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人在债务关系中处于有义务偿还所欠债务的地位,那如果债务人在还清债务之前就死亡了,那他所欠的债务该如何处理呢? 网友咨询:债务人死亡能向他家里人要钱吗,债务人死了债务就不用还了吗? 北京市京师(青岛)律师事务所刘栋律师解答: 债务人死亡的债务: 1、向死者的配偶追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六条,夫或妻一方死亡的,生存一方应当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共同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2、死者生前所欠的债务,原则上应从死者遗产中偿还。继承人在继承死者遗产的同
2024-11-23
在市场经济支配的现在,企业的生存时时都会受到挑战,所有的公司都是经营人付出努力建成的,所以都想持续下去,有的公司就想到向其他的公司借贷。那么,企业之间可以相互借贷吗,相互借贷是合法的吗? 网友咨询:企业之间相互借贷是合法的吗,法律允许相互借贷吗? 广东连捷律师事务所蒋辉律师解答: 企业之间是不可以相互借贷的。《贷款通则》第六十一条规定:“各级行政部门和企事业单位、供销合作社等合作经济组织、农村合作基金会和其他基金会,不得经营存贷款等金融业务。企业之间不得违反国家规定办理借贷或者变相借贷融资业务
2024-11-23
公司以自己的财产对外承担责任,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对外承担责任,那么,公司欠钱,债权人能要求股东提前履行认缴义务吗? 网友咨询:公司欠的钱能要求股东履行债务吗? 重庆美翎律师事务所周厚林律师解答: 公司欠债,在公司处于解散清算、破产程序时,股东所未缴出资作为其向公司所负未到期债务,视为提前到期,需提前向公司履行,也即需向公司债权人代位清偿。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东未按照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足额缴纳出资或未经合理程序抽逃出资,构成义务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应当承担瑕
2024-11-23
在民间借贷中,三角债的情况比较普通。通常债权人应该向与之签署借贷合同的一方追偿债务,可是有些情况下,债权人是可以绕过债务人向次债务人追讨债务的。那么,起诉次债务人要具备哪些条件?能直接起诉次债务人吗? 网友咨询:能直接起诉债务人的债务人吗,要具备哪些条件? 北京策略律师事务所岳宏律师解答: 起诉次债务人要具备的条件: 1、债权人与债务人之间要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存在; 2、债务人要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且必须是非专属于债务人本身的权利;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即债务人到期能够并且应当行
2024-11-23
讨债难是现今社会不少债权人所面临的问题。甚至有不少债权人在冲动之下铤而走险,构成非法讨债,得不偿失。那么,什么条件下是合法讨债,合法讨债有什么方法? 网友咨询:合法讨债有什么方法?怎样讨债是合法的?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郑明明律师解答: 合法讨债需具备一定的条件: 第一,要有能够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借条、交易合同、送货清单、收据、银行记录、视听资料等等都可以作为证明债务关系存在的证据。 第二,要有债务人起码的信息资料。 第三、要有债务人可供执行的财产利益线索。 第四,要注意诉讼时效
2024-11-23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债务产生的情形是非常多的,而个人欠债的就需要进行清偿,如果债务人不如期偿还债务的,就会构成债务违约,是需要承担一定责任的,那么个人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个人债务还不起会连累家人吗? 福建闽荣律师事务所张莲治律师解答: 个人债务清偿顺序: 1、优先债权为第一清偿顺序。所谓优先债权,是指债权人在遗产上有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情形的债权。享有这种权利的人为优先权人。 2、普通债权为第二清偿顺序。普通债权是相对于优先债权而言的。在继承债务的清算中,首先要清偿优先债权。优先债
2024-11-23
银行对于首套房家庭给予的利率优惠变动不是很多,但是给予的贷款额度和利率优惠,还是会因人而异的。那么,房贷能有共同还款人吗,做共同还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网友咨询:做共同还款人的条件是什么? 广东深信律师事务所何阳律师解答: 共同还款人必须具备三个条件: 1、年龄在30至60周岁; 2、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3、户口在本县。 共同还款人的认定顺序: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或兄弟姐妹、其他亲属或法定监护人。 学生入学前户籍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在本县的,不能受理。 学生入学前户籍在本县、但父母户籍均不在
2024-11-23
保证期间,是指当事人约定的或者法律规定的,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期限。那么,担保的一般保证期限最长是多久,对债权的担保期限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担保的一般保证期限最长是多久,没有约定保证期限怎么办? 北京盈科(海口)律师事务所王浩律师解答: 《担保法》第二十五条规定:一般保证的保证人与债权人未约定保证期间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在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和前款规定的保证期间,债权人未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人免除保证责任;债权人已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保证期间适用诉
2024-11-23
多数人在遇到借贷纠纷的时候可能都会选择通过诉讼的方式进行处理。但就借贷纠纷打官司的首先要确定借贷纠纷管辖法院,那么,对于起诉借款纠纷,怎么确定法院管辖权? 网友咨询:想起诉借钱不还的,但是不在同一个地方,该向哪个法院起诉? 北京名帅律师事务所马秋影律师解答: 口头民间借贷纠纷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借款合同纠纷,除合同明确约定履行地外,履行地约定不明确的,由贷款方所在地,接受货币的债权的合同当事人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适用《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合同法
2024-11-23
借钱到了还款时间,有时候还款时间快到了自己没钱的情况,那么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是多久呢? 网友咨询: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宽限期是多久? 宁夏兴业律师事务所王军律师解答: 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或者等于主债务履行期限的,视为没有约定,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保证合同约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直至主债务本息还清时为止等类似内容的,视为约定不明,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二年。 主合同对主债务履行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的宽限期届满
2024-11-23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