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意杀人的主观故意,是指行为人明知其行为可能造成他人死亡,而希望或放任死亡结果发生的主观心态,可分为希望死亡的直接故意和放任死亡的间接故意。 网友咨询: 7月2日10时40分许,苏小波驾驶车牌号为渝AJ××××号轻型货车从彭水县城出发下乡销售蔬菜、水果,当车行至彭水县李长坡至亭子村4KM+400M(小地名:田湾)一上坡路段时,被害人梁某1示意欲购买蔬菜,苏小波临时停车后到车厢内拿蔬菜,梁某1在车尾处等待。 因苏小波操作不当,车辆后溜将梁某1撞倒并碾压,车辆撞到公路左侧一蓄水池池壁才停下。苏小波
2024-08-17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2020年12月15日6时许,颜磊驾驶鲁AP××**号小型轿车沿肥桃路由西向东行至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上海华府小区门口时,与由南向北骑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孟某碰撞肇事,致被害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颜磊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承担事故次要责任。经法医鉴定
2024-08-17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12月10日23时46分许,范浩洁饮酒后驾驶白色“长安”牌小型普通客车,从重庆市大渡口区锦霞街柏华小区侧门附近出发,经松青路、柏华街、钢花路准备前往大渡口区佳兆业方向。当日23时50分许,当其驾车沿着大渡口区镁桥路从金中大道方向前往重庆钢铁研究所方向行驶,至镁桥路太仓科技有限公司路段时,与从其对向
2024-08-17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2020年7月1日4时45分许,刘开源驾驶鲁Q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206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兰陵县向城镇华凯市场东路段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苗某2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苗某2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事故。苗某2经住院治疗无效于2021年1月20日死亡,经鉴定,苗某2符合颅脑损伤死亡。经认
2024-08-17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4月28日12时15分许,林延春驾驶鲁F×××××号红色重型半挂牵引车(挂车号鲁F×××××)由北向南行至龙口市凤凰山路东莱街道大李家村碑南侧时,该半挂车车身骑跨道路中央黄虚线,与对行的姜某2驾驶的鲁Y×××××号小型轿车相撞,造成两车损坏,致姜某2死亡。肇事后,被告人林延春一直在现场等候处理。经龙口市公安局法医鉴定,被害人姜某2系车祸中与钝性物体作用致内脏损伤死亡。 林延春会受到
2024-08-17
醉驾是指因饮酒而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个人意志,在这种状态下驾驶机动车的行为。每百毫升血液酒精含量大于20毫克就算酒后驾驶,大于80毫克即为醉酒驾驶交通违章行为之一,简称醉驾。 网友咨询: 2021年6月27日2时许,王立杰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且醉酒后驾驶鲁F3××**号小型轿车,沿莱州市沙河镇西杜家村东水泥路由西向东行驶至莱州市沙河镇第二人民医院门口处,被民警查获。 当日2时33分许,民警对王立杰进行呼气式体内酒精含量检测,结果为218mg/100ml,民警遂将王立杰依法带至莱州市第二人民医院抽取
2024-08-16
发生交通事故是我们每个人都不想看到的事情,但是不得不否认的是现在每天都在上演这样的悲剧,车祸猛于虎有很大一部分的交通事故都会造成人员伤亡,如果发生了交通事故,司机由于各种原因把伤者带离现场遗弃,导致伤者死亡的,司机将会按照故意杀人罪,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8月7日8时许,刘李娜驾驶鲁Q×××××银灰色“吉利”轿车,与陆凤金一同由南向北行驶至罗庄区滨河西路与湖北路交汇处北50米处时,将驾驶红色比德文电动车由西向东行驶至该处的罗庄区罗庄街道小山后村村民上官相发撞伤。后陆凤金、刘李娜将上官相
2024-08-16
根据刑法第67条的规定,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网友咨询: 2021年12月15日6时许,颜磊驾驶鲁AP××××号小型轿车沿肥桃路由西向东行至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上海华府小区门口时,与由南向北骑电动自行车的被害人孟某碰撞肇事,致被害人受伤,经送医院抢救无效于次日死亡。 经肥城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认定,承担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
2024-08-16
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特定的人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 网友咨询: 2019年11月30日5时40分许,王鸿鹏饮酒后驾驶帝豪牌小型普通客车在北京市朝阳区金盏乡东苇路上由南向北行驶时驶入逆向车道,在H10108号灯杆处与由北向南行驶的被害人丁某驾驶的北京现代牌小型普通客车相撞,造成被害人丁某、王鸿鹏及其车内乘车人孙某受伤,两车损坏。 经刑事科学技术鉴定,王鸿鹏血液中
2024-08-16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2020年7月1日4时45分许,刘开源驾驶鲁QX××**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国道206线由西向东行驶至兰陵县向城镇华凯市场东路段时,与由南向北行驶的苗某2驾驶的电动三轮车相撞,造成苗某2受伤、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事故。 苗某2经住院治疗无效于2021年1月20日死亡,经鉴定,苗某2符合颅脑损伤死亡。经认定,刘开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刘开源会受到怎样的处
2024-08-16
2024-12-23
2024-12-23
2024-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