翻墙进入民居,实施盗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 刑事 > 翻墙进入民居,实施盗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翻墙进入民居,实施盗窃,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4-12-07 12:41 点击:151 次
字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

网友咨询:

2020年10月的一天,刘加予翻墙进入北京市大兴区榆垡镇辛庄村被害人王某的家中,盗窃王某中国建设银行银行卡1张,后持该卡消费人民币2979元。2021年6月11日,刘加予被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供述了上述犯罪事实。刘加予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曾利城律师解答:

刘加予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入户盗窃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依法应予惩处。

刘加予曾因故意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以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系累犯,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鉴于刘加予到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且自愿认罪认罚,依法从轻处理。

曾利城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是指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条,盗窃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可以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五条,以牟利为目的,盗接他人通信线路、复制他人电信码号或者明知是盗接、复制的电信设备、设施而使用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我是广东长乐律师事务所的专职律师,在执业一年多的时间里接触了大量的案件,积累了大量的实践经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在线咨询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