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交通 >

驾驶机动车造成重大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车祸,指行车时发生的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大体可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其中以减速伤、撞击伤为多。因此,车祸的伤势重、变化快、死亡率高。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网友咨询: 11月22日6时许, 李梦思驾驶红色福克斯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某门前时,将前方同向的行人刘某1、刘某2、刘某3撞出,造成三人受伤,刘某1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学鉴定刘某2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经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认定,李梦思负事故全部责任。

2024-08-15

无证驾驶重型车辆逆向行驶,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19年6月28日06时许,张志新无证驾驶大运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延庆区,驶入逆行,适遇王某1驾驶东风牌重型半挂牵引车由北向南行驶,张志新驾驶车辆左侧与王某1驾驶车辆左前侧发生碰撞,事故造成两车损坏,王某1左小腿毁灭伤伴异物存留后截肢,右足底开放伤口,经北京市红十字会急诊抢救中心司法鉴定中心鉴定,王某1其肢体所受损伤致左股骨远端以远肢体缺失,已构成重伤二级。 经北

2024-08-15

逆行超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多人伤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车祸,指行车(多指汽车等机动车)时发生的伤亡事故。造成的伤害大体可分为减速伤、撞击伤、碾挫伤、压榨伤及跌扑伤等,其中以减速伤、撞击伤为多。因此,车祸的伤势重、变化快、死亡率高。车祸已成为当今社会公害,为城市人口死亡的四大原因之一。 网友咨询: 9月28日15时50分许,孙淑玲驾驶指南者小型越野车由北向南行驶至津汉公路复线2公里+351米处时逆向行驶超车,与由南向北李某1驾驶的一汽牌小客车相撞,致使指南者小型越野车驾驶员孙淑玲及乘车人陈某、孙某受伤;一汽牌小客车驾驶员李某1及乘车人陶某、李某2、

2024-08-15

驾驶半挂车与摩托车相撞,造成伤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行为。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据此,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与准自首。 网友咨询: 10月12日4时许,靳建立驾驶阿克托斯重型半挂牵引车、重型集装箱半挂车由北向南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北臧村镇芦求路与魏永路交叉路口向西右转弯时,将由北向南直行驾驶二轮摩托车的郑某刮倒后碾轧,造成郑某死亡,经鉴定,被害人郑某符合颅脑损伤合并创伤性休克死亡。 经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认定,靳

2024-08-15

开车在小区门口撞倒多人,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11月22日6时许,李梦思驾驶红色福克斯牌小型轿车由南向北行驶至北京市大兴区某门前时,将前方同向的行人刘某1、刘某2、刘某3撞出,造成三人受伤,刘某1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学鉴定刘某2身体所受损伤程度属重伤二级。 经北京市公安局大兴分局交通支队认定,李梦思负事故全部责任。李梦思于案发当日打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待民警,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事实。 李梦思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河北辩达律师事

2024-08-15

未观察路况,发生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2月26日,何孝伸驾驶云C×××**号小型面包车由宜就往大姚方向行驶,20时00分,当车行驶至国道227线K2712+103.4m处时,与同向在路上行走的行人杨某2相撞,造成杨某2当场死亡,车辆部分损坏的交通事故。 经认定,何孝伸负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杨某2负此次事故次要责任。经鉴定,何孝伸所驾驶的云C×××**号小型面包车,未发现导致此次事故的突发性机械故障存在

2024-08-14

违规驾驶车辆,造成两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4月14日20时20分许,祝某驾驶一辆重型自卸货车途径宜春市袁州区某乡镇省道时,由于车速过快、操作不当,与横过道路的行人胡某、文某发生碰撞,文某经120抢救无效当场死亡,胡某受重伤经医院救治无效于2021年4月28日死亡。 经交警部门认定,祝某负事故主要责任,被害人胡某、文某负此事故的次要责任。 事故发生后,祝某立即拨打120积极救治被害人,同时拨打110报警并在现场等待

2024-08-14

发生车祸后,已获得被害人谅解,还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是指车辆行为人在行驶过程中,发生碰撞、碾轧、刮擦、翻车、坠车、爆炸、失火等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等交通事故,承担事故相应责任的情形。 网友咨询: 2021年11月8日18时许,李某驾驶××牌小型轿车由西向东超速行驶至北京市延庆县××镇××路口17号电线杆处时,车辆失控,其车左侧将路南侧站立的被害人张某撞倒,致被害人张某闭合性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当日死亡。 肇事后,李某即拨打122电话报警并在现场等候处理,通知其亲属到医院办理抢救被害人的相关事宜。经认定,李某负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 案发后

2024-08-14

驾驶车辆撞人,造成一人当场死亡,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06月11日9时许,刘辉驾驶重型自卸货车至北京市大兴区×路与×街交叉路口由南向东右转弯时,车辆前部右侧与由南向北携自行车前行的被害人吴某相撞,造成被害人吴某当场死亡,车辆损坏。 后经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辉负全责,被害人吴某无责。事故发生后,刘辉拨打急救电话并报警,在现场等待警察处理。刘辉于同日被公安机关传唤到案。 刘辉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山东隆谋律师事务所周彦平律师解答

2024-08-14

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重大公私财产损失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1年3月24日凌晨,谢斌饮酒后驾驶云E×××**号小型普通客车沿元双公路驶往牟定县共和镇新甸村委会小仓屯村,1时50分许,当车行驶至张孟线K2858+80M处时,与对向由汤某1驾驶的无号牌二轮摩托车相撞,谢斌驾车逃离现场,导致无号牌二轮摩托车乘坐人刘某2当场死亡,汤某1受伤及两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后谢斌投案自首,民警对谢斌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02mg/100ml,

2024-08-14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