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秀明星刘丞以因诈骗获刑3年4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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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秀明星刘丞以因诈骗获刑3年4个月

时间:2024-10-18 13:12 点击:8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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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州法院4月18日发布消息,曾以选秀节目出道的刘某(艺名刘丞以)在两年内以“帮助成团出道”为名,诈骗两名女子20多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诈骗他人财物20余万,属于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形,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刘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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