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资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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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4月25日,穆海南、毕园共同出资成立北京融信宝国际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经过事先预谋,在北京市朝阳区、通州区等地,使用大部分虚假抵押债权,以高额利息理财为由骗取段×投资款人民币10万元、毕×投资款人民币25万元、王×投资款人民币70万元、张×投资款人民币10万元、杜×投资款人民币3万元、黄×投资款人民币3万元。2021年1月26日,毕园离职,其参与的犯罪数额为45万元。后穆海南将绝大部分投资款用于赌博挥霍,致使绝大部分投资款不能返还。
穆海南、毕园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上海定达律师事务所李斌律师解答:
穆海南、毕园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二人的行为均已构成集资诈骗罪,人穆海南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毕园的犯罪数额巨大,均依法应予惩处。
穆海南到案后虽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但其集资诈骗的犯罪数额特别巨大,且将大部分赃款用于赌博挥霍,造成被害人巨额经济损失无法追回,依法不能对其从轻处罚;
毕园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在假释考验期满之日起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在共同犯罪中,毕园与穆海南虽同为主犯,但二人地位、作用及参与犯罪的时间、犯罪数额存在区别,故可对毕园予以从轻处罚。
李斌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第六十二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从重处罚、从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的限度以内判处刑罚。
第六十三条,犯罪分子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的,应当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本法规定有数个量刑幅度的,应当在法定量刑幅度的下一个量刑幅度内判处刑罚。
犯罪分子虽然不具有本法规定的减轻处罚情节,但是根据案件的特殊情况,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也可以在法定刑以下判处刑罚。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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