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的规定,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是指违反海关法规,逃避海关监管,非法携带、运输、邮寄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进出国(边)境的行为。珍贵动物”是指我国特产的珍贵稀有动物以及虽然不属于我国特产,但在世界上已被列为珍贵濒危种类的野生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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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一新从赤道几内亚共和国马拉博出发,经埃塞俄比亚联邦民主共和国亚的斯亚贝巴转机后,乘坐ET604次航班于2018年5月2日抵达北京首都国际机场T3航站楼,入境时选走无申报通道,未向海关申报任何货物、物品,海关关员在其携带的行李箱中查获疑似穿山甲鳞片。
经鉴定,上述疑似穿山甲鳞片系哺乳纲鳞甲目穿山甲科大穿山甲鳞片,共计价值人民币289706.67元。
陈一新于2020年9月23日被电话通知到案,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涉案穿山甲鳞片已被依法扣押。
陈一新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安山律师事务所赵忠源律师解答:
陈一新违反国家海关法规和禁止珍贵动物及其制品进出口的相关规定,逃避海关监管,携带珍贵动物制品入境,其行为已构成走私珍贵动物制品罪,依法应予惩处。
鉴于其在接到侦查机关电话通知后,能自行前往侦查机关接受讯问,如实交代自己的罪行,系自首,同时考虑到其能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认罪认罚,主动预缴罚金,依法可对其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赵忠源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一条 【走私武器、弹药罪】【走私核材料罪】【走私假币罪】走私武器、弹药、核材料或者伪造的货币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文物罪】【走私贵重金属罪】【走私珍贵动物、珍贵动物制品罪】走私国家禁止出口的文物、黄金、白银和其他贵重金属或者国家禁止进出口的珍贵动物及其制品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走私国家禁止进出口的货物、物品罪】走私珍稀植物及其制品等国家禁止进出口的其他货物、物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本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本条各款的规定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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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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