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担保又可称为求偿担保,偿还约定书或反保证书。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那么反担保的具体作用都有什么,包括哪些? 网友咨询: 反担保的具体作用是什么,包括哪些? 北京市盈科(广州)律师事务所范虹霞律师解答: 反担保有下列作用: 1、反担保是维护担保人的利益、保障其将来可能发生的追偿权实现的有效措施。 2、反担保有助于本担保关系的设立。 3、反担保能够作为一种调剂手段,根据情况和需要与本担保精微地结合,为复杂情况下担保关系的建立提供便宜。
2024-08-18
公司由于资不抵债而需要破产清算,为了维护债权人的利益,法律要求债权人在规定时间内进行债权申报,否则不利后果将由自己承担。那么申报债权应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申报债权应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 广东瑞霆律师事务所吴伟明律师解答: 申报债权应满足的条件: 1、须为以财产给付为内容的请求权。 2、须为以债务人财产为受偿基础的请求权。 3、须为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成立的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 4、须为平等民事主体之间的请求权。 《破产法》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
2024-08-18
当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财产。留置权是法定的担保物权,是有期限的。那么留置权人对于留置的财产,多长时间后能处置? 网友咨询: 留置权人对于留置的财产,多长时间后能处置? 浙江嘉瑞成律师事务所周佳华律师解答: 我国《民法典》第四百五十三条规定:留置权人与债务人应当约定留置财产后的债务履行期限;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六十日以上履行债务的期限,但是鲜活易腐等不易保管的动产除外。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的,留置权人可以与债务人协议以留置财产
2024-08-18
公司因解散要进行清算的,就需要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而清算组成员一般是由公司股东担任,由债权人进行债权申报的,那么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申报债权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申报债权的最长期限是多长时间,申报债权的期限是怎么规定的? 上海市申光律师事务所倪永明律师解答: 债权人申报债权是有期限的,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债权。 1、债权人应当自收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债权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期限的,
2024-08-18
保证人在保证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一旦债务人无法承担自己的义务,保证人在其保证责任范围内有义务替债务人向债权人偿还债务。那么债权担保人必须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 网友咨询: 债权担保人必须要满足什么条件,有哪些? 广东豪益律师事务所陈紫毅律师解答: 债权担保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可以作保证人。 2、国家机关不得为保证人,但经国务院批准为使用外国政府或者国际经济组织贷款进行转贷的除外。 3、学校、幼儿园、医院等以公益为目的的事业单位
2024-08-18
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哪几种情形?
现实法院在审理执行案件中,公司股东抽逃资金或出资不到位,但因法律盲区,公司股东借此逃避责任,导致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无法实现。那么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哪几种情形? 网友咨询: 债务连带清偿责任的情形有哪些,债务承担连带责任有哪几种情形? 江苏凯仕曼律师事务所付佳诗律师解答: 有下列承担连带责任的情况: 1、因保证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2、合伙中的连带责任。 3、因代理而承担连带责任。 4、因共同侵权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5、因共同债务而承担的连带责任。 6、因出借业务介绍信
2024-08-18
债权人代位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一种,是指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的权利。那么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网友咨询: 债权人代位权的成立要件是什么,代位权有哪些构成要件? 湖南锐杰律师事务所喻鑫律师解答: 债权人的代位权行使的前提是: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存在着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其次债务人对其债务人享有的债权已经到期。 然后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最后债权人代位权的范围应当以
2024-08-18
在生活中,为他人担保的人,不是亲人就是朋友,而这些担保人,对自己应承担的法律风险又缺乏了解。一旦债务人无法履行应尽的还款义务,担保人不得不以自己的资产为朋友还债,更有甚者,甚至会因担保而倾家荡产。那么债务担保凭证风险有什么,债务担保凭证有哪些风险? 网友咨询: 债务担保凭证风险有什么,债务担保凭证有哪些风险? 北京市鼎鉴律师事务所卢宁律师解答: 有下列风险: 1、主权风险。 2、违约风险。 3、利率与汇率风险。债权资产与证券化所发行证券有不同的付款周期、不同付款日或不同的利率调整日等差异,因而
2024-08-18
随着经济发展和交易往来的日益增多,保证担保日益普遍,如何正确理解并适用保证期间,对于债权人维权显得尤为重要。实践中,因债权人没有在保证期间内正确主张自己的权利,导致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无法实现保证债权的情况偶有发生。那么债权保证期间有哪些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债权保证期间有哪些法律规定,是怎么规定的? 北京市康达(沈阳)律师事务所赵艳梅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规定: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间,不发生中止、中断和延长。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
2024-08-18
三方债权转让协议包括什么内容,三方债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债权转让是指债权人可以将合同的权利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所谓合同权利转让,也称债权转让,是合同债权人通过协议将其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那么三方债权转让协议包括什么内容,三方债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网友咨询: 三方债权转让协议包括什么内容,三方债权转让协议的内容有哪些? 江苏润扬律师事务所谈天翔律师解答: 包括下列内容: 1、债权转让三方协议当事人的身份信息。 2、债权转让的范围。包括债权的类型、债权的数额等。 3、债权转让的时间。 4、债权转让三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 5、债权转
2024-08-17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