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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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判?

时间:2024-07-18 11:58 点击:17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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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在社会上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网友咨询:

第一次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判?

山东宝都律师事务所郑华律师解答:

第一次犯传播淫秽物品罪怎么判,须视情况而定:

1、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3、单位犯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自然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山东宝都律师事务所郑华律师解析:

不以牟利为目的,利用互联网或者转移通讯终端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1、数量达到以下规定标准二倍以上的;

(1)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

(2)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

(3)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

(4)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的淫秽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

(5)以会员制方式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注册会员达二百人以上的;

2、数量分别达到以上(1)项至第(5)项两项以上标准的;

3、造成严重后果的。

利用聊天室、论坛、即时通信软件、电子邮件等方式,实施第一款规定行为的,依照传播淫秽物品罪定罪处罚。

至于传播淫秽物品罪判几年,这需要根据具体案情来进行判断,要看传播数量的多少,造成后果是否严重,是否有法定的量刑情节等来判断到底判几年。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组织播放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制作、复制淫秽的电影、录像等音像制品组织播放的,依照第二款的规定从重处罚。

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郑华律师简介

法学硕士学位,理论深厚,执业经验丰富,办理过大量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婚姻家庭,债权债务,侵权赔偿,行政诉讼,刑事辩护,律师见证等案件,勤勉敬业,认真负责,得到了当事人一致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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