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我站在这里,代表我的当事人,为他辩护伪造公司印章罪无罪。
首先,我要强调的是,我的当事人并没有恶意伪造公司印章。他只是为了解决一些紧急问题,临时使用了公司印章。他并没有从中谋取任何私利,也没有损害公司或他人的利益。因此,我认为他并没有犯罪。
法律上来说,伪造公司印章是一种严重的犯罪行为,但是要构成犯罪,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公私文书、印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这个法律是有前提条件的,必须是有意图地伪造、变造、买卖公私文书、印章才构成犯罪。而我的当事人只是出于解决问题的目的,临时使用公司印章,并没有恶意伪造的意图。
举一个案例来说明,比如说,我的当事人是一家小公司的员工,公司负责人因故不在,需要紧急签署一份合同,但是公司印章又在负责人手里。为了解决问题,我的当事人只是临时使用了公司印章,并没有恶意伪造,也没有损害公司或他人的利益。这种情况下,我认为他并没有构成犯罪。
总之,我的当事人虽然有违规行为,但是并没有构成犯罪。他只是出于解决问题的目的,临时使用了公司印章,并没有恶意伪造的意图。希望法庭能够慎重考虑,判决无罪。
谢谢。
2024-12-20
2024-12-20
2024-1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