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债务

公司合并后,债务怎么处理?

两个以上公司合并设立一新的公司为新设合并,合并各方解散。公司合并,应当由合并各方签订合并协议,并编制资产负债表及财产清单。公司应当自作出合并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那么公司合并后债务如何承担呢? 网友咨询: 公司合并后,债务怎么处理? 贵州威迪律师事务所胡义荣律师解答: 依据我国《公司法》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后的债务承担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公司成立后的债务承担问题,有约定的应遵从约定,按照公司转让时具体的约定执行;如果公司转让时对债务承担问题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则此时应从法定,即由合并后

2024-07-02

借款人能否要求延长借款期限?

很多出借人在签订借款合同时写明了还款时间,债务人也是迟迟不肯还钱。那么,民间借贷借款人能否要求延长借款期限? 网友咨询: 借款人能否要求延长借款期限? 北京市盈科(苏州)律师事务所律师解答: 借款人能要求延长借款期限。 借款人可以在还款期限届满前向贷款人申请展期,经贷款人同意的,可以展期,延长借款合同只需要在合同当中写明借款时间的延长相关事宜即可。 借款人未申请延期也未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或者国家有关规定支付逾期利息。根据《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的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

2024-07-02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向谁追偿?

保证人在履行了还款义务后,要积极行使自己的追偿权,依法维护自身利益。那么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后向谁追偿?是否只能向债务人追偿? 网友咨询: 担保人代为清偿债务,向谁追偿? 上海全辉律师事务所王硕飞律师解答: 保证人在债务人不能偿还到期债务时,代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后,有权就承担的部分向债务人进行追偿。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第三人提供担保,担保人之间未对相互追偿作出约定且未约定承担连带共同担保,但是各担保人在同一份合同书上签字、盖章或者按指印,承担了担保责任的担保人请求其他担保人按照比例分担向债

2024-07-02

借款合同没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

借款合同由于其自身内容、性质的特殊性,往往发生在熟人之间。中国社会是一个人情社会,熟人之间在发生借款关系时,碍于情面,通常不会对何时归还借款作出明确约定。那么,对于没有约定还款时间的借款合同,应该何时还款? 网友咨询: 借款合同没约定还款时间怎么办? 山西中都律师事务所张玉牛律师解答: 第一,协议补充或按照合同的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来确定还款期限。这样规定的用意在于充分尊重合同双方当事人的意思自治,最大限度地确保当事人订立合同的自由。 第二,借款人可以随时请求返还或出借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

2024-07-02

上门要账赖着不走犯法吗?

遇到他人欠债不还的事情,面对债权人上门讨债的行为,债务人会觉得债权人的行为是属于违法的,那么,债权人上门讨债违法吗? 网友咨询: 上门要账赖着不走犯法吗? 山西刘弘律师事务所王小转律师解答: 只要是文明和规范讨债,都是合法的。债主可以带有原来的借款合同,如债务人不能还款的,也要请债务人在合同上签字,说明未能还款的理由并签署名字和日期,这样可以中断诉讼时效。 如果是态度强硬的债权人,可能会和债务人引发肢体冲突,很容易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法有规定: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情节轻

2024-07-02

公司贷款法定代表人有责任吗?

公司借款法定代表人一般不承担,公司具有独立人格,以全部财产对外承担债务;但法定代表人若同时也是股东的,股东若滥用公司职权,构成法人人格否认的,应与公司共同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咨询: 公司贷款法定代表人有责任吗? 四川炬民律师事务所税徐磊律师解答: 以公司名义贷款的,公司独立承担民事义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对企业的债务没有责任,但如果是因为法定代表人的故意或者重过失导致的,公司的股东可以要求法定代表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司的贷款由公司自己的财产来偿还。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个人是不承担偿还责任,但前提

2024-07-02

债权人什么时候领取提存物?

债务人向提存机构提存合同的标的物后,债权人即有向提存机关请求提存物的权利。债权人向提存机构提交提取提存物请求时,应当向提存机构交付相应的有关债权文书。 网友咨询: 债权人什么时候领取提存物? 北京市盈科(南通)律师事务所吉佳雯律师解答: 债务人提存之后,债权人可以随时领取提存物。 《民法典》在《合同法》的基础上,对债权人五年不领取提存物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债权人未履行对债务人的到期债务,或者债权人向提存部门书面表示放弃领取提存物权利的,债务人负担提存费用后有权取回提存物。 关于本条规定,有以下两

2024-07-02

债权转让以什么方式通知债务人?

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但民法典并没有规定通知方式。如果债权人与债务人已明确约定通知的方式,应依照约定通知。双方无约定的情况下,司法实践中哪些通知方式是有效的呢?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以什么方式通知债务人? 广东法普盾律师事务所袁观红律师解答: 1、由债务人签字确认债权转让; 原债权人、受让人与债务人三方共同签订债权转让协议,或其他由债务人签字确认的书面文件。 2、快递/专递方式邮寄; 通过快递邮寄债权通知书的,如果是债务人本人签收的,视为通知送达。 3、张贴

2024-07-02

收到催收律师函该怎么处理?

律师函的定义是指律师接受客户的委托就有关事实或法律问题进行披露、评价,进而提出要求以达到一定效果而制作、发送的专业法律文书。如果继续严格细分,有敦促函、询问函、答复函等等,各自的效果不一样,用途也不一样。 网友咨询: 收到催收律师函该怎么处理? 上海博和汉商律师事务所于学良律师解答: 收到催收律师函的处理方法为: 1、如果实际不欠款或欠款数额不对的,应该及时向出具律师函的律师说明情况并尽可能地提供相应的证据,以供律师进行查实。 2、应该及时和律师联系,积极还款。如果对律师函置之不理的,对方可能

2024-07-02

夫妻协议离婚对债务的分配,影响债权人行使权利吗?

在现实中,往往会出现这样的问题:当债权人找上门,要求夫妻双方共同偿还债务时,债务人却声称已经离婚,根据离婚协议,全部债务由另一方承担。这样的约定能否对抗债权人? 网友咨询: 夫妻协议离婚对债务的分配,影响债权人行使权利吗? 山东韵法律师事务所潘月律师解答: 不影响。 离婚协议对夫妻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的约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这是当事人意思自治的基本体现。但离婚协议的内容系由夫妻双方确定,如果夫妻双方以逃避共同债务为目的,将夫妻共同债务约定由无清偿能力的一方负担,势必损害债权人的合法权利。

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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