借贷双方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和人员混同等情形,人民法院能否认定当事人双方构成恶意串通,意图通过虚假诉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纠纷,如何判断是不是虚假民事诉讼? 陕西金宝律师事务所杨慧兰律师解答: 虚假民间借贷诉讼是指当事人为了获取非法利益,通过采取恶意串通,捏造事实、伪造变造证据、虚构法律关系等方式提起民间借贷民事诉讼,意图使人民法院作出错误裁判和执行,侵害第三人、集体或者国家利益的行为。 一般认为,当事人一方主张另一
2024-07-04
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但现实生活中,不少债务人无法或者不愿履行所欠债务成了所谓的“老赖”,但如果家中有子女,则又必然为之计深远。很多人咨询,如果与另一半离婚,让孩子跟随非老赖一方,是否能够减少对孩子的影响。 网友咨询: 老赖离婚后对儿女还有没有影响? 北京市方舟律师事务所任俊青律师解答: 有影响。依照民法典第1084条之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因此,即便父母离婚,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被列为“老赖”的一方父母,即便与配偶离婚,仍无法消除与子女的关系,以上可能对子女产生的影响
2024-07-03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