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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8日,通州法院通报,选秀明星刘丞以获刑3年4个月,并处罚金3万元。据悉,刘丞以多次参加选秀节目,但都反响平平,收入日益不能维持光鲜亮丽的生活。女孩小美怀揣明星梦,但只有高中学历。刘丞以表示自己要组建女团,小美资质不错,但学历低会被黑粉攻击。他以帮忙办理音乐学院学籍、组女团为名,诈骗小美二十余万元。 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谎称组建女团,以帮忙办理音乐学院学籍为名骗取他人财物,诈骗受害人20
通州法院4月18日发布消息,曾以选秀节目出道的刘某(艺名刘丞以)在两年内以“帮助成团出道”为名,诈骗两名女子20多万元。法院以诈骗罪判处刘某有期徒刑三年四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 根据《刑法》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本案中被告人刘某某诈骗他人财物20余万,属于诈骗数额巨大的情形,最终法院根据被告人刘某某犯罪的事实、犯罪的性质、情节和对于社会的危害程度等,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刘某某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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